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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官

漢字詞語

同官,漢字詞語,拼音為tóng guān。該詞含有多種意思,一指在同一官署任職的人即同僚,二指官職名位相同,三是明內廷同支派的太監稱"同官"。

作用


地名

歷史地名,今陝西銅川。銅川,原名“同官”,因與“潼關”同音,治所又設在銅水之川,故更名銅川。
夏代(公元前21世紀~前16世紀)和商代(前16世紀~前11世紀),隸屬古雍州,先後為當時的屬國扈、華原、豳的領地。
周代(前11世紀~前771年)隸屬豳邑。
春秋戰國時代(前770~前221),為秦國的領地。秦厲共公二十一年(前456),設置頻陽縣(縣治在今富平縣薛鎮),轄今銅川。另據《史記·秦本紀第五》注文引用的《括地誌》載:“頻陽故城,在雍州同官縣界,古頻陽縣城也。”
秦代(前221~前206),隸屬內史地。
西漢景帝二年(前155),開始設置祋祤縣。縣治在今耀縣城東約半公里的河東堡,歸左內史統轄。當時,除今郊區焦坪一帶隸屬上郡漆垣縣外,其餘大部分隸屬於祋祤縣。
西漢太初元年(前104),左內史改為左馮翊。祋祤縣隸屬左馮翊。
新莽(公元9~24)時,祋祤縣改屬列尉大夫。后,祋祤縣制撤銷。
東漢永元九年(97),又設置祋祤縣,隸屬左馮翊。
三國魏(220~265)時,今甘肅省寧縣境內的泥陽縣僑置於祋祤縣,祋祤縣遂被撤銷。泥陽縣隸屬雍州北地郡,郡治在今耀縣縣城。
西晉(265~316)時,銅川地區從泥陽縣分出,划入馮翊郡頻陽縣。
十六國前趙(304~329)時,銅川地區隸屬豳州北地郡。郡治在今耀縣。
十六國前秦(350~394)和後秦(384~417)時,銅川地區隸屬北地郡。前秦在今市郊區城關濟陽寨設置銅官護軍。
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設置銅官縣,縣治在今市郊區王益鄉高坪村附近,隸屬雍州北地郡;撤銷銅官護軍,其地併入土門護軍。景明元年(500),撤銷頻陽縣,分割銅官縣部分地區,連同今富平縣東北部分地區,設置土門縣,隸屬雍州北地郡。永安元年(528),土門縣改屬宜君郡。孝武帝(532~534)時,另置黃堡縣,隸屬雍州宜君郡。
西魏(535~556)時,沿襲銅官縣、土門縣建制。銅官縣屬宜州宜君郡,土門縣屬宜州通川郡。
北周建德四年(575),銅官縣改名同官縣,隸屬宜州。土門縣建制保留。
隋代(581~681),沿襲同官縣、土門縣建制。開皇二年(582),改宜君郡為宜州,同官縣隸屬該州;大業二年(606),改屬雍州;后屬京兆郡。大業二年(606),撤銷土門縣,其地併入華原縣;后恢復土門縣建制,隸屬京兆郡。
唐代(618~907),沿襲同官縣建制。武德(618~626)年間,隸屬宜州。貞觀十七年(643),改屬雍州。是年,撤銷土門縣建制。貞觀二十一年(647),唐太宗決定將坐落在宜君縣西南山谷的仁智宮改名為玉華宮(在今郊區金鎖鄉玉華村),並將宜君縣治遷駐於此,縣屬雍州。永徽二年(651),宜君縣與玉華宮同廢。天授二年(691),同官縣改屬宜州。大足元年(701),撤銷宜州,同官縣改屬雍州。天復(901—903)年間,為北方割據政權岐的領地。
五代(907~960),先後為後梁(907~923),後唐(923~936)、後晉(936~946)、後漢(947~950)、後周(951~960)的領地。後梁開平三年(909)三月,同官縣由京兆府改屬同州。後唐同光三年(925)七月,改屬耀州。後晉、後漢、後周時屬耀州。
北宋(960~1126),同官縣隸屬永興軍路耀州。
金代(1115~1234),同官縣隸屬京兆府路耀州。
元代(1206~1368),同官縣隸屬陝西行中書省奉元路耀州。
明代(1368~1644),同官縣隸屬陝西布政使司關內道西安府耀州。
清代(1636~1911)初年,同官縣隸屬陝西布政使司西安府耀州。雍正三年(1725),耀州改為直隸州,同官縣隸屬該州。后同官縣隸屬西安府
民國初期,同官屬西安府。2年(1913),屬陝西省關中道。16年(1927),屬關中區。是年,按照人口、土地面積、經濟、交通等狀況,同官被釐定為三等縣(共為三個等級)。25年(1936)7月,屬陝西省第七行政督察區。29年(1940)初,屬第三行政督察區。是年,同官被釐定為五等縣(共為六個等級)。33年(1944)4月,屬第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35年(1946)7月,同官改稱銅川。36年(1947)10月,屬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48年5月,根據中共路東工委指示,成立同官縣政府,歸屬陝甘寧邊區政府領導;11月,歸屬關中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領導。縣政府駐阿庄小庄村。管轄範圍大體包括今紅土、阿庄、廣陽等地。
1949年2月20日,銅川縣第一次解放,成立同官縣軍事管制委員會,同官縣政府遷入縣城。在國民黨軍隊進犯的情況下,3月15日,縣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撤離縣城。4月28日,全縣解放。5月1日,同官縣政府遷入縣城辦公。5月20日,關中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為三原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同官縣歸其領導。7月7日,縣名改稱銅川。

官名

1.在同一官署任職的人,同僚。《左傳·文公七年》:“同官為寮。”唐 韓翃 《送山陰姚丞攜妓之任兼寄蘇少府》詩:“才子風流 蘇伯玉,同官曉暮應相逐。”宋 辛棄疾 《摸魚兒》詞序:“淳熙 己亥,自 湖北 漕移 湖南,同官 王正之 置酒 小山亭,為賦。”明 屠隆 《彩毫記·脫靴捧硯》:“臣不知聖上呼召,與同官共醉酒樓,死罪!死罪!”《老殘遊記》第十五回:“我輩都是同官,不好得罪他的;補翁 是方外人,無須忌諱。”
2.官職名位相同。《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欒盈 ﹞又與吾同官而專之。”楊伯峻 註:“同為公族大夫而專任其事。”
3. 明 內廷同支派的太監稱“同官”。明 劉若愚 《酌中志·見聞瑣事雜記》:“﹝ 諸升 ﹞於 王太監 安 為同官。按外廷所稱同官者,謂職掌名位相同也;內府所稱同官者,不過同支派項下已耳,猶前後同門之義,非指同僚而言。”

發展


中國國家的產生,開始於夏代,而職官的設置是隨著國家的產生才出現的,所以講職官,也只能從夏代開始。我國古代的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襲變革、增加減少,情況十分複雜。
中國古代職官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為夏、商兩代,前後大約一千年。(商)國君稱“后”稱“王”,手下主要官員稱“史”、“巫”。商後期王族長老稱“父師”、“少師”,對王負有輔佐之責,如箕子、比干。管理家務的臣僕稱“臣”、“宰”、“尹”等。(殷紂王在位,昏庸無道,倒行逆施,他的哥哥微子辭職隱去;他的叔叔箕子多次力諫,被罰作奴隸;紂王的另一叔叔比干,則因進諫被剖心致死。孔子說,“殷有三仁焉”。)
第二個時期從西周到春秋,大約六、七百年。國君稱“天子”、“天王”。王位繼承人稱“太子”、“東宮”。王妻稱“后”。(《詩_小雅_北山》曰: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政府,而國和邑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除王以外,三公(太師、太傅、太保)職務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時他們可以代王行事。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管理軍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職,以太史為首的教育文化部門管理神事、教育、秘書、曆法等職,金文並稱之為“卿士寮”、“太史寮”。卿士之下有司徒、司馬、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馬掌管軍賦和車馬,司空掌管築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之下有內史、御史、太卜、宗伯、樂師等職,內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禮儀,樂師掌管音樂與教育。臨時設置的輔導君主禮儀的稱“相”,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或“太宰”、“冢宰”,負責王宮警衛並教習武藝的稱“師氏”或“師”,王宮的衛士稱“虎賁(bēn)”,王的近臣稱“小臣”。地方政府設置大約與中央政府相同,不過,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並世代相襲,只能稱“卿”或“政卿”、“正卿”,不能稱“卿士”。
第三個時期從戰國開始,一直延續地清末,時間長達兩千三百多年。此時期的特點是:①君主的地位極大地提高了,權力高度集中;②在國家機構中,巫史和宗室貴族不佔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僕和侍從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統治的地區越來越遼闊,機構也越來越龐大,職務上的分工也越來越細,變化複雜

擴展


國君

夏、商、周稱“后”、“王”、“天子”、“天王”。
戰國開始稱“皇”、“帝”。(帝本是至上神的稱號,皇原本是形容帝的。)
秦開始稱“皇帝”,直至辛亥革命才結束。
匈奴稱“單(ch_n)於”、單於妻稱“閼氏(yānzhī)”,烏孫稱“昆莫”,高車稱“候婁訇(f_)勒”,鮮卑柔然突厥回紇(h_)、契丹、蒙古等稱“可汗(k_h_n)”,簡稱“汗”;土蕃稱“贊普”。

宰相

宰相是國君之下輔助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
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戰國以後是宰相。
宰相是從國君的家臣發展起來的,宰本是君主的總管家的稱呼,相是輔助的意思,用家臣的頭目管理國事,這就是宰相的實質。宰相的稱呼最早見於《韓非子_顯學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宰相的官職起源要更早,楚國設置“令尹”,齊國、秦國設置“相”,宋國設置“大尹”,吳國設置“太宰”即是。輔助齊桓公建立霸業的管仲,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傑出的宰相。秦統一后,宰相之職稱作“丞相”。
漢武帝后,宰相的職權轉到尚書台(尚書台本是皇帝私府中掌管收發文書的小機關),其長官叫尚書令(宦官擔任稱中書令)。

歷史演變

東漢末年,權臣董卓、曹操等回復丞相或相國之職,但是他們自任此職,實權在皇帝之上。
魏晉以後,尚書台從內廷獨立出來,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尚書台的長官、副長官都是宰相之職。尚書台由內廷文書機關變為外廷的行政機構以後,為收發文書、起草和傳達詔令的需要,另設中書省為文書處理機關,其長官為中書監和中書令,中書監和中書令也是宰相之職。中書省因掌管機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書省更為重要,古時有“鳳凰池”和“鳳池”之稱。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宰相之職,分屬於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所以三省的長官並稱宰相。
隋唐兩代,宰相名稱有所改變。中書令隋代稱內史令、內書令,唐代稱右相、鳳閣令、紫微令等。尚書令因李世民為秦王時曾任此職,後來不置,所以唐代尚書省的長官只有左右僕射(y_)。
北宋另設中書內省于禁中,為宰相的辦事機構,稱“政事堂”、“中書門下”、“中書”等。宋代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關,其長官樞密使、副使與福相稱執政官,與宰相一起合稱“宰執”。
明代廢除中書省及宰相等職,設立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格等大學士,為皇帝顧問。後來這些入閣大學士成為實際上的宰相,號稱“輔臣”,首席大學士稱“元輔”、“首輔”,職權最重,主持內閣大政。
清初仿明制。實際任宰相職務的,是康熙時的“南書房行走”,雍正以後的“軍機大臣”。
在各種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為頻繁,無定職、無定稱、無定員,這是由君主專制的根本性質決定的。君主既離不開宰相,又最擔心宰相權力過重,大權旁落,這是宰相官職不斷變化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