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聲學
音樂聲學
音樂聲學是研究樂音和樂律的物理問題的科學。對樂器和人的發音原理的研究是從激勵器、共鳴器、輻射器三大部件來入手,以求得最高的發音效率和優美的音色。簡單的響器,其激勵、共鳴、輻射合為一體,如鑼;電子合成樂器則用電路來模仿激勵器和共鳴器,輻射器就是揚聲器。
音樂聲學
除上述參量外,單件樂器和管弦樂隊的聲壓動態範圍、頻率範圍和長期平均頻譜是指導錄聲(即錄音)、調音、重放,使之達到最好聽感的基本參量,也屬音樂聲學的範疇。
亦稱“音樂音響學”。側重研究與音樂所運用的聲音有關的各種物理現象,是 音樂學的分支學科之一。由於音樂是有賴於聲音振動這一物理現象而存在的,因此對聲音的本性、其各個側面的特性以及聲音振動的前因後果的認識和理解,就影響到人類創造音樂時運用物質材料、物質手段的技術、技巧、藝術水平,也影響到人類認識自己的聽覺器官對聲音、音樂的生理、心理感受與反應的正確與深刻程度。由於這些原因,音樂聲學作為 音樂學與物理學的交緣學科,就成為音樂學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音樂聲學包括如下幾個知識領域
音樂聲學
研究人耳的構造屬於生理學、解剖學的範圍,但人耳何以能具有感受聲波的功能,卻還必須藉助聲學才能得到說明。況且由於聽覺神經網路的構造過於精細,難以用神經系統解剖學的方法來研究,只能主要通過聲學實驗來了解其功能。解剖學能提供的知識至今還是十分有限的。鼓膜是外耳與中耳的分界面,它將聽道中的空氣分子振動轉換為錘骨、砧骨、鐙骨這三塊聽小骨的固體振動;鐙骨底板所“踩”的卵形窗是中耳與內耳的分界面,它將固體振動又轉換為耳蝸內淋巴液的液體振動,後者引起幾千個微小器官里纖毛的共振,共振激起神經細胞的電脈衝。內耳的功能,它對聲音的音高、響度、音色的感受特性等有關知識,則是由生理聲學實驗所積累的。關於對音高的感受:人耳可聞音的頻率範圍,為分辨音高所需的最短時值,音高辨認的相對性、絕對性和近似性,對同時性、繼時性兩音相互間協和與不協和的分辨;關於對響度的感受:人耳可聞音的強度範圍,客觀強度與主觀響度之間的真數與對數關係(韋伯-費希納定律),對不同音區的音客觀上不同強度可能在主觀上感受為同樣響度(等響度曲線),同音持續與否對於響度感的影響,這些方面都積累了比較確鑿的數據。但是關於對音色的分辨能力,積累的資料還不多。據推測,外周聽覺神經具有分析功能,中樞神經的聽覺區則具有綜合功能;關於“主觀泛音”現象(強的純音會被感受為包含泛音在內),在解釋中則假定內耳微小器官的纖毛可能發生諧振(諧音共振)。至於內心聽覺與對節奏、音調、和弦的想象等能力的研究,由於更多與心理學交緣,尚未在音樂聲學中得到充分概括。
是音樂聲學中歷史最悠久、內容最豐富、實用性最強的一部分。它從理論上闡明樂器的發音原理、結構與功能的關係,並對樂器進行科學分類;面向實踐則對樂器製作工藝學與樂器演奏技術提出指導性意見。樂器的不同結構成分從功能上可劃分為能源接納、聲源形成、共振、擴散等要素,而樂器分類則著眼於聲源的類型。聲源由固體振動構成的是一大類,其下又可細分為體鳴、膜鳴、弦鳴,后兩種依賴張力形成彈性振動的聲源;聲源由氣體振動構成的是又一大類,其下又可細分為單純氣鳴與有固體(簧片、嘴唇)振動配合參與的氣鳴兩種;聲源由電磁振蕩構成的是第三大類。但樂器製作注意的重點卻在共振,音質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共振的均勻性與諧振性,音量則取決於共振的充分性(又及時擴散)。為了達到更理想的聲源狀態與共振狀態,樂器製作在材料和形制上都須精心探尋(見樂器學)。音準問題是某些定音樂器必須關心的,但它還受制約於律制。樂器聲學對樂器演奏技術的指導作用,主要集中在能源介入與聲源形成這兩個環節的處理方法上,是音樂聲學中常被忽視的方面。這固然是由於各種樂器的演奏家未能從聲學的科學高度總結其演奏經驗,同時也由於音樂學家多缺乏聲學知識,在演奏評論中不善於從這一角度指出優劣。
我國古代編鐘
側重數理的聲學分支,為音階、調式、和諧理論提供物理學、數學依據。由於這一學科歷史悠久,有關律制的研究成果已形成律學這一專門學問;但律學還不能包括這一學科的全部內容,近代以來,在結合聽覺器官的聲學特性研究和諧問題的過程中,發現了不少有待解釋的現象,開闢了新的研究方向。不同音高的兩音波疊加,因互相干涉而形成時強時弱的周期性交替,當周期性的強音稀疏可數時,稱為“拍”,當其稠密不可分辨時,就在聽覺器官中融成第3個音,稱為差音”,其頻率是前兩音頻率之差,例如,前兩音為□、□,則差音為□。差音現象最早為義大利中音提琴家兼作曲家G.塔爾蒂尼在1714年所發現。差音之可被聽到,與聽覺的和諧感有關。關於聽覺對協和與不協和的分辨問題,19世紀後半葉德國生理學家兼物理學家H.黑爾姆霍爾茨(1821~1894)與音樂心理學家兼比較音樂學家C.施通普夫分別進行了實驗研究。前者認為,聽不到還是聽得到“拍”,是感覺協和與否的分界線。後者認為,感到還是感覺不到兩音融合為一,是協和與否的標誌。但是這兩種理論對於非同時性而是繼時發出的兩音之間協和與否的解釋都是無效的。並且由於聽覺對音高分辨的近似性(帶域特性),微微偏離協和關係仍可感覺為協和,例如平均律小六度和聲音程有明顯的“拍”,仍可感到協和;反之,由於使用條件的改變,協和的亦可變為不協和,例如大三度音程在調式中用作減四度音調時就令人感到不協和。這就涉及人工律音程在聽覺器官中向自然律音程轉化及其規律性問題。此外,關於泛音列與沉音列在和弦與調式形成中有無作用這一爭論了幾百年、對和聲學與調式理論具有根本指導意義的問題,也並非聽覺器官之外的物理學問題,必須結合聽覺生理聲學乃至與內心聽覺等有關的心理聲學這些特殊物理學領域的探討,才有希望找到答案。
管弦樂隊
對樂音和樂律的研究主要是音調與頻率的關係,音程和音階的頻率劃分,音程的協和性等。中國早在周代即已廣泛通行了琴、瑟一類樂器。在摸索音調與弦長的關係之時逐步創造出一種“鐘律”,其中包括著名的“三分損益法”。這種生律法在春秋時期已經用來調鍾。這個樂律是世界上最早的自然律。這是中國古人對音樂聲學的重大貢獻,比傳說的畢達哥拉斯(公元前500年)生律法早得多。
曾侯乙墓出土的戰國初年編鐘,證明中國非但最早在律制上有科學的發明,而且最早確定了調音的基準頻率,掌握了樂器的調音技術。甚至更早在商周時代即已創造出一鍾二音(一個鍾能發出兩個基音),這是音樂史上的奇迹。除律制外,中國古代對泛音系列的發現和在樂器演奏時的應用,管樂器音調的管口校正法,簧、管耦合的原理和控制技術等方面都有重要貢獻。
任何聲音在產生出來之後,接著是傳輸(包括錄製和重放)和接收的問題。樂音的傳輸是電聲學和廳堂聲學的內容。樂音的接收,須計及人的心理感受亦即主觀評價,這是心理聲學的一部分。它們雖不屬於音樂聲學範圍,但卻與音樂聲學緊密相聯,至關重要。錄製或重放設備或技術的缺陷,往往會破壞優美動聽的音樂節目的色彩;一件原來不夠完善的樂器,其聲音效果也可通過調音在一定程度上來補救。
欣賞音樂時,環境的聲學條件也可能造成樂音的失真。至於人對樂音的心理感受,則除了響度與聲壓級的關係、音調與頻率的關係、掩蔽效應、聲像定位效應等人類的共性之外,還與人的愛好及音樂素養有關。討論研究音樂聲學須涉及這些相關的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