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岸區審計局
政府機關
武漢市江岸區審計局是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法律法規,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審計執法、審計管理制度辦法等有關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區長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執行上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情況;使用區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組織開展全區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江岸區審計局總編製人數29人,其中:行政編製18人,事業編製11人。在職實有人數27人,其中:行政編製17人,事業編製10人。
王堅(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負總責。
吳俊飛(副局長):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審計,經貿企業審計,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分管行政事業審計科、經貿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江岸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江岸區離任審計中心)。
江新兵(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負責績效管理、紀檢和黨風廉政建設、黨建、組織人事、老乾、意識形態、宣傳教育、綜治、信訪維穩、統一戰線、安全生產、文明創建、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程勝平(黨組成員、總審計師):負責審計信息宣傳、審計項目管理、審計統計、審計綜合量化考核、計算機審計和審計信息化建設、信息公開、法治建設等工作。分管綜合法規科。
萬紅(黨組成員、江岸區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負責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全局財務工作。分管經濟責任審計科、財政審計科。
張利(二級調研員):負責機關黨支部及工青婦工作。
方文家(區管幹部):協助江新兵同志協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