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人工智慧創新行動計劃
高等學校人工智慧創新行動計劃
《高等學校人工智慧創新行動計劃》由教育部以教技〔2018〕3號文於2018年4月2日制定印發。
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人工智慧創新行動計劃》的通知
教技〔201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引導高等學校瞄準世界科技前沿,不斷提高人工智慧領域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和國際合作交流等能力,為我國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提供戰略支撐,特制定《高等學校人工智慧創新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
2018年4月2日
高等學校人工智慧創新行動計劃
人工智慧的迅速發展將深刻改變人類社會生活、改變世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和2017年全國高校科技工作會議精神,引導高校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強化基礎研究,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和引領性原創成果的重大突破,進一步提升高校人工智慧領域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和服務國家需求的能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態勢
隨著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和物聯網等技術不斷發展,人工智慧正引發可產生鏈式反應的科學突破、催生一批顛覆性技術,加速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塑造新型產業體系,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為我國人工智慧發展和應用帶來廣闊前景。
人工智慧具有技術屬性和社會屬性高度融合的特點,是經濟發展新引擎、社會發展加速器。大數據驅動的視覺分析、自然語言理解和語音識別等人工智慧能力迅速提高,商業智能對話和推薦、自動駕駛、智能穿戴設備、語言翻譯、自動導航、新經濟預測等正快速進入實用階段,人工智慧技術正在滲透並重構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經濟活動環節,形成從宏觀到微觀各領域的智能化新需求、新產品、新技術、新業態,改變人類生活方式甚至社會結構,實現社會生產力的整體躍升。同時,加快人工智慧在教育領域的創新應用,利用智能技術支撐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教學方法的改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構建智能化、網路化、個性化、終身化的教育體系,是推進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手段,是實現教育現代化不可或缺的動力和支撐。
高校處於科技第一生產力、人才第一資源、創新第一動力的結合點,在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和自然語言理解、計算機視覺、多媒體、機器人等關鍵技術研究及應用方面具有鮮明特色,在人才培養和學科發展等方面具有堅實基礎。面對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的機遇,高校要進一步強化基礎研究、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方面的優勢,要進一步加強應用基礎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突破,要不斷推動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為經濟發展培育新動能,不斷推動人工智慧與人民需求深度融合、為改善民生提供新途徑,不斷推動人工智慧與教育深度融合、為教育變革提供新方式,從而引領我國人工智慧領域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和技術應用示範,帶動我國人工智慧總體實力的提升。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圍繞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創新驅動發展、軍民融合等戰略實施,加快構建高校新一代人工智慧領域人才培養體系和科技創新體系,全面提升高校人工智慧領域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國際交流合作的能力,推動人工智慧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理論創新、技術突破和應用示範全方位發展,為我國構築人工智慧發展先發優勢和建設教育強國、科技強國、智能社會提供戰略支撐。
(三)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引領。把創新引領擺在高校人工智慧發展的核心位置,準確把握全球人工智慧發展態勢,進一步優化高校人工智慧領域科技創新體系,把高校建成全球人工智慧科技創新的重要策源地。
堅持科教融合。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養能力這個核心點,推動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學研究相互融合;發揮科研育人在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和高質量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並通過創新型人才的培養不斷提升國家自主創新水平,構築持續創新發展的優勢。
堅持服務需求。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強化高校與地方政府、企業、科研院所之間的合作,加快人工智慧領域科技成果在重點行業與區域的轉化應用,提升高校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服務區域創新發展、服務經濟轉型升級、服務保障民生的能力。
堅持軍民融合。準確把握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方向、發展規律和發展重點,發揮高校在基礎研究、人才培養上的優勢和學科綜合的特點,主動融入國家軍民融合體系,不斷推進軍民技術雙向轉移和轉化應用。
(四)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基本完成適應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的高校科技創新體系和學科體系的優化布局,高校在新一代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研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的優勢進一步提升,並推動人工智慧技術廣泛應用。
到2025年,高校在新一代人工智慧領域科技創新能力和人才培養質量顯著提升,取得一批具有國際重要影響的原創成果,部分理論研究、創新技術與應用示範達到世界領先水平,有效支撐我國產業升級、經濟轉型和智能社會建設。
到2030年,高校成為建設世界主要人工智慧創新中心的核心力量和引領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的人才高地,為我國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提供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高校人工智慧領域科技創新體系
1.加強新一代人工智慧基礎理論研究。聚焦人工智慧重大科學前沿問題,促進人工智慧、腦科學、認知科學和心理學等領域深度交叉融合,重點推進大數據智能、跨媒體感知計算、混合增強智能、群體智能、自主協同控制與優化決策、高級機器學習、類腦智能計算和量子智能計算等基礎理論研究,為人工智慧範式變革提供理論支撐,為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理論創新打下堅實基礎。
2.推動新一代人工智慧核心關鍵技術創新。圍繞新一代人工智慧關鍵演演算法、硬體和系統等,加快機器學習、計算機視覺、知識計算、深度推理、群智計算、混合智能、無人系統、虛擬現實、自然語言理解、智能晶元等核心關鍵技術研究,在類腦智能、自主智能、混合智能和群體智能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形成新一代人工智慧技術體系;在核心演演算法和數據、硬體基礎上,以提升跨媒體推理能力、群智智能分析能力、混合智能增強能力、自主運動體執行能力、人機交互能力為重點,構建演演算法和晶元協同、軟體和硬體協同、終端和雲端協同的人工智慧標準化、開源化和成熟化的服務支撐能力。
3.加快建設人工智慧科技創新基地。圍繞人工智慧領域基礎理論、核心關鍵共性技術和公共支撐平台等方面需求,加快建設教育部前沿科學中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基地;以交叉前沿突破和國家區域發展等重大需求為導向,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創新主體協同互動,建設協同創新中心;加快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各類國家級創新基地培育;鼓勵高校建設新型科研組織機構,開展跨學科研究。
4.加快建設一流人才隊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支持高校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國際聲譽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支持高校組建一批人工智慧、腦科學和認知科學等跨學科、綜合交叉的創新團隊和創新研究群體;支持高校依託國家“萬人計劃”和“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大力培養引進優秀青年骨幹人才;加強對從事基礎性研究、公益性研究的拔尖人才和優秀創新團隊的穩定支持。
5.加強高水平科技智庫建設。鼓勵、支持高校牽頭或參與建設人工智慧領域戰略研究基地,圍繞人工智慧發展對教育、經濟、就業、法律、國家安全等重大、熱點、前瞻性問題開展戰略研究與政策研究,形成若干高水平新型科技智庫。
6.加大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力度。支持高校新建一批人工智慧領域“111引智基地”和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培育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加快引進國際知名學者參與學科建設和科學研究;支持舉辦高層次人工智慧國際學術會議,推動我國學者擔任相關國際學術組織重要職務,提升國際影響力;支持我國學者積極參與人工智慧相關國際規則制定,適時提出“中國倡議”和“中國標準”。
(二)完善人工智慧領域人才培養體系
7.完善學科布局。加強人工智慧與計算機、控制、量子、神經和認知科學以及數學、心理學、經濟學、法學、社會學等相關學科的交叉融合。支持高校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設置人工智慧學科方向,推進人工智慧領域一級學科建設,完善人工智慧基礎理論、計算機視覺與模式識別、數據分析與機器學習、自然語言處理、知識工程、智能系統等相關方向建設。支持高校在“雙一流”建設中,加大對人工智慧領域相關學科的投入,促進相關交叉學科發展。
8. 加強專業建設。加快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2.0版),推進一流專業、一流本科、一流人才建設。根據人工智慧理論和技術具有普適性、遷移性和滲透性的特點,主動結合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社會需求,積極開展“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重視人工智慧與計算機、控制、數學、統計學、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法學等學科專業教育的交叉融合,探索“人工智慧+X”的人才培養模式。鼓勵對計算機專業類的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等專業進行調整和整合,對照國家和區域產業需求布點人工智慧相關專業。
9.加強教材建設。加快人工智慧領域科技成果和資源向教育教學轉化,推動人工智慧重要方向的教材和在線開放課程建設,特別是人工智慧基礎、機器學習、神經網路、模式識別、計算機視覺、知識工程、自然語言處理等主幹課程的建設,推動編寫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本科生、研究生教材和國家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將人工智慧納入大學計算機基礎教學內容。
10.加強人才培養力度。完善人工智慧領域多主體協同育人機制。深化產學合作協同育人,推廣實施人工智慧領域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以產業和技術發展的最新成果推動人才培養改革。支持建立人工智慧領域“新工科”建設產學研聯盟,建設一批集教育、培訓及研究於一體的區域共享型人才培養實踐平台;積極搭建人工智慧領域教師掛職鍛煉、產學研合作等工程能力訓練平台。推動高校教師與行業人才雙向交流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建立人工智慧學院、人工智慧研究院或人工智慧交叉研究中心,推動科教結合、產教融合協同育人的模式創新,多渠道培養人工智慧領域創新創業人才;引導高校通過增量支持和存量調整,穩步增加相關學科專業招生規模、合理確定層次結構,加大人工智慧領域人才培養力度。
11.開展普及教育。鼓勵、支持高校相關教學、科研資源對外開放,建立面向青少年和社會公眾的人工智慧科普公共服務平台,積極參與科普工作;支持高校教師參與中小學人工智慧普及教育及相關研究工作;在教師職前培養和在職培訓中設置人工智慧相關知識和技能課程,培養教師實施智能教育能力;在高校非學歷繼續教育培訓中設置人工智慧課程。
12.支持創新創業。鼓勵國家大學科技園、創新創業基地等開展人工智慧領域創新創業項目;認定一批高等學校雙創示範園,支持高校師生開展人工智慧領域創新創業活動;在中國“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設立人工智慧方面的賽項,積極推動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開展多層次、多類型的人工智慧科技競賽活動。
13.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在“絲綢之路”中國政府獎學金中支持人工智慧領域來華留學人才培養,為沿線國家培養行業領軍人才和優秀技能人才;鼓勵和支持國內學生赴人工智慧領域優勢國家留學,加大對人工智慧領域留學的支持力度,多方式、多渠道利用國際優質教育資源;依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創業教育聯盟”,加大和促進人工智慧創新創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推動高校人工智慧領域科技成果轉化與示範應用
14.加強重點領域應用。實施“人工智慧+”行動。支持高校在智能教育、智能製造、智能醫療、智能城市、智能農業、智能金融、智能司法和國防安全等領域開展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加強應用示範;加強與有關行業部門的合作,推動在教育、文化、醫療、交通、製造、農林、金融、安全、國防等領域形成新產業和新業態,培育一批人工智慧技術引領型企業,推動形成若干產業集群和示範區。
15.推進智能教育發展。推動學校教育教學變革,在數字校園的基礎上向智能校園演進,構建技術賦能的教學環境,探索基於人工智慧的新教學模式,重構教學流程,並運用人工智慧開展教學過程監測、學情分析和學業水平診斷,建立基於大數據的多維度綜合性智能評價,精準評估教與學的績效,實現因材施教;推動學校治理方式變革,支持學校運用人工智慧技術變革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優化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實現校園精細化管理、個性化服務,全面提升學校治理水平;推動終身在線學習,鼓勵發展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智能化學習平台,提供豐富的個性化學習資源,創新服務供給模式,實現終身教育定製化。
16.推動軍民深度融合。以信息技術為重點,以人工智慧技術為突破口,面向信息高效獲取、語義理解、信息運用,以無人系統、人機混合系統為典範,建設軍民共享人工智慧技術創新基地,加強軍民融合人工智慧創新研究項目培育,推動高校相關技術創新帶動軍事優勢、信息優勢,做到“升級為軍,退級為民”。
17.鼓勵創新聯盟建設和資源開放共享。鼓勵、支持高校聯合企業、行業組織、科研機構等建設人工智慧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積極參與新一代人工智慧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和人工智慧國家標準體系建設與國際標準制定;支持高校積極參加人工智慧開源開放平台建設,鼓勵高校對納入平台的技術作為科研成果予以認定,並作為評價獎勵的因素。
18.支持地方和區域創新發展。根據區域經濟及產業發展特點,圍繞國家重大部署,加強與京津冀、雄安新區、長三角地區、粵港澳大灣區、東北地區、中西部地區等區域和地方合作,支持高校、政府和企業共建一批人工智慧領域協同創新中心、聯合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和新型研發機構,推動高校人工智慧領域的基礎性、原創性研究與地方、企業需求對接,加速地方轉型升級和區域創新發展。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教育部成立人工智慧科技創新戰略專家委員會,指導和協調計劃的實施;各有關司局積極研究具體落實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要以服務國家重大需求為目標,統籌各類資源、加大探索力度,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支持人工智慧領域交叉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應用等工作。
(二)優化資源配置。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適當增加研究生招生指標;探索建立以高校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部署所承擔的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國家級創新平台、省部級創新平台等為支撐,強化高層次人才培養的模式,全面提高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培養質量,為人工智慧創新發展提供所需人才;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加大向人工智慧領域優秀人才的傾斜力度。
(三)加大引導培育。通過教育部科學事業費,重點開展重大創新平台頂層設計與培育、重大科技項目生成、重大科技戰略與政策研究等工作,加快建設一批教育部創新平台,加大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的培育,引導高校開展跨學科探索性研究,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
(四)加強宣傳推廣。教育部通過中國高校科技成果交易會等方式加強對高校重大科技成果的宣傳和推廣。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教育部直屬高校要及時總結報送本校或本地高校人才培養、服務國家重大項目實施、理論技術新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