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縣國家稅務局
南豐縣國家稅務局
南豐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地處縣城桔都大道,現有在職幹部78人,中共黨員66人,佔全局人數的81%,大專以上學歷72人,佔全局人數的89%;下設2個管理科、3個分局、1個辦稅服務廳、7個股室,擔負著全縣近300戶企業和2000多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管任務。
南豐縣國家稅務局連續叄年榮獲全市國稅系統“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先進領導班子”、“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先進單位”、“征管創新獎”等榮譽;還連續榮獲江西省第九、十、十一屆“文明單位”稱號”、2005年10月,南豐縣國稅局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2006年被評為2004-2005年度江西省國稅系統先進單位,並被評為江西省國稅系統廉政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國稅局辦稅服務廳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稱號;2008年被評為全省國稅系統依法行政“示範單位”。
1、制定縣局年度工作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
2、負責全縣國稅工作會議等大型會議的組織工作;
3、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組織信息交流,編輯《南豐國稅信息》;
4、負責縣局領導的文秘工作,縣局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縣局領導專題會議的組織和記錄工作,起草會議紀要和全局大事記;
5、負責市局、縣委、縣政府文件和縣局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領導重要批示的督查督辦工作;
6、負責縣局的新聞宣傳,並規劃、組織、協調全縣國稅系統的新聞宣傳事宜;
7、負責制定局機關的有關工作制度,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制定國稅系統的保密制度,並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8、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公文、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縣局機關及股室內公文的收發、運轉、審核、印刷;負責全縣國稅系統以及縣局機關檔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縣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掌管縣局及辦公室印章;
9、負責縣局機關的後勤保障管理,擬定縣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10、負責縣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做好機關安全、衛生、交通、飲食、通信和供水供電設備的維護工作。
11、負責縣局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及維修工作。負責縣局機關房屋的管理、維修工作。負責縣局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工作。
13、、負責職工醫療、保健、防疫體檢工作;負責縣局機關食堂和客房的管理工作,搞好公務接待,保障干職工正常用膳。
負責市局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工作。
14、完成縣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1)、制定或會簽稅收規範性文件。定期組織對稅收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鑒定,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彙編工作。
(2)、組織制定、實施稅收法制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定期組織稅收執法檢查。
(3)、負責對稅收政策業務具體事項的解答和處理
(5)、組織進行稅收政策和稅收法制調查研究,提出建議意見。
(6)、負責稅制運行和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控,定期反饋和報告。
(7)、指導全縣國稅系統的政策法規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9)、完成市局、縣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征管改革和征管軟體的推廣、應用;負責稅務登記、申報方式、征管資料、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納稅評估工作的綜合性管理;組織、實施征管質量考核;負責個體稅收、集貿稅收、農村稅收和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管理;負責稅務代理的監管。
(1)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
(2)負責制定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組織推動稅收征管改革工作;
(3)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應用;匯總征管軟體應用過程中二次業務需求,組織可行性分析及需求上報;反饋征管信息化建設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負責組織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有關業務指導;
(5)負責各種類型納稅人稅務登記、申報納稅制度的管理;
(6)負責征管資料管理、應用的業務指導;
(7)負責組織實施征管質量考核;
(8)負責組織實施納稅信譽等級評定;
(9)負責組織實施戶籍管理、專業市場“駐場”管理等征管制度、辦法;
(10)負責個體工商戶納稅定額及建帳建制工作的管理;
(11)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管理工作;
(12)負責註冊稅務師管理的配合性工作,稅務代理的監管;
(13)完成其他工作。
(1)負責全縣納稅人會統核算,負責全系統稅收計劃的編製、分配,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宏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2)負責分配全縣稅收計劃,對稅收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分析、預測、考核和檢查;
3)負責編製全縣系統各類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報表,全面反映各稅種的申報、徵收和欠繳、減免、緩徵及提退情況;
(4)負責全市重點企業稅源收入和監控經濟稅源的採集和分析;
(6)負責制定全市範圍內的清欠目標和計劃,並進行考核。負責稅收票證計劃、領取、發放、保管、結報、繳銷和審核、檢查;負責稅收票證的賬務核算和報表編報;負責損失、停用等票證的繳銷和稅收票證交接、銷毀的監督。
(7)負責編製經費預算、財務報告和決算,及時做好財務分析 ;負責各項經費的審核、報銷和收支核算,按時記帳和編製財務報表;負責基建財務的核算和處理;負責本局經費管理制度或辦法的擬定和會計資料檔案的歸集、整理工作;參與大宗物品採購招標投標工作 負責現金、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負責機關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和現金支票的保管;負責幹部、職工的工資及各項獎金、福利的發放;負責在職幹部職工稅務服裝的統計、訂購、發放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組織傳達貫徹市局紀檢組、監察室和縣紀委以及縣局黨組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方針、政策和決議,結合實際作出工作部署,負責縣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組織實施全縣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宣傳教育。
3、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全縣國稅系統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案件審理工作。
4、受理群眾對全縣國稅系統幹部職工的舉報;受理全縣國稅系統幹部職工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維護黨員幹部及監察對象的合法權利,保護其行使職權。
5、完成市局、縣局紀檢組監察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擬定相應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擬定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基層建設工作,擬定基層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國稅系統國稅文化建設。
(3)、負責全縣國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擬定全縣國稅系統教育事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負責計算機廣域網和區域網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承擔縣局計算機網路的運行管理工作,並從技術上指導和維護縣(市、區)局計算機網路的運行工作;
承擔金稅工程項目的建設和應用工作,負責稅務機關防偽稅控系統、專用發票稽核系統的安裝、調試、維護、技術指導和防偽稅控發行子系統的運行和管理,負責金稅工程市級稽核系統的運行管理以及數據清分、比對、上傳、接收和下發工作;
承擔其它系統和軟體的技術支持工作;承擔信息化系統的接收、安裝調試、推廣應用和技術培訓工作;做好稅務電子信息的備份、存儲、傳遞和交換工作;
1、普通發票發售、繳銷、代開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等即時辦結涉稅事宜的受理、辦理;
3、將受理即時辦結涉稅事項、辦理限時辦結涉稅事項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及需經複核、審核、處理的事項提交總複核崗位審核、複核、處理;
4、其他相關工作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負責制定、貫徹稽查規章制度;制定、落實本系統稽查工作計劃、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範圍內開展專案稽查和專項稅務稽查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受理、轉辦和查處,負責一般案件、較大案件的審理和重大案件的審理移交;
三、負責全縣“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運行管理、數據、材料總結的統計上報和重大協查案件的協查;
四、負責稽查案件稅收保全措施、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稅收執行與強制執行措施的組織實施;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聯繫和全縣範圍內涉稅犯罪案件的司法移送;負責受理、審核審計、財政、司法檢查或審計裁定的應補稅款、滯納金、罰款等事項,製作有關稅務文書,並跟蹤追繳;
五、負責本系統稅務稽查情況的統計、匯總、案例分析、情況反映和報表上報工作;負責組織稅務稽查收入的入庫工作;負責發票協查工作;
六、負責稅務稽查案卷的整理、立卷、歸檔;負責上級稽查局安排的各項稽查工作任務。
1.負責納稅人開業、變更、停復業稅務登記核查和漏征漏管戶清理;
2.負責註銷稅務登記、取消涉稅資格的稅款清算、證件收繳;
3.負責催報催繳和欠稅的清理;
4.負責非正常戶的認定、公告、追查、報審;
5.負責納稅人涉稅資格認定、年審的初審、上報;
6.負責稅控系統、裝置的推廣應用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納稅人生產經營變化及稅源變化的調查和納稅情況的日常清理;
8.負責催報、收集、整理納稅人各類稅收征管資料,並建立相應的稅收征管台賬;
1.負責納稅人申報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審核分析;
2.負責日常監管問題的調查分析;
3.負責約談后的調查和確認處理;
4.負責涉嫌偷稅問題移交稽查部門;
5.負責編製、上報各種有關報表;
6.負責相關資料的整理
1.負責基層分局全面工作,制定分局的總體工作思路,組織制定、落實分局工作計劃;
負責協調與其他部門的關係;
2.負責郵寄申報、電子申報、上門申報方式認定、取消的審核;負責簡易申報、簡併征期申報方式認定和取消的審核;負責延期申報的審核、報批和延期申報稅款的核定;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核、報批;
3.負責欠稅數據的採集、公告,編製欠稅報表;負責納稅申報的受理、審核和數據錄入;負責納稅申報應調整內容的調整;
4.負責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徵收、匯總和上解;負責對申報徵收的違法行為進行當場處罰;
5.負責按規定領取、保管、使用、開具稅收票證和辦理票證結報;
黨組書記、局長:鄒金髮
鄒金髮,男,中共黨員,1964年10月出生,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1982年10月至1987年7月在南豐縣稅務局洽村稅務所工作,1987年7月至1989年2月任南豐縣稅務局稅政股副股長,1989年3月至1992年2月任南豐縣稅政股股長,1992年2月至1993年11月任南豐縣稅務局稅政一股股長,1993年11月至1994年9月任南豐縣稅務局副局長,1994年9月至2000年6月任南豐縣國稅局副局長,2000年6月至2007年4月任中共廣昌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廣昌縣國家稅務局局長,2008年4月至今任中共南豐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南豐縣國家稅務局局長。負責南豐縣國稅局的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蔡小健
蔡小健,男,中共黨員,1964年7月出生,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1982年12月至1986年12月在南豐縣稅務局稅政股工作,1987年1月至1988年12月在南豐縣稅務局稅政二股工作,1989年1月至1990年12月任南豐縣稅務局征管股副股長,1991年1月至1991年8月任南豐縣稅務局專項基金稽徵副所長,1991年9月至1992年2月任南豐縣稅務稽查分局副局長,1992年3月至1993年12月任南豐縣稅務局稅政二股股長,1994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南豐縣稅務局征管股股長,1995年1月至1997年4月任南豐縣國稅局稽查分局局長,1997年4月至2001年6月任南豐縣國稅局紀檢組長,2001年7月至今任南豐縣國稅局副局長。分管南豐縣國稅局計劃徵收股、人事教育股工作,掛點南豐縣國稅局白舍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鄢春根
鄢春根,男,中共黨員,1962年5月出生,1979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1979年8月至1982年9月在南豐縣化工廠工作,1982年10月至1993年12月任南豐縣稅務局橋背稅務所萊溪站站長,1994年1月至1994年9月任南豐縣稅務局人事教育股股長,1994年10月至1995年9月任南豐縣國稅局第一分局局長,1995年10至2001年5月任南豐縣國稅局城區分局局長,2001年6月至2003年4月任南豐縣國稅局紀檢組長,2003年5月至今任南豐縣國稅局副局長。分管南豐縣國稅局辦公室、稽查局工作,掛點南豐縣國稅局納稅評估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裴斌
裴斌,男,中共黨員,1967年11月出生,1984年12月參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1984年12月至1988年9月在南豐縣稅務局洽灣稅務所工作,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撫州地區稅務局電大班脫產學習,1991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南豐縣稅務局稽查分局組長,1994年9月至1998年10月任南豐縣國稅局諮詢事務所所長,1998年10月至2001年6月任南豐縣國稅局稽查局副局長,2001年6月至2003年5月任南豐縣國稅局白舍分局局長,2003年5月至2008年4月任南城縣國稅局副局長,2008年4月至2009年7月任南豐縣國稅局副局長兼紀檢組長。分管南豐縣國稅局稅政法規股、辦稅服務廳、考評辦、監察室、黨團工婦青工作,掛點南豐縣國稅局太和分局。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陳玉珍
陳玉珍,女,1976年1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95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在崇仁縣國稅局、原撫州市(臨川區)國稅局工作,2001年1月至2003年4月在撫州市國稅局辦公室、人事科工作,200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市局辦公室副主任,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任市局機關黨委副書記、機關黨辦主任,2010年5月掛職南豐縣國稅局任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政務工作(包括工作績效考核、工作目標考核、日常考勤考核及網站信息工作)、辦稅服務廳,掛點太和分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輝
劉輝,1970年3 月出生,漢族,大學本科學歷,199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南豐縣稅務局工作,1994年12月至今在南豐縣國稅局工作,歷任副所長、站長、分局副局長、股長;2001年8月至2009年7月任南豐縣國稅局稽查局局長,2009年7月至今任南豐縣國稅局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徵收管理股、掛點太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