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利
越南后黎朝開國君主
黎利(越南語:Lê Lợi,1385年-1433年),越南后黎朝開國君主,後人稱為黎太祖(Lê Thái Tổ)。
1418年發動藍山起義,自稱平定王,號召各地反明獨立,展開了十年抗明戰爭最終,明宣宗決定罷兵,越南重獲獨立。不久,黎利立國稱帝,建立了后黎朝。
1433年(黎順天六年)八月二十二日,黎利“崩於正寢”,年49歲。次子黎元龍繼位,是為黎太宗。十一月二十二日,黎利歸葬藍山永陵,廟號太祖,上尊號曰統天啟運聖德神功睿文英武寬明勇智弘義至明大孝高皇帝。
黎利來自越南清化省梁江藍山鄉的一個豪族家庭。據史書所說,黎利的曾祖父黎誨游經這裡時,認為必是佳處,於是定居,三年後發展成可觀的產業,從此“世為一方君長”。到黎誨的兒子黎汀(黎利之祖父)繼承家業時,已經是“有眾至千餘人”的巨賈了。
越南清化省政府辦公樓前的黎利塑像
黎利不滿明朝的統治,便隱居山林,廣交豪傑之士,招募流亡群眾。
1418年2月(明永樂十六年正月),黎利決定在藍山鄉起兵反明,自稱“平定王”。當時,除黎利外,還有潘僚、鄭公證、黎餓等起義軍,但維持不久,便被明軍所擊破。
明軍獲悉黎利起義,便派馬騏領兵征討。黎利引誘敵軍到洛水(清化錦水),用伏兵將之擊退,這是黎利最初嘗到的勝果。其後,黎利移軍至靈山(據陳仲金考證,至靈山在清化境內),途中遭到明軍追擊,被俘獲了不少軍民及家屬。黎利便率殘兵駐紮至靈山。
從1419年(明永樂十七年)至1424年(明永樂二十二年),黎利以至靈山、藍山鄉等地為為主要據點,多次領兵與明軍交戰,各有勝負。期間,黎利得到重要開國功臣阮廌的歸附。
1424年(明永樂二十二年),黎利聽從黎只“乂安險要,地大人眾,……略定乂安,以為立腳之地”的建議,向該區步步進迫。
1425年(明洪熙元年)行軍期間,黎利得到越南百姓的支持,黎利亦順勢向百姓約法三章,宣布:“民苦於虐政久矣,凡所至州縣,秋毫無犯,非偽官(明朝官府)之牛谷,雖甚飢困,不得濫取。”憑著嚴格的軍紀,黎利軍所到之處,都得到群眾的響應,“相與并力圍乂安城(今乂安河興原縣)”。雖然該城仍被明軍所堅守,但轄下地區,已被黎利佔領。由於明軍主力集中在乂安城,其他地點防務較弱,黎利便轉移視線,攻克新平、順化等地。當時,黎利軍已佔領了南部的國土(相當於現今越南中部),便向北出兵東都(今河內)。
1426年10月及11月間(明宣德元年,十月),在重要戰役崒洞之役中,黎利軍重挫明軍,迫使明朝的軍事力量只限於幾個被包圍的城市。
1427年10月(明宣德二年九、十月間),柳升進入越南,開始攻擊黎利軍隊。黎利得悉后,向部下們指示:“今柳升之來,途路遼遠,人必疲勞,吾以逸待勞,蔑不勝矣”,下令軍士們邊戰邊退,將敵軍徐徐地引入腹地,並在適當地方設伏。柳升到這時仍大意輕敵,只親自帶領100騎兵追趕黎利軍隊。到達支棱(位於諒山省)的泥濘地時,明軍由於移動困難,黎利的伏軍乘機施襲,於是在馬鞍山(當地山名,又名倒馬坡)擊殺柳升。明軍由於主將陣亡,全軍敗退,黎利再派軍大舉追擊,於是獲得大勝。此次決定性的戰役,迫使明軍不得不議和。
戰事大致平息后,1427年(明宣德二年)十一月,黎利派出使節入明,要求冊封陳皓(黎利所立的傀儡君主)為王。明朝隨即封陳皓為“安南國王”,征夷將軍王通領兵撤退,整場抗明戰事至此告終。
起草《平吳大誥》的阮廌
1428年(明宣德三年,黎順天元年)四月十五日,黎利即位,改年號順天,建國號大越,都東京(今河內)。
黎利生性猜忌,即位后就殺戮功臣,功臣陳元扞、範文巧等都因讒言中傷而獲誅。
1385年(陳朝昌符九年)八月初六,黎利出生於雷陽主山(父親是黎汀的次子黎曠,母親是雷陽主山人鄭蒼)。在他年輕時,陳朝政局正日走下坡,併發生了胡季犛篡陳及明朝派軍攻越的事變。在明朝佔領安南之際,黎利對明朝的態度,中越兩國的歷史文獻,說法略異,而分歧主要在於黎利有否出任過明朝的官職。
越南文獻指黎利面對明朝各種計謀、誘惑下,仍然不為官爵所動:《大越史記全書》記載,明據越南后,對當地人採取了勞役及招降兩種手段,而黎利則“不為官爵所誘、威勢所怵,明人巧計百端,終不致也。”其後感到后陳朝的抗明活動無望,便“晦跡山林,潛心韜略,延攬智謀之士,招集流離之民”,以密謀反明。
對於以上兩種說法,現時仍未有定論,但黎利本人亦曾說過一句值得注意的話。他曾向大臣們憶述,當初明朝統治越南時,他曾“罄家所有以奉事之,冀其免禍,而彼害朕之心曾不少恕,義兵之舉,朕實出於不得已焉耳。”
黎利即位前,先要除掉陳皓。陳皓是在1426年(明宣德元年)被黎利擁立的傀儡君主。據《大越史記全書》所說,陳皓原叫胡翁,是“丐者之子”,“假稱陳氏之後”。黎利擁立陳皓的原因,是由於黎利在起義時鑒於“人心思陳,故立之以從人望”,並且“欲籍辭以應明人”。黎利驅逐明軍后,便先殺陳皓,然後登基稱帝。關於陳皓的死因,一說是他深知國人不服,遁逃時被朝廷所獲,便飲毒藥而死;一說是他“潛駕海船而卒”;一說是潛逃時被黎利令人追殺;一說是黎利曾說“我以百戰得天下,而皓居大位”,陳皓在驚惶下潛逃,最終被黎利追殺。
黎利在京城設國子監,在地方各府路設學堂,教授儒學。舉辦科舉,文武官員四品以下者,須經明經科考試,文官考經史,武官考武經。又在各路開明經科試,以招攬人才。而佛道人士,亦須經過自己所屬宗教的經典考試,合格的可作僧侶或道士,不合格的勒令還俗。
黎利參考唐代刑律,制定新律法,設有笞、杖、徒、流、死五刑:笞刑,分成五等,自10鞭至50鞭;杖刑,分成五等,60至100杖;徒刑,分成三等,有犒丁、象坊兵、屯田兵;流刑,分成三等,即流至近州、流至遠州及流至外州;死刑,分成三等,即絞刑和斬首、梟首示眾、凌遲處死。
如果是功臣、官員、軍民、老人等有罪,以及自行投案的,則可依次減刑或酌情減刑。至於遊手好閒、圍棋賭博、不務正業之徒,黎利以嚴刑峻法來打擊,如賭博則刖手三分,圍棋則刖手一分;無故群聚飲酒茶者,杖100,收容此等歹徒者,亦有罪,但量刑時減罪一等。
當抗明戰爭結束后,黎利決定裁軍,從原本佔領東都時的25萬人,減至10萬人作防衛,其餘歸農。又將全軍分為五番,只留下一番執勤,其餘四番歸農,輪流執行。
黎利統治期間,越南仍有起義發生,如1430年(黎順天三年)十一月,太原省石林州爆發了閉克紹、農得泰起義,黎利親自率兵鎮壓,至次年二月討平。黎利能夠長期與明軍周旋,甚至擊敗明軍,這與他的用兵之道及越南北部的自然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
他用兵設伏出奇,避實擊虛,由於在與明軍的每次對陣中,明軍往往都有著兵員龐大的優勢,但同時亦由於行軍遙遠,軍士無法在最佳狀態下作戰。黎利曾經說過:“彼眾我寡,彼勞我逸,兵法所謂,勝敗在將,不在乎眾寡。今彼軍雖眾,而吾以逸待勞,破之必矣。”因而從藍山起義開始,黎利就經常採用迴避與伏擊相結合的戰術。在崒洞之役及支棱之戰中,黎利正是憑著這個戰略取勝。
黎利對於部下的紀律和團隊精神十分重視,故此管理得相當嚴謹。他曾頒下“軍憲十條”,軍士們必須遵守,犯者斬。黎利又對所有文武官員申示三條戒文:“一、勿無情;二、勿欺慢;三、勿奸貪”,紀律嚴明令黎利軍隊能夠以寡敵眾。
黎利將全國分為海西、清化、乂安、新平及順化五道,各道設有總管及行遣,分掌軍民簿籍。而在基層的地區建置上,“大社”(百人以上的村社)用三人為社官、“中社”(五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二人為社官;“小社”(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一人為社官。社官負責管理社內事務。
黎利設立均田法,緩和貧富不均:鑒於不少“無功之輩”佔有過多田土,而曾參與開國戰爭的兵士則無地可耕,於是制定均田法,將公有田地分給上自大臣,下至老弱孤寡之人,以放緩貧富懸殊的現象,讓各階層的人都有田可耕。
與明朝的關係
黎利驅逐明軍后,便遣使入明,爭取得到明朝冊封為“安南國王”,要求明朝承認黎利是越南實際統治者的既定事實。起初,朝廷不允,要求黎利在國內訪尋陳朝宗室子孫為王,經過數次使者往還后,1431年(黎順天四年)正月,黎利的使者向明廷陳述已“大集國人,遍求陳氏子孫,的無見存”,明廷便只得尊重黎利握有政權的事實,命他“權署安南國事”,又封為“安南國王”,規定黎利每隔三年向明朝貢一次,每次朝貢必鑄金人兩尊,稱之為“代身金人”。
陳仲金認為,兩尊“代身金人”可能是為支棱之役中被殺的柳升與梁銘兩位明將抵命。至於黎利的求封,陳仲金作出如下的解釋:“因為我國與中國相較,大小懸殊,且孤身隻影獨處南方,全無羽翼屏障,這樣一味敵對抗拒,不肯低下一點,則永無寧日。雖表面上屈居中國之下,但其實內里仍然保持自主,中國人並不干涉我國內政。這也是一種機智巧妙的外交,可使國家獲得安定。”
與中南民族的關係
早在黎利稱帝之前,1427年(明宣德二年)七月,占人到來進貢方物(土產),黎王朝政府與占人開始有了接觸。
在抗明戰爭期間,黎利曾與哀牢交好,哀牢國王蘭亨登與之結盟。但在另一名逃亡哀牢的義軍首領路文律的挑撥離間下,蘭亨登背棄了盟約。1421年(明永樂十九年)十一月,黎利與明軍交戰時,遭到哀牢的突襲。其後,黎利的一名極為愛重的侄兒黎石,亦遭哀牢軍擊斃。到后黎朝已有了統治基礎后,1432年(黎順天五年)黎利便攻打哀牢。
黎利於1432年(黎順天五年)正月,攻打忙禮州;當年的十一月又征復禮州。
臣下:“明淫刑虐政,久失民心,帝反其道而用之,以仁易暴,以治易亂,此所以成功之速也。”
陳仲金(又譯陳重金):他是“英雄出世”的救國者。但在嚴刑峻法方面,陳仲金認為會“殘害了人們的身體”,但亦“使國內減少了終生遊手好閒專以騙人為生之人。”在誅殺功臣方面又認為他是“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越共學者:以愛國主義立場,稱他為“一位剛直、慷慨的愛國者”,為了“抗敵救國”,“他獻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財產。”
薩爾德賽(Damodar Ramaji SarDesai):雖然黎利將越南從中國統治之中解放出來,但他卻無法改善農民缺乏土地及糧食的狀況。直到後來的黎聖宗,才憑籍著佔領占婆而解決這些問題。
《大越史記全書》:太祖即位以來,其施為政事,藹有可觀。如定律令,制禮樂,設科目,置禁衛,設官職,立府縣,收圖籍,創學校,亦可謂創業之宏謨。然多忌好殺,此其短也。
帝承祖父之業,時遭大亂,而志益堅,晦跡山林,以稼穡為業,由其憤強賊之陵暴,尤留心於韜略之書,罄竭家貲,厚待賓客。及戊戌年起集義兵,經營天下,前後凡數十戰,皆設伏出奇,避實擊虛,以寡敵眾,以弱敵強。及明人出降,戒戢軍士,秋毫無犯,兩國自是通好,南北無事。忙禮、哀牢,俱入版圖;占城、闍盤,航海修貢。帝宵衣旰食,凡十年而天下大治。
帝起義兵,未嘗濫殺一人,惟能以柔制剛,以寡敵眾,不戰而屈人兵,故能革否為泰,轉危為安,易亂為治,所謂仁者無敵於天下,其帝之謂歟!其有天下而傳萬世之業也宜哉!
關係 | 人物 | 備註 |
曾祖父 | 黎晦 | 追尊為“高上祖明皇帝” |
曾祖母 | 丁氏 | 追尊為“普慈高明皇太后” |
祖父 | 黎汀 | 追尊為“顯祖昭德澤皇帝” |
祖母 | 阮廓 | 追尊為“顯慈嘉淑皇太后” |
伯父 | 黎從 | |
父親 | 黎曠 | 追尊為“宣祖憲文福皇帝” |
母親 | 鄭蒼 | 追尊為“貞慈懿文皇太后” |
伯兄 | 黎利年幼時由他養育 | |
侄子 | 黎石 | 追贈為忠武大王 |
哥哥 | 黎除 | 其五世孫是黎英宗 |
側室 | 范陳 | 黎太宗生母,追尊為“恭慈國太母”、“恭慈光穆皇太后” |
鄭宸妃 | ||
范惠妃 | ||
子女 | 長子:黎思齊 | 初為太子,1433年降為郡王;1438年卒,死後追封郡哀侯 |
次子:黎元龍 | 黎太宗 | |
長女:黎玉呂 | 郡主 | |
次女:黎玉義 | 郡主 |
由於黎利的事迹在越南家喻戶曉,因此在越南民間,亦衍生了一些有關他的傳說。
位於越南河內的還劍湖
黎利的成功得國,在近代越南史里,成為各權力派系的政治樣板及宣傳工具。
越戰時期的親美勢力亦以黎利作為宣傳,在越戰時期的北越範圍里,由美國支持的反越共組織,便引用黎利擊退外敵的事迹,向民眾宣傳反共意識。
現今越南的一些大城市裡,不少街道是以黎利來命名,以作紀念,如胡志明市的“黎利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