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近注射液
注射液
安乃近注射液,適應症為用於高熱時的解熱,也可用於頭痛、偏頭痛、肌肉痛、關節痛和痛經等。本品亦有較強的抗風濕作用,可用於急性風濕性關節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很少在風濕性疾病中應用。
2020年3月17日,國家葯監局發布關於註銷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種藥品註冊證書的公告(2020年 第29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種進行了上市后評價,評價認為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種存在嚴重不良反應,在我國使用風險大於獲益,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安乃近注射液、安乃近氯丙嗪注射液、小兒安乃近灌腸液、安乃近滴劑、安乃近滴鼻液、滴鼻用安乃近溶液片、小兒解熱栓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註銷藥品註冊證書(藥品批准文號)。已上市銷售的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種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召回產品由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
品份:安乃近
品微黃澄液。
():.
(2)2ml:0.5g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兒一次5~10mg/kg。
本品對胃腸道的刺激雖較小,但可引起以下各種不良反應:
1.血液方面,可引起粒細胞缺乏症,發生率約1.1%,急性起病,重者有致命危險,亦可引起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再生障礙性貧血等;
3.局部反應,注射部位可有紅腫、疼痛,數天後才消退;有的患者呈毒血症癥狀,皮下出血點,或有紫黑色膿液,常需數月後痊癒。
5.注射給葯時偶致大汗淋漓,發生虛脫癥狀。
對本品或氨基比林有過敏史者禁用。
1.本品較易引起不良反應,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別禁用於關節部位穴位。
2.對藥物過敏者(如對吡唑酮類藥物)不宜用,不得與任何其他藥物混合注射。
3.本品不應長期使用。較長時間使用可引起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嚴重者可有再生障礙性貧血甚至導致死亡。
4.應嚴格控制劑量,成人一次不得超過0.5g,小兒一次以8~10mg/kg為宜。
5.體弱者慎用。
不宜應用。
不宜應用。
尚不明確。
本品為氨基比林和亞硫酸鈉相結合的化合物,易溶於水,解熱、鎮痛作用較氨基比林快而強。
注射給葯迅速見效,t1/2約1~4小時。
遮光,密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