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清政府辦洋務及外交事務而特設的中央機構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為“總理衙門”、“總署”、“譯署”,為清政府辦洋務及外交事務而特設的中央機構,於咸豐十一年(1861年)由咸豐帝批准成立。總理衙門存在了40年,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據清政府與列強簽訂的《辛丑條約》第12款規定,改為外務部,仍位列六部之上。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總理衙門由王公大臣或軍機大臣兼領,並仿軍機處體例,設大臣、章京兩級職官。有總理大臣、總理大臣上行走、總理大臣上學習行走、辦事大臣。初設時,奕訢、桂良、文祥3人為大臣,此後人數略有增加,從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等,其中奕訢任職時間長達28年之久。大臣下設總辦章京(滿漢各兩人)、幫辦章京(滿漢各一人)、章京(滿漢各10人)、額外章京(滿漢各8人)。
其舊址位於北京市東堂子衚衕49號,原為清朝大學士賽尚阿的宅邸,於設立的同年改建。總理衙門的東半部為中國最早的外語教學機構京師同文館(今北京大學外語學院前身),西半部為各部院大臣與各國使節進行外交活動的場所。1901年清政府實施憲政改革,改總理衙門為外交部,這也是東堂子衚衕南側外交部街得名的原因。
總理衙門最初主管外交及通商、關稅等事務,後來連築鐵路、開礦、製造槍炮軍火等事務也歸它管理,總攬全部洋務事宜。
鴉片戰爭前,清政府認為同外國關係僅是“理藩而已,無所謂外交也”。俄國使臣來華,沿例由理藩院接待,其他各國均由禮部接待辦理。鴉片戰爭后,由兩廣總督專辦與歐美國家的交涉,特加欽差大臣頭銜,稱“五口通商大臣”。《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相繼簽訂后,各國在華設使館、駐使節。他們為控制清政府,不願意以“蠻夷”的身份同帶有封建社會衙門習氣的清政府的外交機構“理藩院”打交道,同時認為地方總督無權處理涉外事務,多次要求建立專門機構。
1860年11月,英法聯軍依約從北京撤走,使奕訢大喜過望,在奏摺中說:“該夷並不利我土地人民,猶可以信義籠絡,馴服其性,自圖振興”,勸咸豐帝“盡可放心”迴鑾。1861年1月,奕訢再上《統籌洋務全局酌擬章程六條》,請求建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有效地辦理洋務和外交事務。奏摺指出:“近年各路軍機絡繹,外國事務,頭緒紛繁,駐京以後,若不悉心經理,專一其事,必致辦理延緩,未能悉協機宜。”1861年1月20日得到咸豐帝批准。
該衙門直屬機構有英國、法國、俄國、美國、海防五股,另有司務廳、清檔房、電報處等機構,下屬機構有同文館、海關總稅務司署,還管轄南、北洋通商大臣,選派出國公使等,也有自己的銀庫。具體主管事務如下:
英國股主辦與英國、奧地利兩國交涉事務,兼辦各口通商及各關稅事務等事;
法國股主辦與法國、荷蘭、西班牙、巴西四國交涉事務,兼辦管理保護教民及招用華工等事;
俄國股主辦與俄國、日本兩國交涉事務,兼辦陸路通商、邊防疆界、外交禮儀、本衙門官員的考試任免、經費開支等事;
美國股主辦與美國、德國、秘魯、義大利、瑞典、挪威、比利時、丹麥、葡萄牙交涉事務,兼管海防設埔,保護華工等事;
海防股主辦南北洋海防,包括長江水師、北洋海軍、沿海炮台、船廠以及購置輪船、槍械、製造機器和置辦電線、鐵路、礦務等事。中日甲午戰爭后增設日本股。
司務廳主管收發文件、呈遞折件等秘書性質的事務工作;清檔房主管繕寫文件及保管檔案等工作;電報處主管翻譯電報等工作。
總理衙門下設南、北洋通商大臣。最初南北洋大臣為專職,由買辦化的官僚薛煥、崇厚任職,後分別由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兼任。但是,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與總理衙門在業務上的關係是平行的,只是在遇到疑難問題時,可與總理衙門咨商,由總理衙門備顧問和代奏朝廷。
最初清政府設立總理衙門時,又在其下設三口通商大臣,駐天津,管理天津、牛庄(后改營口)、登州(后改煙台)三口與外通商事務。1870年改為北洋通商大臣,管理北方直隸(約今河北)、山東、奉天三省對外通商、交涉事務,兼辦海防和其他洋務,駐天津。另外,道光二十四年(1844)設立的五口通商大臣(曾駐廣州、上海,管理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對外通商、交涉事務),1861年也列於總理衙門之下,並逐漸擴大職權,增管東南沿海及長江沿岸各口岸,兼辦海防和其他洋務,實際成為南洋通商大臣,駐上海,后移南京。
總理衙門的組織體制,“一切均仿照軍機處辦理”。設總理大臣三員至十幾員不等,由親王一人總領,其餘稱大臣、大臣上行走、大臣學習上行走等;另設總辦章京、幫辦章京、章京若干人。
其中官員分總理和章京兩級。大臣由一親王總領,即為首席大臣,首席大臣只兩任,分別是恭親王愛新覺羅·奕訢(任職28年)和慶親王愛新覺羅·奕劻(任職12年),其他大臣則由軍機大臣、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中指派委任,統稱“總署大臣”。建立初咸豐帝派恭親王愛新覺羅·奕訢、大學士桂良、戶部左侍郎文祥,充任總理大臣,以後大臣人數略有增加,經常為七八人,多時十多人。章京分為四級,從內閣、部院、軍機處的司員中挑選,最初滿漢各8人,以後人數逐漸增加。
它主要負責外交事務的執行而非決策,決策的權力主要掌握於皇帝(實際上是慈禧太后)以及軍機大臣決定,但因為早期負責的恭親王奕訢和文祥都具影響力的軍機大臣,因此其提案大多能獲通過。
在1860年代在恭親王領導下,總理衙門在外交事務的處理上有較多的發揮,包括處理《北京條約》之後的善後事宜,1866年接見西方的斌樁、蒲安臣等使團,1868年的《天津條約》修約相關問題,以及海關事務的處理等。
但1870年代以後,奕訢的權力因慈禧的排擠而下降,加上1870年開始,李鴻章就任北洋通商大臣,許多外交事務逐漸由北京的總理衙門轉往天津,此後到甲午戰爭前後,李鴻章在天津的衙門成為事實上的中國外交部,總理衙門在外交事務上的作用就減少了,1884年恭親王不再掌理總理衙門使其重要性更下降。1901年,在清末新政中,正式將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
除了外交事務之外,總理衙門也是早期自強運動中各種洋務事業在北京中央的領導者,一方面它可用於聽取包括外國使臣以及負責海關的赫德等西方人士的建議,來推行和提倡相關事業,一方面負責的恭親王本身亦為相關業務的領導,因此總理衙門也實際上推動包括新式教育、交通、工業、經濟(尤其海關)、軍事等現代化建設,因此也被當時稱作“洋務內閣”。
但當時西方人常認為它守舊而不夠進步,而保守派則批評它出賣中國利益。與外交事務同樣,總理衙門在1870年代以後在北方洋務事業的重要性也逐漸下降,其領導性地位漸由李鴻章在天津的通商大臣兼直隸總督的地位所取代。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
親王、郡王名 | 本職 | 出任時間 | 卸任時間 | 備註 |
恭親王奕訢 | 議政王、軍機大臣 | 咸豐十年十二月十日 1861年1月20日 | 光緒十年三月十三日 1884年4月8日 | |
慶郡王奕劻 (光緒二十年正月晉封慶親王) | 光緒十年三月十七日 1884年4月12日 | 光緒二十年九月一日 1894年9月29日 | ||
恭親王奕訢 | 軍機大臣 | 光緒二十年九月一日 1894年9月29日 | 光緒二十四年四月十四日 1898年5月29日 | |
慶親王奕劻 | 光緒二十四年四月十日 1898年5月29日 | 光緒二十六年五月十日 1900年6月10日 | ||
端郡王載漪 | 軍機大臣 | 光緒二十六年五月十四日 1900年6月10日 | 光緒二十六年閏八月二日 1900年9月25日 | |
慶親王奕劻 | 光緒二十六年閏八月二日 1900年9月25日 | 光緒二十七年六月九日 1901年7月24日 |
歷任大臣
恭親王奕訢 桂良 文祥 崇綸 恆祺 寶鋆董恂薛煥 徐繼畲 譚廷襄倭仁沈桂芬毛昶熙 成林 崇厚夏家鎬郭嵩燾李鴻藻景廉王文韶周家楣麟書崇禮左宗棠陳蘭彬吳廷芬張佩綸 慶親王奕劻周德潤閻敬銘許庚身張蔭桓福錕昆岡 錫珍 徐用儀廖壽恆鄧承修孫毓汶沈秉成 續昌 曾紀澤 洪鈞 敬信 汪鳴鑾 長麟 榮祿 翁同龢 李鴻章許應騤裕祿袁昶許景澄胡燏棻 桂春 趙舒翹聯元裕庚 端郡王載漪啟秀 宗室溥興 那桐
代表人物
恭親王奕忻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文祥,姓瓜爾佳氏,字博川,號文山,盛京正紅旗人。道光進士。咸豐九年(1859年),在軍機大臣上行走,調戶部左侍郎。十一年(1861年)同奕欣奏請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並任總理衙門大臣,后升為協辦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等職。力主推行洋務“新政”,成為清政府洋務派首領之一。卒謚文忠。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1818—1881) ,江蘇吳縣人,順天宛平籍,字經笙又字小山。道光二十七年進士,選庶吉士,與李鴻章、沈葆楨、郭嵩燾等人同年同官。1863年以戶部左侍郎署山西巡撫,任內嚴禁鴉片種植,1867年起一直擔任軍機大臣,1869年起兼總理衙門大臣,任內與李鴻章、馬新貽、何璟、沈葆楨等同年相互援引,對各省洋務運動的開展影響極大,支持派遣了以郭嵩燾為代表中國首批駐外使節,是清末洋務運動中央領導人中的漢人代表。其人為官清廉,但因政見不同而與同樣擔任軍機大臣兼總理衙門大臣的李鴻章結黨互攻,開啟了清末嚴重的派系鬥爭。身後謚文定。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1807—1891),索綽絡氏,字佩蘅,滿洲鑲白旗人。道光進士。咸豐時曾任內閣學士、禮部右侍郎、總管內務府大臣。同治時任軍機大臣上行走,並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體仁閣大學士。光緒時晉為武英殿大學士。卒謚文靖。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1810-1892),初名醇,后避同治帝諱改詢,字忱甫,號韞卿,江都縣邵伯鎮人。1840年(道光二十年)成進士后踏上仕宦之途,至1882年(光緒八年)正月,以72歲高齡退休罷職,先後歷事道光、咸豐、同治、光緒4朝,歷任戶部主事、湖南儲運道、直隸清河道、順天府尹、都察院左都御史及兵、戶兩部侍郎、尚書。其中戶部尚書任期最長,自同治八年六月至光緒八年正月,達12年之久。在此期間曾充殿試讀卷、會試正副主考官,以及文宗、穆宗二帝實錄館總裁,又曾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作為全權大臣,奉派與比利時、英國、俄國、美國等國簽訂通商條約。為維護國家利益,據理力爭,不辱使命。1892年(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十八日,董恂病故,光緒皇帝曾賜祭文,稱其:“性行純良,才能稱職”。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1817—1882),清末河南參陟人,字旭初。道光進士。咸豐十年(1860)以左副都御史銜,在籍辦團練圍攻捻軍。次年任內閣學士。同治元年(1862)隨僧格林沁在魯、豫、鄂、皖等地鎮壓捻軍,授禮部侍郎。先後調吏部、戶部,授左都御史。八年兼署工部尚書,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上行走。十一年改任吏部尚書。十三年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光緒八年(1882)任兵部尚書。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1810~1882)清代 數學家。字壬叔,號秋紉。浙江海寧人。自幼喜好數學,后以諸生應試杭州,得元代著名數學家李冶撰《測圓海鏡》,據以鑽研,造詣日深。道光間,曾向經學家陳奐問學,擬著《群經數學》未成,后陸續撰成《四元解》、《麟德術解》、《弧矢啟秘》、《萬圓闡幽》及《對數探源》等,聲名大起。咸豐初,旅居上海,與英人偉烈亞力合譯《幾何原本》后九卷,完成明末徐光啟、利瑪竇未竟之業。又與偉烈亞力、艾約瑟等合譯《代微積拾級》、《重學》、《談天》等多種西方數學及自然科學書籍。咸同之際,先後入江蘇巡撫徐有壬、兩江總督曾國藩幕,以精於數學,深得倚重。同治七年(1868),經巡撫郭嵩燾舉薦,入京任同文館算學總教習,歷授戶部郎中、總理衙門章京等職,加官三品銜,迄於逝世。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建築遺址,是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之一,位於東城區東堂子衚衕49號。保護理由為:
原為清大學士賽尚阿的宅第。1860年《北京條約》簽訂后,清政府為辦洋務及外交事務而特設的中央機構。同治年間,在院內設“同文館”,挑選八旗子弟學習外語,這是中國第一所外語學校,稱東所。1875年,西院改建為出使各國大臣留住,也是各部院大臣接見各國大臣的地,稱西所。
總理衙門首任事務大臣均為清朝貴族,且與外國侵略者關係密切。它一成立,就正式委任英人李泰國為總稅務司。1863年李泰國離任回國,由英人赫德繼任達四十多年。這些都使總理衙門實際成為外國侵略者控制清政府的總樞紐,其設立是清政府機構開始半殖民地化的標誌。
作為中國半殖民地化的一個重要表現,這裡記錄了19世紀末葉日薄西山的中央帝國與歐美各列強進行外交周旋的全部過程。特別是改名為外交部后,“班列六部之前”,其具體職責基本相同,但已經成為晚清政府最重要的決策機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