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國家稅務局

哈密市國家稅務局

哈密市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建制,局機關內設科室10個,其中:事業單位(信息中心)1個,為正科級建制;直屬機構(稽查局)1個,為副處級建制。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哈密市稅務局哈密市掛牌成立,原哈密市國家稅務局、哈密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內設機構


哈密市國家稅務局下轄伊州區國家稅務局、巴里坤縣國家稅務局、伊吾縣國家稅務局、哈密市三道嶺國家稅務局、哈密市石油新城國家稅務局5個正科級區縣局。區縣局下轄派出機構2個,其中:副科級稅務分局1個,即伊州區國稅局黃田稅務分局;股級稅務所2個,即伊州區國稅局二堡稅務所、巴里坤縣國稅局稅務所。
哈密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內設行政科室10個,事業單位1個,級別均為正科級,直屬機構1個(副處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及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秘書事務、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翻譯等工作;負責系統安全穩定及保衛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及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承辦網站管理和業務更新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工作;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穩定及保衛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等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推廣應用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查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組織實施普法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政策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對相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研究制定相關稅種的稅源管理及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分稅種的行業稅負及預警指標監控管理工作;管理增值稅各項管理系統;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指導相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相關稅種的稅收分析、稅源管理、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編製、上報出口貨物退稅和出口貨物免抵調庫計劃;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及相關手續的辦理工作;研究制定進出口稅收納稅評估及稅源管理辦法,發布進出口稅收預警指標;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參與進出口稅收的稅收分析、稅源管理、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政策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對相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承辦所得稅減免稅稅前扣除、資產損失等涉稅事項的審批、審核上報;研究制定相關稅種的稅源管理、稅基管理、納稅評估、彙算清繳等辦法;承辦分稅種的行業稅負及預警指標監控管理工作;指導相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相關稅種的稅收分析、稅源管理、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開展反避稅調查和稅務審計;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製並分配下達年度稅收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承擔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6.徵收管理科(與納稅服務科、信息中心合署辦公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牽頭組織開展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影響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控器具(除防偽稅控系統)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工作;承擔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管理稅務機關內部所用的表證單書及納稅人征管檔案;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各業務應用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管理工作。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稅法援助服務工作;管理納稅人使用的表格文書,編製納稅服務指南;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承擔稅務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業務運行管理工作。
7.財務管理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工作。
8.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承擔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9.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0、機關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會、青年、婦女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及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制定系統工會工作規劃;組織開展系統工會工作;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承辦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查處、審理和執行;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調查后提出初審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內設機構5個(副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三)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與徵收管理科合署辦公)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各行政應用系統的技術運行管理工作;組織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編製情況


哈密市國家稅務局人員核定總編製數為362人。其中,行政編製為355人,事業編製為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