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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達

明朝官員

金達(1414.10 ~1456.10),明永樂兵部尚書金忠之子,明英宗及明代宗時期歷任禮科給事中、都給事中、長蘆都轉運鹽使(從三品)。土木之變時因鎮守獨石口蜚聲朝野,為人剛直敢言,又屢獻良策,深得英宗及代宗的信任,英年早逝,朝野上下深為嘆息。

人物生平


金達,字復顯,號謙謙齋,鄞人(寧波人),永樂兵部尚書金忠之子。金忠去世時,金達剛六個月大。永樂廿二年(1424年)底,明仁宗念忠舊勛,官達翰林檢討,達剛十歲余,送歸鄞縣儒學,依親支俸讀書。正統十一年(1446年),召至京。
正統十二年(1447年)閏四月廿二日, 明英宗授金達禮科給事中到朝中任職,常侍皇帝左右,備顧問應對,每日上朝謁見,成為皇帝的諫官。獲展才猷,於所封駁、奏封都適其宜,故知者無不謂金尚書後繼有人。
正統十四年(1449年)七月一日,瓦剌犯邊,其勢甚眾,十四日金達奉勅到獨石(今赤城縣獨石口鎮)賞勞備邊軍士,恰遇胡虜阿剌知院寇城。之前城中軍士都出遠哨,惟內官韓政、典使艾芳等在城,城內沒有正規軍,在馬營(今赤城馬營堡)的都督楊俊不知去向,總兵楊洪聚守宣府,音耗不通,聲援四絕,城內不免恐慌。在此危難關頭,金達召集城內所有男女,搬運磚石上城,指揮調度他們分別把守要口,合力據守。自己身著盔甲,躬督在城,不避矢石,對爬上城頭的胡寇,奮力拒斬,憑藉城堡險要,打退了胡寇一波又一波的進攻。晚上,他號令大家加強警備,徹夜巡城,連續數日體不沾席,食不暇飽,又派人抄小道找回出哨的官兵,加強了守城的力量,城堡終於獲全,自己安全返回京城。
八月廿二日,金達向明英宗及新任兵部尚書于謙建議京城實施“戒嚴”。盤查回城人員,以防胡虜隨群入城,窺探軍情,動員全城軍民加強警戒,凡有語言生硬,面貌可疑之人即擒捕到官研審。又提議,直隸保定等府為藩人群居地,應加強督察,罷免無政績官員,選擇剛果能幹者補任,並且挑選在京文職一人去鎮守,以便安穩那裡的局勢。
九月廿三日,金達彈劾防守獨石、馬營的都指揮楊俊,說在奉敕往獨石公幹時訪得,楊俊怙勢貪侈,無勇無謀,不堪任用。明代宗撤了楊俊的職位。
十月十日,金達奉勅往順天府各縣(今北京郊區)全權挑選健壯男兒當兵,以充實兵部尚書于謙指揮的京城守軍的兵力。
十月廿四日,針對昌平等縣人民曾經被達賊虜掠,不宜徵兵一事,金達力排眾議堅持不應歧視。兵部聽從金達所言,徵兵時一視同仁。
景泰元年(1450年)九月廿五日,禮部侍郎李實、大理寺少卿羅綺從瓦刺處談判回來,向明代宗稟報了在獨石及阿剌知院處了解的獨石保衛戰的情況,朝野皆驚,此前于謙等都認為馬營、獨石都為楊俊丟棄,楊俊回京后只稟達虜兵悍,馬營等處斷水無以拒守,並未為獨石軍民的英勇行為報功。獨石軍民並無多少戰力,卻能拚死悍城,他擁有重兵卻無勇氣作生死一搏,因此刻意隱瞞事實。倒是阿剌盛讚在獨石城頭指揮督戰的英武將官及守城軍民,表達了由衷的敬意。金達在此前即使彈劾楊俊,也未透露其指揮獨石得以獲全的情況。一個文官能有如此勇氣,又如此謙遜,深得朝野讚許,魏驥在其墓誌上說,金達為此“揚歷中外”。明代宗立即給予文綺白金之賞,提升金達為都給事中,對其愈發信任重用。
十月十九日,金達提出了“國之有邊,猶家之有牆壁”的論說。他說外侮犯邊,與逆虜犯邊沒有什麼不同。他再次彈劾都指揮楊俊這些“逆虜”私聚萬貫錢財,大敵當前卻墩台不守,致賊羈留聖駕,臣民慘造殺戮,罪該萬死。而長安嶺直到獨石一帶田連阡陌,種藝禾稼,收穫之豐甚於內地,卻都是總兵等官之私產,為他們種地的卻是守城的軍士。如此,軍人會盡心於守備嗎?應該立即選派清正鯁亮的文武官員各一名統兵往長安嶺等處修葺城堡烽火,杜絕總兵等官勞役官軍置產耕種,每年再派雷厲風行的御史察訪,其若同楊俊輩一樣則罷黜不用。如此則守備有人而邊疆可固矣。明代宗聽取了金達的建議,不久派葉盛前往,開始了大規模的邊關建設及長城修復工程。軍民備邊能力及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邊關軍民的守城熱情空前高漲。
同日,鑒於達虜不斷犯邊,金達提出了操練“農民兵”的論說,他說古代軍人與農民為一體,兵於農無事則執耒以耕,有警則荷戈以戰。現在要在農閑時操練民壯,以備戰時用,民生得濟而兵事集矣。明代宗命兵部按金達所述的方案加以詳細討論實施。
十一月一日,金達對那些在國難當頭卻畏避差遣的人員進行了無情的抨擊,說這樣的人豈有臨難死節之心,應罷免其官,查究其責。明代宗深表贊同,命吏部核察。
十一月五日,金達提出了,“安民莫先於均徭役”,要求推行均徭之法。在他的奏請下江西等地大力推行此法。雖然此法的推行日後遇到了阻力,但均徭法乃時代需求大勢所趨。穩固農業歷來是國之根本,金達推行此人皆便之的好法,可見其在為國之長遠而考慮。
同日他對最為勞苦的製作海鹽的工人寄以無限的同情,要求對官商結合欺壓他們的人予以懲罰,明代宗立即命令巡鹽御史去查辦。
十一月八日,金達提出了吏治要從縣官抓起的論說,他說縣官是民生休戚所保,而有些縣官在任上肆意剝削貪腐,工作百般推諉,又憑虛譽陞官。要求吏部從嚴審理官員升降,並要求都察院張榜天下曉諭,禁約以革其弊。
十二月十五日,金達劾奏淮府長史王彰有過、劉垕賄選命法司究問之。
景泰二年(1451年)正月七日,金達提出了科舉考試場官親屬迴避制度。並立即得到實施。凡內外簾入場官有親屬入試者皆應迴避,鄉試亦然。
同月,明代宗令軍民輸納者世襲武職,金達疏諫反對。
三月廿四日,金達根據會試不中的舉人多自陳願就教職一事,提出了不應該浪費人才,教師本就缺,可以安排他們這些人去教書,並不一定要一試再試,只等中會試做官。
景泰二年七月一日,金達就戶部以邊儲不足允許官員軍民納粟補官一事提出反對意見,以錢買官,遺害無窮。明代宗說這是權宜之計,邊儲稍足即令罷止。
八月十七日,工部尚書周忱到江南實施改革,諸大臣彈劾其“妄意變革,專擅科斂”。明代宗不能奪,在金達的建議下召周忱回京聽其陳述改革的情況,再作定奪。
金達立朝五年,在明代宗身邊為國計民生獻計獻策,又提交了許多密封的奏章。為人剛直敢言,知無不言,無所顧忌。他所彈劾的楊俊是受皇帝重用的總兵楊洪之子,故明代宗一直在偏袒楊俊。他十月辛未彈劾戍邊總兵擁有私產,讓軍士種地,不光是在彈劾楊俊,其實在反映軍隊貪腐的總體現狀,這需要很大的勇氣。正因為此,他的好友張楷說,當時朝中的奸佞小人都十分懼怕他,而要伸冤的人都期望得到他的幫助。
景泰二年八月十九日,在升任都給事中不到一年,明代宗升金達為河間府長蘆都轉鹽運使,從三品的官職,相當於現在的副部級。那年他37歲。
金達到任后,在位五年,他痛革流弊,從體制上革除貪腐,別立條格,民商皆便,長蘆鹽場面貌一新,在朝中聲譽日隆。不料一病不起,於景泰七年(1456年)十月十三日卒於任上,終年42歲。
執友張楷說,金達如若不死,將有“台鼎阿衡之擢”。魏驥在其墓誌中直呼“惜哉!”
金達在鄞讀書期間,凡六經子書莫不通曉,大義旁通,琴棋書畫樣樣在行,作有謙謙齋詩集,今多失傳,惟一首“和君子韻”詩存錄於《成化寧波府志》。金達於國為忠臣,在家是孝子,對其母極為孝順,死後與其母合葬於東錢湖象坎山。原配袁氏,著名相士袁珙之孫,忠徹之女,意外溺亡,無出。繼配周氏,育有三子,楊守陳描述他們個個俊逸,彪炳麟振,稱其家兒。
金達墓在金忠墓偏北的上方,屬東錢湖埋葬群,現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金忠家族埋葬碑
金忠家族埋葬碑
金達與其母親合葬墓
金達與其母親合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