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內照射放射病
慢性內照射放射病
放射性核素長期超量蓄積在體內,可引起慢性內照射放射病。戰時在沒有防護設備下,在沾染地區停留過久,或長期處於核爆炸后的下風向及早期落下灰沉降區,可造成內照射放射損傷。此外,生產和使用開放性核素過程中,缺乏防護措施,放射性核素可通過消化道、呼吸道和損傷的皮膚進入體內。
1.內照射放射損傷取決於進入體內的放射性物質所致電離密度大小。因而α衰變的核素危害性最大,β和γ衰變次之。與外照射不同,放射性核素在體內滯留時,按衰變規律不斷釋放射線,形成持續性照射源。在放射性核素全部從機體內排出或全部衰變完后,對機體的照射作用才停止。
2.放射性核素進入體內的吸收、分佈和排泄過程較為複雜,不同放射性核素的吸收量、蓄積部位、排出速度,因核素的理化特性、進入體內的途徑以及體內蓄積部位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別。某些放射性核素,選擇性蓄積於某些器官,造成靶器官的嚴重損傷。如親骨型核素(90鍶、226鐳、239鈈),對骨髓造血功能和骨骼的損傷嚴重,晚期可誘發骨腫瘤。沉積於網狀內皮系統的核素(232釷、144鈰、210釙等)對肝、脾損傷較重,引起中毒性肝炎,晚期可誘發肝腫瘤。親腎型核素(238鈾、106釕等)可引起腎臟損害,出現腎功能不全。
3.不易由胃腸道吸收的放射性核素,從口腔進入后,絕大部分由腸道排出體外。氣態及揮發性的核素,主要經呼吸道迅速排出。機體中某些代謝產物,能影響放射性核素在體內的蓄積和排出,如膽酸、乳酸、檸檬酸等。鍶、鐳等理化特性類似於鈣與骨組織結合能力很強,因此排出率很低,晚期幾乎不排出。
4.某些核素的放射性雖較弱,但進入體內可產生化學毒性作用。如鈾、釷對機體的損傷,化學毒性是主要因素。
5.長期小量的放射性核素進入體內,形成一定量體負荷或肺負荷的內污染病例,與慢性外照射放射病患者不盡相同,機體可無近期放射性損傷徵象,主要表現為遠期效應,經過較長潛伏期,可以發生骨質疏鬆、惡性腫瘤等。
1.放射性監測是最有價值的診斷手段。某些放射性核素如60鑽、137銫、239鈈、90鍶等可通過體外測量的方法,作體內污染的檢測。分析排泄物和其它生物樣品中的放射性核素,也可用來估計體內含量,如測尿中鈾、釷、氚;測定糞中鐳、鍶;測定呼出氣中氡的含量,估算其母體核素在體內的含量;測定毛髮中的210PO估算體內鐳含量等,均是經濟、簡便而實用的檢測方法。
2.針對放射性核素在體內選擇性蓄積的部位及器官,作相應的功能檢查。如親骨性核素作骨髓檢查和X射線骨骼攝片,親腎性核素作腎功能檢查。
內照射放射病是極少見的疾病。其診斷的成立首先需經物理、化學等手段證實有過量放射性核素進入人體,形成放射性核素內污染,其有效累積劑量當量可能大於1.0Sv;或者較長有效生物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素,一次或多次進入體內,使機體放射性核素攝入量超過相應的年攝入量限值幾十倍以上。其次,要有該放射性核素所致的特徵性效應,如對選擇性分佈的放射性核素,應有相應靶器官損害的臨床表現,同時伴有神經衰弱症候群和造血功能障礙等全身表現。靶器官的損害,因放射性核素種類而異,放射性碘引起甲狀腺功能低下或甲狀腺結節形成;鐳、鈈等親骨性放射性核素,引起骨質疏鬆和病理性骨折;稀釷元素和以膠體形式進入體內放射性核素,引起網狀內皮系統的損害。最後還要有類似外照射放射病的全身性表現,經綜合分析,方能作出診斷。
1.除一般治療和外照射放射病相同外,主要通過減少吸收,和加速放射性核素的排除,關鍵是爭取時間及時用藥。
2.經胃腸道吸收的放射性核素,可通過催吐、洗胃、服沉澱劑、吸附劑、導瀉劑等方法,減少胃腸道內的吸收。鍶、鋇、鐳等二價放射性核素可用硫酸鋇、磷酸二鈣、氫氧化鋁凝膠等沉澱劑或用吸附劑活性炭處理。褐藻酸鈉有阻止鍶、鐳等放射性核素從腸胃道吸收的作用。
3.經呼吸道吸入放射性核素時,應及時用棉簽拭去鼻腔內污染物,用1%麻黃素滴鼻,或鼻咽部噴入1∶1000腎上腺素使血管收縮,然後用生理鹽水沖洗。也可用祛痰劑,使殘留在呼吸道內的放射性核素隨痰排出。
4.已沾染的傷口可用生理鹽水或3%肥皂水沖洗,必要時則需擴創。
5.已進入體內的放射性核素,應及時選用合適的促排藥物加速從體內的排出。氚進入人體后,在體內很快與水達到平衡,可通過大量飲水加速水代謝的方法,以達到加速氚的排出。
防止放射性核素對工作人員的內污染,應改進操作工藝,改善安全防護設備,同時應健全防護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做好個人防護,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在放射性工作場所內嚴格禁止吸煙、進食或存放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