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政府行政機構
地址:濟南市東關大街長盛小區38號
(一)貫徹執行價格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價格工作規劃和價格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擬訂全省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價目錄;按照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許可權和具體適用範圍,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全省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四)會同有關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省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政策,組織實施並監督指導全省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務社會平均成本的調查、測算、審核工作。
(六)負責全省市場價格的監測、預警和價格指數體系建設工作,發布市場價格信息,擬訂價格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建立全省價格調節基金的意見,擬訂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管理省級糧食風險基金。
(七)負責全省價格評估、涉案涉紀涉稅財物等價格認定及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的責任,負責反價格壟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價格與收費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協調處理價格和收費爭議;指導經營者、中介機構及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九)承辦省委、省政府及省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人事處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全省物價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綜合法規處
負責擬訂全省價格工作規劃和改革方案,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政策建議;起草價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價格聽證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省市場價格的監測、預警和價格指數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價格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管理省級糧食風險基金;承擔全省價格評估、涉案涉紀涉稅財物等價格認定及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省定價目錄和價格聽證目錄;承擔擬訂反價格壟斷政策等工作;承擔價格宣傳工作。
價格管理一二處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作價原則和作價辦法;按照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許可權和範圍,提出有關資源性產品、藥品、重要農產品、交通運輸等商品或服務價格的意見;協調、平衡省授權各地管理的商品及服務價格;承擔重要商品儲備價格管理和實施糧食最低保護價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價格爭議的協調處理工作。
收費管理處
承擔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審批的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照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許可權和範圍,提出有關教育、旅遊、檢驗檢測等重要公用事業和自然壟斷的服務價格管理意見;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收費公路服務價格管理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對亂收費行為進行治理整頓,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費改稅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成本調查監審處
負責擬訂成本調查、監審辦法及成本監審目錄;承擔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工作;承擔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務社會平均成本的調查、測算、審核工作。
機關黨工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掛人事處牌子)承擔。
省價格研究所
1、負責全省價格調查研究工作。組織並指導全省價格政策研究,完成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物價局下達的價格調研課題任務,搞好價格調研成果的傳遞與轉化,為我省價格管理與改革提供理論支持和智力服務;
2、負責價格測算論證工作。根據省物價局的工作安排,對價格改革方案進行理論價格測算,應有關部門的業務要求,對價格水平進行測算論證。為政府和有關單位的價格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負責價格情報信息的開發與應用工作,編髮《要情摘報》內參資料。參與編輯價格改革方案與長期規劃;
4、負責調查全省價格改革與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開展價格形勢分析活動,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5、負責黨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在我省的宣傳工作,編輯出版《山東物價》;
6、負責物價省志與物價年鑒編纂。承擔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物價年鑒。山東篇》的文獻編纂工作,全面概括和準確宣傳山東省物價工作經驗;承擔《山東省志物價志》的組織編纂工作,服務國家和山東經濟發展;
7、負責承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與價格研究所、省社會科學規劃管理辦公室、省社會科學聯合會以及省科學技術廳部署的工作任務;
8、完成省物價局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
負責對全省執行價格與收費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工作;負責全省12358價格舉報熱線的管理工作,受理價格舉報、投訴和諮詢,協調處理價格和收費爭議;組織指導明碼標價、價格誠信建設和價格與收費公示工作;負責價格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指導監督經營者、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省價格監測中心
負責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常規與應急監測、監測分析、專項調查及數據發布工作,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組織實施《國家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及在我省的應急價格監測任務;負責價格信息發布工作,出刊《山東價格信息》和《山東價格公報》;對本局區域網、門戶網、信息網等進行技術維護和管理。
承擔中央駐本省的機構、省級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提出(委託)的及本省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的涉案物品價格鑒定、認證業務;負責全省涉案物品價格複核裁定工作;具體承擔全省價格爭議調解處理及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定行政許可事項基礎工作;負責全省價格鑒證系統建設及業務指導。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辦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辦公樓配電、用電、用水和維修工作;公文的收發以及內部通信設施的管理工作;辦公樓和辦公院的衛生保潔工作;各宿舍的供水、供電、供暖、房產修繕及安全保衛、衛生保潔工作;負責與駐地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全局的節能統計填報工作。
欒健: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省物價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工作。
王海明: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機關黨委、價格管理一處、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省價格研究所。
封立樹: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辦公室、收費管理處、省價格認證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李東方: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綜合法規處、價格管理二處、成本調查監審處、省價格監測中心。
王艷莉:總經濟師
協助王海明同志分管黨建工作、價格研究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事項。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通知要求,6月6日山東省物價局下發通知,決定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95元、90元,90號汽油和0號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每升分別降低0.08元和0.07元,降低后的90號汽油和0號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每升分別為6.63元和6.97元。調價執行時間為6月6日2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