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安縣人民檢察院
紅安縣人民檢察院
紅安縣人民檢察院是紅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及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負責領導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件起草,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機關安全保衛、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檢察技術裝備管理;負責編髮檢察簡報以及與上級檢察機關的聯繫。
(二)政治處
協助院黨組負責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開展具有檢察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檢察宣傳和幹警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後備幹部的考察管理工作,及時向黨組提出幹部任免、配備等人事建議並辦理相關手續;負責全院檢察官、書記員、司法警察的管理、考核、晉職、晉級、晉銜申報工作;負責幹警錄用、表彰獎勵、勞動工資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黨組做好共青團、婦聯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管理法警隊伍,組織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職責。
(三)反貪污賄賂局
(四)反瀆職侵權局
負責對全縣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研究、分析全縣瀆職、侵權犯罪情況、趨勢和對策。
(五)偵查監督科
負責對全縣刑事案件(包括本院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審查批捕;負責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實施監督;負責對偵查機關立案進行監督;負責審查偵查機關延長羈押期限的報告並移送上級檢察院審批;負責審查批捕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調查研究並向上級檢察機關報告。
(六)公訴科
負責對全縣刑事案件(包括本院直接受理偵查終結的案件)的審查起訴、移送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負責對人民法院審判活動實行監督;開展未成年人犯罪檢察和未成年受害人的權益保護工作;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動態,做好刑事犯罪的統計信息工作;對審查起訴中疑難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上級檢察院報告。
(七)監所檢察科
負責對本縣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看守所、拘役所的管教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負責對發生在監管改造場所的侵權、瀆職、貪污賄賂等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監外執行的罪犯和被監管改造人員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訴工作;負責受理被監管改造人員的控告、申訴;負責督促有關單位在各刑事訴訟環節及時辦結所辦案件;對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減刑、假釋、裁定提出抗訴;對監管場所疑難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上級檢察院報告。
(八)控告申訴檢察科
負責辦理本轄區公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外籍人士的檢舉、控告、申訴;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線索進行初查;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訴;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負責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承辦本院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和刑事賠償案件;綜合反映控告、申訴和舉報情況。
(九)民事行政檢察科
負責對本縣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對本縣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裁定依法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對審判人員在審判民事、行政案件過程中涉嫌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行為進行偵查;對民事行政檢察業務中出現的疑難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上級檢察院報告。
(十)檢察技術科
負責本院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的現場堪驗、人身、屍體、物品、文字、痕迹、會計、資料等的檢驗、鑒定,配合自偵部門完成偵查實驗中的技術問題;負責偵查監督、公訴、控告申訴、民事行政檢察等部門受理案件的法醫鑒定、文字痕迹檢驗、司法會計監督等證據的審查複核、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提前介入的會檢,開展司法鑒定的諮詢、服務工作。
(十一)調研科
負責調查研究與檢察機關業務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和法律適用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及時向領導提供信息和建議;負責完成本院各類調研課題、典型案例的撰寫和新罪名的理論探討以及檢察宣傳和大型文字材料。
(十二)人民監督員辦公室
協助做好人民監督員的選任、解除工作;負責落實安排人民監督員評議案件、參加執法檢查、了解檢察工作情況等監督活動;向人民監督員反饋監督處理結果;協調解決人民監督員監督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為人民監督員履行職責提供保障;協調人民檢察院相關業務部門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對相關業務部門落實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向檢察長和相關業務部門反饋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對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進行總結分析;移送、督辦人民監督員對人民檢察院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承辦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十三)司法警察大隊
承擔紅安縣人民檢察院主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提訊、看管和羈押工作;負責對犯罪嫌疑人人身及住宅的搜查工作;負責法律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檢察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以及檢察長交辦的與職務相關的其他工作。
(十四)職務犯罪預防科
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依法組織協調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同監察機關、審計機關等制定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計劃;調查分析職務犯罪特點、成因和規律,研究制定預防職務犯罪對策意見;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部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及時總結推廣預防工作經驗;做好舉報、立案查處職務犯罪工作,結合辦案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提出檢察建議,提供法律諮詢;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制定和組織實施預防職務犯罪措施;與有關單位建立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制度,交流預防工作信息。在職務犯罪易發、多發行業和領域與有關單位共同開展系統預防和專項預防活動;檢查、通報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認真做好上級院和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事項。
(十五)派駐七里坪檢察室
受理鄉鎮群眾的舉報、控告、申訴、投訴、諮詢、查詢;收集職務犯罪案件線索;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對基層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開展監外執行檢察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開展法制宣傳,化解社會矛盾,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聯絡轄區內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社會各界代表,聽取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收集社情民意。
(十六)檢務督察辦公室
負責起草檢務督察工作制度、年度計劃、工作報告和工作決定;起草本院檢務督察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工作制度開展督察;辦理上級檢察機關檢務督察部門交辦的事項;執行本院檢務督察委員會交辦的任務。
(十七)老乾科
做好老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辦理離退休手續;收集整理老幹部情況信息,建立老幹部情況信息庫;建立健全老幹部支部,協助老幹部支部開展活動;負責各種老幹部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辦理老幹部福利事項,在重陽、春節等重大節日和老幹部住院病重時,看望老幹部;幫助解決老幹部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做好縣委老乾局和院黨組布置的其他工作。
檢察技術綜合大樓總建築面積6160平方米,佔地960平方米。大樓功能完備,設施齊全,配備了電梯和消防等設施,辦公區安裝空調98台,配備電腦128台、複印機5台、印表機20台,建成並開通了計算機區域網、三級專線網和視頻會議系統,基本實現信息化。視頻會議室被省院信息辦譽為“樣板工程”;建成了現代化的偵查指揮監控系統,辦案警務區達到上級院要求的“功能完備、設施齊全、相對封閉、監控到位”的要求,得到省、市院的充分肯定;購買辦案警車17輛,制定了嚴格的車輛管理制度,確保檢察工作用車安全及時;機關檔案室設備一流,管理科學,檔案管理榮升“省特級”。
同時,綜合大樓內新建了設施一流的榮譽室、多功能會議室、幹警健身活動中心,戶外興建了花園式的住宅小區、籃球場和健身場地“康樂園”等,這些建設為幹警鍛煉身體、豐富檢察文化生活提供了平台。
地址:城關鎮北街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