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交通運輸局
政府工作部門
岳陽市交通運輸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
(一)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全市公路、水路、民航、地方鐵路、管道運輸以及郵政行業發展,優化交通運輸資源配置,促進交通運輸方式相互銜接融合。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民航、地方鐵路等行業政策標準;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定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協調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鐵路、高速公路和雙重管理的郵政等單位涉及地方的相關工作。
(三)組織制定全市道路、民航運輸有關運營規範、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維護市場經營秩序;負責許可權內全市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參與制定交通行業運價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協調發展,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五)指導許可權內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幹線路網運行檢測和協調;負責全市國防交通戰備工作。
(七)承擔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和績效監督管理;擬訂全市交通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對全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負責信息監測、分析和發布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組書記、局長劉海波
主持市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分管規劃統計科。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徐浩明
分管人事科、離退休管理服務科、系統直屬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市洞庭大橋養護中心、聯繫市公路和建設養護中心。
黨組成員、市交通工會主席周贊先
主持市交通工會工作;負責農村環境整治、河長制工作;分管公交管理科、交通戰備科、市鐵路管理處。
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組長羅湘
主持市紀委派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組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孫曉紅
負責交通行業扶貧、對外新聞發布工作;協助分管規劃統計科,分管基本建設科、公路管理科、市交通質量和安全監督站、市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聯繫市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設總公司、市恆升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宇輝
負責生態環境保護、交通應急管理、民航管理等工作;分管運輸管理科、安全監督科、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
主持郵政管理局全面工作。
總經濟師:黃河
(一)辦公室(信訪科)。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保密、接待、督辦、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受理、交辦、轉辦、督促信訪事項;歸口管理交通血防工作。
(二)規劃統計科(交通戰備辦公室)。負責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和組織編製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市公共交通、物流業發展、軌道交通、智能交通、地方鐵路專用線、民航等交通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全市普通公路建設、養護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交通科技、引資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
(三)基本建設科。負責組織擬訂全市普通公路、地方鐵路、民航建設項目的行業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普通公路、地方鐵路、民航建設市場的培育、管理和監督,維護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全市普通公路、地方鐵路、民航建設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普通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施工許可、工程變更、工程造價、工程質量、項目竣(交)工驗收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市級交通運輸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負責在建工程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負責全市道路、地方鐵路、民航、管道運輸的行業管理和城鄉客運一體化;承擔道路運輸、地方鐵路、民航市場監管和運輸線路、營運車輛、站場樞紐、客運站點等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從事汽車租賃、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備案,指導全市汽車租賃、機動車維修管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節能減排等環境治理;負責重點物資運輸、運力保障等工作;協調交通運輸行業的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制定。
(五)公交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城市公交、計程車等相關政策法規;組織擬定轄區內城市公交、計程車發展規劃和管理政策、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轄區內城市公交、計程車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公交、計程車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六)物流管理科。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戰略、規劃,擬定物流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服務和監督全市物流園區的建設和發展;負責推進物流企業提質升級和物流信息化建設;協調物流行業多種運輸方式的融合發展。
(七)安全監督科。負責許可權內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按規定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安全應急管理;編製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管理經費使用計劃。
(八)法制科。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建設;組織起草地方交通運輸規範性文件,對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組織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法工作;承擔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市直交通運輸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擬訂全市路政管理相關政策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國省幹線公路路政管理及超限超載治理,指導高速公路、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負責全市公路“三亂”治理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九)行政審批科。依法負責公路建設項目施工批准、公路(橋樑)範圍內涉路施工審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審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從業人員資格認定、營業性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權審批及相關資格證件核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權審批及相關資格證件核發、省(市、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許可、道路運輸客運站(場)(三級)經營許可、道路貨物運輸(含危險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業經營許可等11大項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各業務科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負責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工作及窗口人員的管理。
(十)公路管理科。宣傳貫徹農村公路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農村公路發展規劃、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建設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農村公路調查、統計和路況技術標準評定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的績效考核,指導全市農村公路建設。
(十一)審計科。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行政審計政策法規;負責擬訂全市交通行業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指導局屬單位內部審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局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和局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等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市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維護項目預決算審計;負責局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及負有監督責任的其他相關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工作。
(十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製和教育培訓等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選拔、考核、培訓、任免、獎懲、調配及因私出國(境)等事項;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稱評定、技工職業技能鑒定和等級考核、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工作。
(十三)財務科。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工作,組織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各項資金的管理、撥付和監督;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投、融資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的審查報批;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直屬事業單位財政預算、決算的審查、報批和公開。
機關黨委(紀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