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昌縣國家稅務局
廣昌縣國家稅務局
廣昌縣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全局現有在職幹部73人,其中:中共黨員57名,佔全局人員的79%,大專以上學歷69名,佔全局人員的96%。縣局下設辦公室、計劃徵收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稅政法規股、徵收管理股、信息中心、稅源管理科、納稅評估科、辦稅服務廳,另設一個稽查局和一個農村征管分局。擔負著全縣十一個鄉鎮近120戶企業和1200多戶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收征、管、查任務。
(一)負責全縣國稅工作會議(全縣國稅局長會議)等會議的組織工作。
(二)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組織調查研究和信息交流,編輯《廣昌國稅信息》。
(三)負責文件和領導指示以及縣局領導批示、會議決定事項、縣局領導交辦和其他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四)負責縣局領導的文秘工作,縣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的組織和記錄工作,起草會議紀要和全局大事記。
(五)負責縣局的新聞宣傳,並規劃、組織、協調全縣國稅系統的新聞宣傳事宜。
(六)負責制定局機關的有關工作制度,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制定國稅系統的保密制度,並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七)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公文、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縣局機關及各股室內公文的收發、運轉、審核、印刷;負責全縣國稅系統以及縣局機關檔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掌管縣局黨組、縣局及辦公室印章。
(八)負責組織辦公自動化和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應用工作;負責縣局網站的建設和全縣國稅系統網站管理工作。
(九)負責處理、協調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編寫信訪信息;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
(十)牽頭組織實施稅收質量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縣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縣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負責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組織制定或會簽稅收規範性文件。定期組織對稅收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鑒定,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彙編工作;
(二)組織制定、實施稅收法制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定期組織稅收執法檢查;
(三)組織對重大稅務案件的複審,以及重大稅務案件的行政處罰聽證,提出審理意見;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度,定期進行評議考核;
(六)組織進行稅收政策和稅收法制調查研究,提出建議意見;
(七)負責稅制運行和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控,定期反饋和報告;
(八)負責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反饋工作;
(九)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稅法宣傳工作;
(十)協助組織稅收執法資格認證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負責組織實施有關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草擬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
(二)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組織協調我縣稅收征管流程的制定審核、督促實施和修改完善;規劃、協調、指導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負責綜合征管軟體、納稅評估軟體、多元化電子申報軟體等各類征管軟體的推廣應用、運行管理和業務維護。
(三)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稅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收管理員、綜合性納稅評估、綜合性單項征管等辦法;負責組織清理欠稅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納稅服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制度和辦法;推廣應用全國稅務系統特服電話“12366”;規範並推廣多元化申報納稅方式及辦稅服務廳的管理等。組織開展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欠稅公告和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六)負責全縣稅收征管數據的採集、分析和應用;負責全縣稅收征管資料的規範管理。
(七)負責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稅收征管法執法檢查工作。
(八)負責制定和落實征管質量考核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征管質量考核和報表編報等工作。
(十)指導個體、集貿市場、行業稅收征管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個體工商戶、各類市場、行業稅收征管辦法;負責個體、私營經濟建賬建制和查賬徵收等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關於計劃、會計、統計、稅收票證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研究全縣經濟運行與稅收收入的關係及變化規律,分析稅收負擔及結構水平,對各類稅收負擔水平的變化情況進行追蹤監測。
3、負責編製和分配稅收計劃,分析、檢查和預測稅收計劃執行情況。
4、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工作,開展統計分析。
5、負責建立全縣國稅系統重點稅源監控體系,掌握和分析重點納稅企業生產經營及稅收情況。
6、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稅收票證管理,印製、發放、保管、檢查審核稅收票證。
7、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規章制度,負責申請和管理全縣國稅系統各項經費,編製、下達預算並監督、分析執行情況
8、負責全縣國稅系統基本建設管理。
9、負責全縣國稅系統銀行賬戶管理。
10、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稅務服裝製作、發放管理。
11、負責全縣國稅系統固定資產管理。
12、負責全縣國稅系統車輛定編數和購配置標準的核定管理。
13、組織、實施全縣國稅系統內部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委託審計。
15、完成縣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本系統的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系統股級以下幹部的選拔、考核、交流、任免、退休等管理工作。
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提出對擬離任幹部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對象和內容,正確運用審計成果。
四、負責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審批表的申報工作及全體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項工作。
五、組織好各類級別幹部任職培訓工作。
六、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聘任上報工作。
七、負責有關人事統計報表工作,管理人事檔案。
八、負責全縣國稅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擬定相應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擬定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十一、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基層建設工作,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組織全縣國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一、組織傳達貫徹有關反腐敗鬥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決議,結合實際作出工作部署,負責縣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局糾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縣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宣傳教育。
三、監督檢查全縣各國稅局部門及其行政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決定、命令及稅收計劃的情況;組織指導全省國稅系統執法執紀監察工作。
四、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全縣國稅系統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案件審理工作。
五、受理群眾對全縣國稅系統幹部職工的舉報;受理全縣國稅系統幹部職工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維護黨員幹部及監察對象的合法權利,保護其行使職權。
六、對全縣國稅系統擬晉陞的幹部的廉政情況提出意見;對在紀檢監察和反腐敗鬥爭中做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提出表彰和獎勵的建議。
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稅務稽查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稽查工作規程。
二、負責與公安、檢察、法院、銀行、工商、地稅、海關等部門聯繫和配合,共同打擊涉稅違法活動。
三、組織、指導、協調、查辦全縣重大稅務違法案件。
四、負責組織、部署稅收專項檢查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金稅工程協查管理系統工作和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和查辦工作。
六、負責辦案補助經費、舉報獎勵基金和稽查專戶的管理。
七、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稅務檢查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
九、完成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組織和實施全縣稅收信息化建設,負責稅收信息化建設硬體配置的安排。
二、協助管理稅務信息技術隊伍,負責組織人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的初級考試工作;
三、建立、管理和維護全縣國稅系統計算機網路和綜合資料庫;負責縣局綜合數據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運行和維護,並負責相應的數據處理和分析工作;負責全省縣國稅系統綜合數據、與有關部門網路信息的歸集、分類、存儲、加工與傳輸等工作,為縣局與有關部門的聯網和信息交換提供技術支持,為縣局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宏觀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四、對稅務信息系統建設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五、參與稅控器具的鑒定、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六、負責縣局Internet網站的建設、維護和安全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Internet網站的技術審查、指導和安全工作。
七、參與全縣國稅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建設和運行。
九、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組書記、局長 高力群
高力群:男,漢族,1960年5月出生,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3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湖北人。歷任南城縣稅務局副所長;南城縣國稅局股長;南豐、南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南城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現任廣昌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 劉一風
劉一風: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199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湖北人。現任廣昌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人事教育股、徵收管理股、信息中心、稅源管理科、辦稅服務廳、金稅工程和招商引資工作。
副局長 張 平
張平:男,漢族,1960年2月出生,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0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江西於都人,現任廣昌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稅政法規股、農村分局、機關黨支部和扶貧掛點工作。
副局長 連瓊霖
連瓊霖: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1991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江西南城人。現任廣昌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辦公室、計劃財務股、稽查局、和工、青、婦、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紀檢組長 李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