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榛

謝榛

謝榛(1495~1575)明代布衣詩人。字茂秦,號四溟山人、脫屣山人,山東臨清人。十六歲時作樂府商調,流傳頗廣,后折節讀書,刻意為歌詩,以聲律有聞於時。嘉靖間,挾詩卷游京師,與李攀龍王世貞等結詩社,為“后七子”之一,倡導為詩摹擬盛唐,主張“選李杜十四家之最者,熟讀之以奪神氣,歌詠之以求聲調,玩味之以裒精華。”後為李攀龍排斥,削名“七子”之外,客游諸藩王間,以布衣終其身。其詩以律句絕句見長,功力深厚,句響字穩,謝榛詩文,著有《四溟集》共24卷,一說10卷,《四溟詩話》(亦題《詩家直說》)共4卷。

生平經歷


少年成名

謝榛一生浪跡四方,未曾入仕。出身寒微,眇一目,自幼喜通輕俠,愛好聲樂。15歲師從鄉丈蘇東皋學詩,16歲寫的樂府曲辭,即在臨清、德平一帶傳誦。
30歲左右,西遊彰德,獻詩於趙康王朱厚煜,為所賓禮,因成為趙王門客。彰德舊為鄴地,是漢末建安時期文人薈萃之地,而趙王亦富有文才,喜攬文士,這應該是謝榛居鄴的原因。此間,謝詩主要內容是寫鄴城風光及友人酬答。

雲遊四方

居久,謝榛不耐陪宴湊趣的幫閑生活,遂以鄴城為中心,開始了大河南北的浪遊。20餘年間,南向沿江而東,游廬山,至南京;溯江而上,觀覽荊襄形勝。北赴京都,登居庸關,游五峰山,寫下了不少紀游詩。與其交往者,大部分是地方官吏、宗室藩王,也有僧侶、隱逸、酒家、學子,其詩也大半是友人唱酬、抒情言懷之作。其間,他曾兩登嵩山,尋訪禪僧;朱仙鎮憑弔抗金英雄岳飛,吹台悼念李白、杜甫高適。雖其很少與農民接觸,但對農民的痛苦生活也有所了解,並表示了深切同情,如《漁樵嘆》。

仗義執言

謝榛以“淡泊”自許,但仍關心時事。嘉靖二十七年(1548),內閣首輔夏言和兵部尚書曾銑,因反對權奸嚴嵩,遭讒被殺;一些友人亦因此而先後貶謫外地,他寫了不少安慰、鼓勵他們的詩歌。第二年,他在河南聽到浚縣盧柟冤獄,即北游赴京,奔走於公卿之間,最終使冤獄得以平雪。

憂國憂民

嘉靖二十九年(1550),韃靼攻入古北口,直抵北京城下,朝野震動。奸相嚴嵩不準諸將出擊,致使京畿之地慘遭虜掠。詩人睹此,憂憤無端,寫《秋日即事五首》、《哀哉行》、《元夕同李員外於鱗登西北城樓望郊外人家,時經虜后,慨然有賦》諸詩以紀其事。

與世長辭

萬曆元年(1573)冬,謝榛自關中還,過彰德,謁見趙康王的曾孫穆王朱常清。這位穆王也雅好謝榛詩,待以優禮。在招待謝榛的宴席上,穆王命所愛賈姬奏其所制竹枝詞,榛大為感動,第二天一早獻新詞14闕,姬全部譜曲演奏。第二年元旦,穆王招待謝榛。宴后,“盛禮而歸姬於榛。榛游燕、趙間,至大名,客請賦壽詩百章,成80餘首,投筆而逝。”(《明史》本傳)

文學領袖


以布衣執“后七子”領袖
謝榛於嘉靖二十七年(1549)第一次赴京期間,與李攀龍、王世貞等相識。當時李、王初出茅廬,而謝已是聲聞遐邇的老詩人了。他們經常在一起談詩、寫詩,探索詩歌創作的道路。至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再度返京時,李、王與徐中行、梁有譽、宗臣、吳國倫等遂邀謝榛,結為詩社,史稱“后七子”。在結社之初,謝榛以布衣執牛耳,為七子領袖,以後王世貞推尊李攀龍,而排斥謝榛;李詩名漸盛,遂成為“七子”魁首。
謝榛在“后七子”中,是唯一提出較完備的論詩主張的人,《四溟詩話》即其論詩言論的結集。他主張復古,認為詩至盛唐便發展到了頂點。但他反對尺尺寸寸的模擬、蹈襲古人成句,主張據眼前景翻出新意。因此,謝榛論詩主取法盛唐,與“前七子”及“后七子”諸人並無不同,而在如何取法古人的方法上,則有許多不同,並指出盛唐諸人有可瑕疵之處,並非盡善;宋詩亦時有佳句,未可全廢,持論較李、王諸人公允。同時,謝榛論詩,以格調為主,然也十分重視感興,與李、王諸人模擬論不同,已開啟性靈、神韻之漸。
人窮志不窮
嘉靖三十九年(1560),趙康王卒,年逾花甲的詩人幾十年浪跡四方,落拓一身,漁樵未定,只得返回故鄉謀生。不久,他又離家出遊,四十三年(1564),應故人之召,客居晉陽,作《留窮詩》,在窮愁之中自我寬慰。後浪遊關陝,僕僕道路,心境十分悲涼。這期間即興感懷,詩多寫其凄苦悲涼的心情。如《百花嘆》、《偶成》、《積雨感懷》,以及示兒諸詩。

文學成就


詩論主張

《四溟詩話》
《四溟詩話》
謝榛論詩的主張主要表現在《四溟詩話》里。他的基本態度是與李攀龍、王世貞一致的,也是極力主張模擬盛唐,認為學習宋人是下乘的表現,但他又認為古人之作均有各自出奇之處。謝榛認可嚴羽的說法:“學其上僅得其中,學其中斯為下矣,豈有不法前賢而法同時者?”但與李攀龍等人稍有不同的是他取徑較寬,認為初盛唐14家“咸可為法”,並且看到這些大家風格各有不同:“有雄渾如大海奔濤,秀拔如孤峰峭壁,壯麗如層樓疊閣,古雅如瑤瑟朱弦,老健如朔漠橫雕,清逸如九皋鳴鶴,明凈如亂山積雪,高遠如長空片雲,芳潤如露薰春蘭,奇絕如鯨波蜃氣。”他強調,對這14家應“熟讀之以奪神氣,歌詠之以求聲調,玩味之以裒精華。得此三要,則造乎渾淪,不必塑謫仙而畫少陵也”。
謝榛較重視詩歌創作中各有所得的“天機”和“超悟”。由此出發,他強調情真,不要摹擬太甚:“今之學子美者,處富有而言窮愁,遇承平而言干戈。不老曰老,無病曰病,此摹擬太甚,殊非性情之真也。”並且還強調“人不敢道,我則道之;人不肯為,我則為之”的獨創性。這些看法顯然比李攀龍詩論開通和高明。
但是,謝榛儘管提倡“超悟”,提倡道他人所未道,其目的主要還在追求詩篇中的“警句”。他認為:“凡作詩先得警句,以為發興之端,全章之主。格由主定,意從客生。”而且認為這類“超悟”式的獨特的警句,既可以通過“靜室隱幾,冥搜邈然”的辦法,也可以通過“閱書醒心,忽然有得”的辦法,這些都是脫離生活的錯誤門徑。他的詩歌創作有時僅得佳句而難見完篇,這種現象正是他創作指導思想所帶來的必然結果。

詩歌創作

《謝榛全集》
《謝榛全集》
謝榛的詩歌創作有兩方面較為突出。一是因他長期轉徙於公卿、藩王之間,過著類似乞討的生活,所以其詩經常發抒他飄遊中的凄苦情懷。如《夜坐感懷寄徐文山》等篇,苦情愁緒,溢於言表。他描寫旅途的困頓也頗為真切精細:“涼雨何冥冥,黑雲復浩浩。山行夜不休,破屋臨古道。數口遠相投,蕪穢不及掃。園荒無主人,馬散嚙秋草。”(《雨中宿榆林店》)詩人也時常升騰起“他年學耕稼”(《春夜即事》)和“亦有逃禪意”(《暮秋夜柬宗上人》)的願望。但實際上他仍然是到處奔波。二是由於他長期遊歷秦、晉、燕、趙,所以塞外風光常常出於筆端。象《塞上曲四首》、《胡笳曲》、《九月雪》、《冬夜聞笛》等詩,較為生動地描繪出“吹落梅花雪滿山”、“菊花含凍不成秋”的景色,也表現塞外人們的風貌和情懷:“彎弧仰射雙□下,日晚穹廬帶雪歸”,“野燒連山胡馬絕,何人月下唱涼州?”有些詩歌還吐露出他期望良將守邊的想法。他在《送許參軍還都下兼寄嚴冢宰敏卿》里就大聲疾呼:“三關父老且揮涕,當代應多衛霍儔!”
謝榛善長近體,五律更優。如《暮秋同馮直卿、秦廷獻、李士美迎黃花山》:“深入黃花谷,高臨玉女台。迎人千嶂出,隨意一樽開。寒露垂瑤草,秋風掃石苔。子長耽勝絕,猿鳥莫相猜。”句烹字煉,表現出他風度端凝的藝術功力。此外,他的一些七絕也能節制精嚴、神采煥發,如《怨歌行》等,抒發情懷,頗為蘊藉。

軼事典故


盧楠是河南浚縣人,明代嘉靖年間的著名詩人和辭賦家。謝榛在移家安陽之後,與他結識,成為極好的朋友。後來,盧楠因為禮數不周得罪了知縣,被投入獄中,並擬治以大辟之刑。謝榛聞說盧楠的慘況后,帶著盧楠的著作到北京求見達官貴人。謝榛先是朗誦盧楠的詩賦,后便接著哭訴道:“盧生真是遇到了天大的冤枉啊!他活著的時候,你們不幫著他平冤昭雪;他死了之後,再寫什麼像哀悼賈誼那樣的辭賦也就沒有什麼用處了”。在謝榛的真情感染下,“后七子”當中的重要人物、在刑部任職的王世貞,也幫助謝榛一同為盧楠奔走、辯白。經過一番努力之後,盧楠終於得以無罪獲釋。謝榛的這一舉動,使他的知名度得到了極大的提高。當時的人把他當成了戰國時射書救聊城的魯仲連。不只士大夫爭著要結識謝榛,就連廣大的北方地區的青年們也都爭相傳說他的事迹。

史籍記載


謝榛,字茂秦,臨清人。眇一目。年十六,作樂府商調,少年爭歌之。已,折節讀書,刻意為歌詩。西遊彰德,為趙康王所賓禮。入京師,脫盧柟於獄。李攀龍、王世貞輩結詩社,榛為長,攀龍次之。及攀龍名大熾,榛與論生平,頗相鐫責,攀龍遂貽書絕交。世貞輩右攀龍,力相排擠,削其名於七子之列。然榛游道日廣,秦、晉諸王爭延致,大河南北皆稱謝榛先生。趙康王卒,榛乃歸。
萬曆元年冬,復游彰德,王曾孫穆王亦賓禮之。酒闌樂止,命所愛賈姬獨奏琵琶,則榛所制竹枝詞也。榛方傾聽,王命姬出拜,光華射人,藉地而坐,竟十章。榛曰:“此山人里言耳,請更制,以備房中之奏。”詰朝上新詞十四闋,姬悉按而譜之。明年元旦,便殿奏伎,酒止送客,即盛禮而歸姬於榛。榛游燕、趙間,至大名,客請賦壽詩百章,成八十餘首,投筆而逝。
當七子結社之始,尚論有唐諸家,各有所重。榛曰:“取李、杜十四家最勝者,熟讀之以會神氣,歌詠之以求聲調,玩味之以裒精華。得經三要,則浩乎渾淪,不必塑謫仙而畫少陵也。”諸人心師其言,厥後雖合力擯榛,其稱詩指要,實自榛發也。

爭議事件


后七子社的前身是“刑部詩社”。嘉靖二十三年(1544),臨海(今屬浙江)人王宗沐、松江華亭(今屬上海)人袁福徵中了進士,授刑部主事。這時,正好孝豐(今屬浙江)人吳維岳到北京任刑部主事,於是幾個人就共結詩社,品評詩文,唱和酬答(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上“吳僉都維岳”)。這一詩社是京城中下層官員自發的文學活動,以南方人為主。當時謝榛雖然曾經來往于山東與北京,但是卻沒有加入這一詩社。在刑部詩社中,吳維岳“尤為同社推重”,王世貞《吳峻伯先生集序》說他“逡逡師古,然猶以師心為能,其持論宗毗陵”(《弇州續稿》卷五一)。按,“毗陵”指唐順之,武進(今江蘇常州)人,是當時著名的唐宋派的主要倡導人之一。據此可知,刑部詩社的論詩旨趣基本上追隨便唐宋派,跟前後七子的主張是大不相同的。
到了嘉靖二十六年(1547),李先芳(1511-1594)進士及第,在北京等候分配職務。李先芳原籍是監利(今屬湖北)人,寄籍濮州(今山東鄄城一帶),也算是山東人了。這時他附鼓吹風雅,跟殷士儋(1522-1582)、李攀龍(1514-1570)、靳學顏(1514-1571)、謝榛等人,結社吟詩(《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上“李同知先芳”)。這一京城詩社中人,多為山東人,可以稱為“魯籍詩社”。魯籍詩社僅僅是一幫同鄉好友的聚會唱和,當時沒有完全一致的論詩志向和創作主張。例如,李攀龍聲稱“文自西漢以下,詩自天寶以下,若為其毫素污者,輒不忍為也”(殷士儋《墓誌銘》,李攀龍《滄溟集》附錄)。而李先芳“論古詩,斷自魏、晉以上為上乘,近體十二子、李、杜以上為大家”,這跟李攀龍的詩學主張是一致的。但他又選錄宋、元詩,刊刻贈人,這就跟李攀龍大不一樣了(陳田《明詩紀事》己簽卷四)。至於殷士儋、靳學顏等人,或者傾心吏治,或者愛好經學,詩歌創作僅僅是他們的業餘愛好而已。謝榛則雲遊天下,行蹤不定,只是偶爾參加詩社活動,還沒有在詩社中發揮什麼大的作用。
李先芳很欣賞他年輕的老鄉、同年進士王世貞(1526-1594),這時便介紹王世貞與李攀龍相識。第二年(1548),王世貞授刑部廣東司主事,吳維岳等人邀請他加入了刑部詩社(李攀龍《滄溟集》卷一六《送王元美序》)。這年三月,李先芳授官為新喻(今江西新余)知縣,離開北京,魯籍詩社解體。臨行前,李先芳介紹李攀龍加入刑部詩社。不久,吳維岳出京任山東提學副使,王宗沐也出任外職,刑部詩社中的幾位元老都紛紛離開了詩社。於是,在刑部詩社中,李攀龍得以跟王世貞一起倡導復古,提倡“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王世貞《弇州續稿》卷五一《吳峻伯先生集序》)。當然,這時他們的詩學主張還是相當籠統、相當抽象的,缺乏明晰的理論思路和深刻的理論闡發。
嘉靖二十八年(1549),刑部詩社只剩下李攀龍、王世貞寥寥數人,不成氣候。這年秋天,謝榛客游京師。他已是享譽天下的著名詩人,李攀龍為了借重他的名聲,當即延請他參加刑部詩社的聚會。《詩家直說》卷三記載道:
己酉歲(嘉靖二十八年)中秋夜,李正郎子朱延同部李於鱗(李攀龍)、王元美(王世貞)及余賞月。因談詩法,予不避譾陋,具陳顛末。於鱗密以指掐予手,使之勿言。予愈覺飛動,亶亶不輟,月西乃歸。於鱗徒步相攜曰:“子何太泄天機?”予曰:“更有切要處不言。”曰:“何也?”曰:“其如想頭別爾。”於鱗默然。
這時,詩社中人對謝榛景仰備至。謝榛的人品、才氣、交遊,尤其是謝榛的詩學見地,都為社中人所稱讚和景仰。李攀龍有《初春元美席上贈謝茂秦得關字》詩,中有“明時抱病風塵下,短褐論交天地間”的詩句,形容謝榛意氣之高,應求之廣,生動如見。王世貞有《謝生歌七夕送脫屐老人謝榛》詩,是送謝榛離京南下的詩作,寫道:“謝生長河朔,奇筆破萬卷。日月縱游遨,乾坤任偃蹇。開元以來八百載,少陵諸公竟安在!精爽雖然付元氣,骨格已見沉滄海。”對謝榛的傾倒之情,也溢於言表。
嘉靖二十九年(1550),李攀龍為了張大詩社的旗幟,延納新進士、刑部的徐中行(1517-1578)、梁有譽(1519-1554)和吏部的宗臣(1525-1560)入社,聲勢漸漸盛大。這實際上改變了刑部詩社的面貌,成為一個新的詩社了。於是有所謂“五子”之說。“五子”實際上是“六子”,錢謙益說:“於時稱五子者:東郡謝榛、濟南李攀龍、吳郡王世貞、長興徐中行、廣陵宗臣、南海梁有譽,名五子,實六子也。”(《列朝詩集》丁集上“宗副使臣”)“六子”說肇始於嘉靖三十一年(1552)春,謝榛《詩家直說》卷四記載:嘉靖壬子(三十一年)春,予游都下,比部李於鱗、王元美、徐子與、梁公實、考功宗子相諸君延入詩社。一日,署中命李畫士繪《六子圖》,列坐於竹林之間,顏貌風神,皆得虎頭之妙。查考《宗子相集》卷四及《蘭汀存稿》卷一的《五子詩》,都是嘉靖三十一年春的原作,沒有經過改動,它們均以謝榛居首,以下依次是李、徐、梁(或宗)、王。大概參加詩社的是五個人,就稱“五子”,是六個人,就稱“六子”。《五子詩》的排列次序,顯然是按年齡排列。大約諸子結社之初,大家還都比較謙虛,還能“相序以齒”,謝榛正好以年長居首。到嘉靖三十二年(1553),吳國倫(1525-1593)加入了詩社,於是才有“七子”之名,稱“七子社”。
由於謝榛在詩壇上早已享有盛譽,還有一整套較為完整的詩學理論,所以他的詩學理論和批評,對詩社中人產生了一種引導作用,甚至是指導作用。李攀龍在《寄茂秦》詩中稱:“論詩到爾長。”(《滄溟集》卷六)這一點被後代的文學史家所肯定,如錢謙益說:(七子)“稱詩之指要,實自茂秦發之。”(《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上“謝山人榛”)朱彝尊也說:“七子結社之初,李、王得名未盛,稱詩選格,多取定於四溟。”(《靜志居詩話》卷一三)這種情形,在謝榛的《詩家直說》卷三中有詳細的記載:
予客京時,李於鱗(李攀龍)、王元美(王世貞)、徐子與(徐中行)、梁公實(梁有譽)、宗子相(宗臣)諸君召余結社賦詩。一日,因談初唐、盛唐十二家詩集並李、杜二家,孰可專為楷范,或雲沈(佺期)、宋(之問),或雲李、杜,或雲王(維)、孟(浩然)。予默然久之,曰:“歷觀十四家所作,咸可為法。當選其諸集中之最佳者,錄成一帙,熟讀之以奪神氣,歌詠之以求聲調,玩味之以裒精華,得此三要,則造乎渾淪,不必塑謫仙而畫少陵也。夫萬物一我也,千古一心也,易駁而為純,去濁而歸清,使李、杜諸公復起,孰以予為可教也。”諸公笑而然之。是夕,夢李、杜二公登堂謂余曰:“子老狂而遽言如此。若能出入十四家之間,俾人莫知所宗,則十四家又添一家矣。子其勉之。”
這段話較為集中、全面、具體地體現了謝榛的學唐復古的詩學主張和詩學步驟,而且切實可行,便於效法。謝榛的詩學理論,對李攀龍、王世貞等人的這種“傳染”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也是歷久彌新的。這一點,從其他六子後來的理論主張和創作實踐中,能夠非常明顯地看出來。
不久,謝榛又離開了京城,在各地漂游。他本來就是浪跡天涯的山人,不會在一個地方待太久。這時,李攀龍在六子當中最年長,儼然成為一言九鼎的詩社宗主。王世貞《李於鱗先生傳》記述道:“其同舍郎徐中行、梁有譽、不佞世貞,及吳舍人國倫、宗考功臣,相與切劘千古之事,於鱗咸弟畜之。為社會,時有所賦詠,人人意自得,最後於鱗出片語,則人人自失也。”(《弇州四部稿》卷八三)
還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不知什麼緣故,李攀龍跟謝榛已經發生了齟齬。次年(1554),李攀龍竟然致書與謝榛絕交(《滄溟集》卷二五《戲為絕謝茂秦書》)。而王世貞等人都站在李攀龍一邊,交口詆毀謝榛,最後甚至把他在“七子社”中除名。比如王世貞在他的著名談藝之作《藝苑卮言》中,說謝氏的詩“丑俗稚鈍,一字不通”,卻偏要“高自稱許”,罵他“何不以溺自照”,就是俗語中罵人的話:何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嘴臉。謝榛有《雜感寄都門舊知》詩,說:“奈何君子交,中途相棄置”,就是為此而發的感慨。在謝榛看來,雙方交惡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曾經對諸子的詩作都做過直率的批評,而諸子不肯接受,也不能接受。實際上,這主要還是因為李攀龍、王世貞頭角漸露,聲望日高,他們幾個人又都是進士出身,怎能容忍身為布衣的謝榛成為詩社領袖呢?徐謂曾作《廿八日雪》為謝榛鳴不平:昨見帙中大可詫,古人絕交寧不罷。謝榛既與為友朋,何事詩中顯相罵?乃知朱轂華裾子,魚肉布衣無顧忌。即令此輩忤謝榛,謝榛敢罵此輩未?回思世事髮指冠,令我不酒亦不寒。”後來諸子與謝榛仍有來往,並時時提到他,雙方並沒有徹底絕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