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十堰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五)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的職責。 (七)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3號)和《中共十堰市委辦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十辦文[2010]11號)精神,設立十堰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增加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的職責。
(二)增加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的職責。
(三)增加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的職責。
(五)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的職責。
(六)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一)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全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編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執行情況和目標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和分析工作。
(三)根據國家、省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對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劃,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區域協作,負責推動全市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綜合分析和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七)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編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財務和基本建設工作,編製全市計劃生育葯具需求計劃,監督檢查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和使用。
(九)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人口學會等社會團體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編髮綜合信息;負責會議的組織、文件報告的起草、機關公文管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電子政務、信訪、綜合治理、精神文明等行政後勤管理事務;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勞資、黨群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貫徹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開展政策法規諮詢;負責計劃生育行政複議等相關法律工作;協調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案件。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的審核和二胎指標的審批。
(三)發展規劃科。
擬訂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工作;負責擬訂市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並監督實施和考核評估;建立市直部門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機制,加強對市直部門目標考核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規劃;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建立並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的服務管理機制;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區域協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動人口的發展動態監測和信息綜合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情況的統計分析;指導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便民維權工作;協調處理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投拆。
(四)科學技術服務科。
擬訂全市計劃生育科學研究的規劃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市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對全市計生服務站管理進行指導;協調衛生、醫藥等部門做好社區計劃生育門診部的規劃、管理工作;對節育技術和葯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擬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葯具管理髮放、節育技術應用的措施辦法;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訂生殖健康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負責計劃生育新技術的推廣應用、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獨生子女病殘兒的醫學鑒定等工作的組織協調;參與艾滋病預防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性別比綜合治理辦公室)。
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規劃;做好市委中心學習組學習人口理論與計劃生育知識的有關服務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協調配合宣傳、新聞、文化、黨校等部門開展人口理論與計劃生育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承擔人口和計劃生育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的組織工作;組織開展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和相關部門的分析研究工作;制定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措施,推動各地開展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
(六)信息科。
擬訂全市人口計生信息化建設規劃和信息化建設各項管理規範,指導基層進行育齡婦女生育信息管理。承擔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監測和綜合分析;負責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並提供相關的技術諮詢;承擔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軟體開發和網路建設、維護、更新及相關培訓工作;承擔相關調查項目的設計、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專題調研和信息核查及相關數據的整理和分析工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系統的數據質量檢測評估;負責委機關網路、門戶網站和計算機管理。
(七)財務科。
編製本級和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預、決算;監督檢查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及下屬單位經費的預、決算及基建項目的投資安排。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製為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監察室主任、離退休幹部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市人口計生委結合實際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工作會議精神
2013年9月29日,市人口計生委召開各科室及直屬單位負責人會,學習貫徹落實市委工作會議精神。
會議要求,全市人口計生系統要緊密結合人口計生職能職責、全年的工作目標任務,把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到具體工作中。一是加強隊伍作風建設。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工作會議精神上來,堅定做好人口計生工作的理想信念,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工作落實,以飽滿的精神面貌和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務全市中心工作。二是提升人口計生工作水平。科學分析當前人口計生工作形勢,查漏補缺,全面高效完成年度人口計生考核各項指標任務。三是完善利益導向政策體系。深入推進“生育文明。五型計生幸福家庭”創建活動,提升計生家庭幸福指數。四是推進學習型機關建設。在全市計生系統掀起學習貫徹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熱潮。五是嚴肅工作紀律。強化人口計生系統法紀意識、堅守廉政底線。嚴格遵守和落實中央、省、市的各項規定和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