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大學堂成立
京師大學堂成立
京師大學堂是北京大學的前身,也是中國近代最早的大學。 1896年6月,刑部左侍郎李端芬在給清廷的《請推廣學校折》中,第一次正式提議設立“京師大學”。 1898年7月3日,清光緒帝正式下令,批准設立京師大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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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7月3日 京師大學堂成立 |
1862年,清政府在總理衙門設立了京師同文館。此後,清政府又決定設立算學館,學習天文算學。同文館的設立是我國創辦新式學校的開端。同文館是我國成立最早的公立專科學校,後來它併入了京師大學堂,是京師大學堂最早的組成部分。 甲午戰爭后,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掀起了一次割地高潮,中國又一次面臨被瓜分亡國的危機。為了救亡圖存,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發起了一場變法維新的資產階級改良運動,他們認為,要救亡,只有學習外國,實現變法維新,而維新,必須從廢科舉、立學校開始。 1895年8月,康有為、梁啟超等在北京組織“強學會”,購置圖書,收藏報刊,供群眾閱覽,並經常開會講演,討論學術,批評時政,宣傳介紹西方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學說和近代科學知識,鼓勵人們學習西方,以學以致用的原則來培養人才,最終達到民族自強的目的。 1896年6月,刑部左侍郎李端芬在給清廷的《請推廣學校折》中,第一次正式提議設立“京師大學”。1898年初,隨著變法維新運動日益發展,康有為在《應詔統籌全局折》中再次提出:“自京師立大學,各省立高等中學,各府縣立中小學及專門學”。 在康有為、梁啟超的推動下,1898年6月,清光緒帝下《明定國是詔》,正式宣布變法,詔書中強調:“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於是由梁啟超起草了一份《京師大學堂章程》,規定大學堂的辦學方針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中西並用,觀其會道。”課程分普通學科和專門學科兩類。這樣,京師大學堂不僅成為全國最高學府,而且是全國最高教育行政機關。這個章程是北京大學的第一個章程,也是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最早的學制綱要。 1898年7月3日,清光緒帝正式下令,批准設立京師大學堂。1898年至1900年的京師大學堂(後來被稱為“戊戌大學”),一切因陋就簡,因此,它在實質上仍然是一所封建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