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保監局

青海保監局

青海保監局成立於2001年2月19日,依據中國保監會的授權,負責全區範圍內的保險監管工作。內設7個機構。

機構簡介


為加強對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2001年2月19日,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西寧特派員辦事處(簡稱“西寧保監辦”)正式成立,作為青海省商業保險公司的主管部門,依據中國保監會的授權,負責全區範圍內的保險監管工作。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2004年2月6日,原西寧保監辦正式更名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海監管局。

主要職責


青海保監局作為中國保監會的派出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轄區內保險業發展規劃,引導和促進保險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實施中國保監會的規章,並根據轄區內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
(三)監測、分析轄區內保險市場運行情況,預警、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並將有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四)監管轄區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的保險經營活動,查處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五)管理轄區內有關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和保險中介機構的設立、變更、撤銷等事項;
(六)管理有關保險條款保險費率
(七)管理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八)中國保監會授權或者委託的其他監管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擬定青海保監局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日常辦公;督辦局領導批辦的重要事項;組織承辦重要會議;負責保監局公文處理工作,對各類公文進行核稿,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會同有關處室發布保監局對外新聞和信息;負責向保監會及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報送保監局工作信息和當地保險業重要情況;負責保監局的檔案、機要、保密及安全、保衛、消防工作;負責保監局行政後勤、物資採購與管理工作;負責保監局的財務管理工作,編製機關年度財務預決算;歸口管理青海省內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負責保監局的外事管理;管理外資保險機構駐當地代表處的有關事務;承辦地方有關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根據中國保監會黨委工作規則,負責局黨委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身保險監管處
承辦對青海省內人壽保險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青海省內人壽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人身保險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青海省內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承辦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營銷服務部准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人身保險條款及費率(含短期健康險、短期意外險)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人身保險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三)財產保險監管處
承辦對青海省內財產保險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青海省內財產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財產保險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青海省內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承辦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財產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准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和管理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財產保險條款及費率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財產保險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四)保險中介監管處
承辦對青海省內保險中介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青海省內保險中介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行為,會同有關處室檢查規範營銷員及兼業代理機構的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授權,承辦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准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有關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承辦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准入、變更、退出等事項;負責組織青海省內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工作;研究保險中介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五)統計研究處
歸口管理青海省保險業統計資料和數據,匯總、編製和報送全省保險業數據、報表,對保險業統計數據進行分析並向保監會報送統計分析報告;負責向辦公室提供對外發布和報送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保險業統計數據;負責維護和管理保監局的保險監管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和內部網站,根據授權負責青海省內的保險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維護保監局網路的正常運行,維護和管理保監局的計算機設備;研究、擬訂當地保險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調研、分析保險市場整體運行情況,研究監管工作和保險業發展中的重要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保監局有關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人事教育處
根據中國保監會的規章,擬訂青海保監局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保監局的人員調配、考核任免、人員工資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保監局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保監局黨的思想建設、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統戰、群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保監局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中國保監會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承辦中國保監會對派出機構年度工作業績考核、評估的有關工作。
(七)法制處
根據中國保監會的規章,制定或者審核貫徹實施保監會監管規章的有關文件;對轄區內行政許可事項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審核保監局行政處罰程序、內容、依據及相關證據的合法性;對保監局各類監管措施的合法性進行審核;承辦轄區內有關的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協調地方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之間的有關法律事務;接受保險法律諮詢,組織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跟蹤了解轄區內保險業發生的重要案件,及時收集和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受理保險業務方面的信訪投訴工作。同時,承擔局行政許可委員會辦公室、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及稽查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