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貸款
土地抵押貸款
土地抵押貸款是由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向本地區的農場和農業生產者以及與農業有關的人士提供的以土地為抵押的貸款。貸款的程序是:借款人向土地銀行協會申請貸款,經協會審查后,向土地銀行推薦,由土地銀行發放貸款,雙方共同負責; 也有由協會獨家貸款,自行負責的。根據法律規定,對任何單獨借款人放款限額不能超過一家聯邦土地銀行股權資本的20%,巨額借款可由幾家聯邦土地銀行之間共同安排承擔。貸款利率略低於其他農業信貸機構,但也以浮動利率為主,有些土地銀行允許借款人在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之間進行選擇。
1 首先根據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銀行許諾的抵押率(放款額/抵押物評估值)倒推出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
2 諮詢不動產評估機構對於目標抵押物進行評估所能達到的最大評估單價,然後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除以最大評估單價計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積數.
4 帶著第三步自行畫出的抵押土地區域圖再到國土局地籍科進行土地測繪,出抵押測繪圖.
5 根據抵押測繪圖到不動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6 與銀行信貸人員一起帶著評估報告及公司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到國土局地籍科辦理抵押登記,填制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同時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及公司同意就目標地塊進行抵押貸款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資料.
7 填好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按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后,等待銀行進行放貸即可。至此整個抵押貸款程序基本操作完畢.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資本主義銀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器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一、抵押品分類
要規範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必須正確把握抵押貸款中的法律依據和操作原則。在我國,目前實行的抵押貸款,根據抵押品的範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2013年12月18日,寧夏第一家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在石嘴山市平羅縣城掛牌成立。而早在此之前,寧夏同心縣已通過村民自發組織“土地經營權流轉合作社”等形式,嘗試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