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鹼酯酶

以多種同功酶存在

膽鹼酯酶(cholinesterase,ChE)又稱醯基膽鹼水解酶,分為乙醯膽鹼酯酶(acetylcholinesterase,AChE)和假性膽鹼酯酶(pseudocholinesterase,PChE),乙醯膽鹼酯酶主要分佈於神經組織、肌肉和紅細胞中,有水解乙醯膽鹼的功能。目前臨床上血清膽鹼酯酶主要用於診斷有機磷農藥中毒和反應肝臟功能狀況。血清膽鹼酯酶水平還可以作為判斷相關疾病病情嚴重程度和預后的臨床指標。

簡介


● 檢驗別稱:醯基膽鹼水解酶
● 英文名稱:cholinesterase
● 英文簡稱:ChE
● 標本類型:血清
● 所屬項目:血液生化檢查
● 相關疾病:
● 升高:腎臟疾病、肥胖、脂肪肝、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精神分裂症、溶血性貧血等。
● 降低:有機磷中毒、慢性肝炎、肝纖維化、肝硬化和肝癌等。

基本性質


膽鹼酯酶蛋白分子表面的活性中心有兩個能與乙醯膽鹼結合的部位,即帶負電荷的陰離子部位和酯解部位。酯解部位含有一個由絲氨酸的羥基構成的酸性作用點和一個由組氨酸咪唑環構成的鹼性作用點,兩者通過氫鍵結合,增強了絲氨酸羥基的親核活性,使之易於與乙醯膽鹼結合
膽鹼酯酶水解乙醯膽鹼的過程可分為三個步驟:①乙醯膽鹼分子結構中帶正電荷的季銨陽離子頭,以靜電引力與膽鹼酯酶的陰離子部位相結合;同時乙醯膽鹼分子中的羰基碳與膽鹼酯酶酯解部位的絲氨酸的羥基以共價鍵形式結合,形成乙醯膽鹼和膽鹼酯酶的複合物。②乙醯膽鹼與膽鹼酯酶複合物裂解成膽鹼和乙醯化膽鹼酯酶。③乙醯化膽鹼酯酶迅速水解,分離出乙酸,酶的活性恢復。

癥狀


正常範圍:比色法:130~310U/L;
酶法:兒童和成人男性、女性(40歲以上)5410~32000U/L;女性(16~39歲)4300~11500U/L。
檢查介紹:膽鹼酯酶有兩類,它們都能水解乙醯膽鹼。一類是乙醯膽鹼酯酶。另一類是羥基膽鹼酯酶。膽鹼酯酶是一種水解酶,它的作用是水解乙醯膽鹼。乙醯膽鹼是膽鹼能神經(如副交感神經、運動神經、交感神經節前纖維等)末梢釋放的一種神經介質。當神經末梢受刺激引起興奮時,釋放乙醯膽鹼,與膽鹼能受體結合,發揮神經-肌肉的興奮傳遞作用。隨後,乙醯膽鹼即被膽鹼酯酶水解而失去作用。如果膽鹼酯酶的作用被抑制,就會發生乙醯膽鹼過剩而集聚現象,引起膽鹼能神經過度興奮、類似有機磷中毒的表現。
臨床意義:增高:見於神經系統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糖尿病、高血壓、支氣管哮喘、Ⅳ型高脂蛋白血症、腎功能衰竭等。
減低:見於有機磷中毒、肝炎、肝硬化、營養不良、惡性貧血、急性感染、心肌梗死、肺梗死、肌肉損傷、慢性腎炎、皮炎及妊娠晚期等,以及攝入雌激素、皮質醇、奎寧、嗎啡、可待因、可可鹼、氨茶鹼巴比妥等藥物。

臨床診斷


在臨床中,測定血清膽鹼酯酶活性是協助診斷有機磷中毒和評估肝實質細胞損害的重要手段。脂肪肝患者除有三醯甘油明顯增高及膽固醇和apo-B明顯升高外,血清膽鹼酯酶也明顯升高,有推斷:高脂血症時脂肪酸合成和轉換增加,導致肝中醯基CoA積累,繼而產生醯基膽鹼等,因此膽鹼酯酶活性升高可能系過多底物誘導肝合成酶增加的結果,脂肪肝患者CHE平均水平較正常對照組比較顯著升高,是脂肪肝患者又一突出的生化指標。此外,血清膽鹼酯酶活性增高還主要見於腎臟疾病,肥胖,脂肪肝,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等,也可見於精神分裂症,溶血性貧血巨幼細胞性貧血等。血清膽鹼酯酶水平可以作為判斷病情程度和預后的一項臨床指標。建議去醫院做其他相關檢查,如血常規,肝功能,腎功能檢查,甲狀腺功能等檢查,排除上述疾病.
如何恢復
恢復要靠自身,藥品是搶救用的
通用名 碘解磷定注射液
英文名 PRALIDOXIME IODIDE INJECTION
拼音名 DIANJIELINDING ZHUSHEYE
藥品類別 有機磷酸酯類解毒藥及其他解救藥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

偏高原因


由於膽鹼酯酶偏高原因眾多,因此對於膽鹼酯酶偏高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們也不能一概而論,需要根據患者的病情來決定。這就需要患者進一步做綜合檢查,找出膽鹼酯酶偏高的真正原因,對症用藥治療。最後,醫生提醒,對於肝病患者來說,不管是肝功能還是其他檢查項目出現異常,都要引起重視,避免病情惡化!

藥理毒理


本品系肟類化合物,其季銨基團能趨向與有機磷殺蟲劑結合的已失去活力的磷醯化膽鹼酯酶的陽離子部位,它的親核性基團可直接與膽鹼酯酶的磷酸化基團結合而後共同脫離膽鹼酯酶,使膽鹼酯酶恢復原態。重新呈現活力。被有機磷殺蟲劑抑制超過36小時已“老化”的膽鹼酯酶的復能作用效果甚差。對慢性有機殺蟲劑中毒抑制的膽鹼酯酶無復活作用。本品對有機磷殺蟲劑引起的煙鹼樣癥狀作用明顯,而對毒蕈鹼樣癥狀作用較弱,對中樞神經系統癥狀作用不明顯。
葯代動力學 血葯濃度口服后15分鐘在血中即可測得,2~3小時達峰值,以後逐漸下降。T1/2 為1.7 小時,27%以原形在尿中排泄。應用10倍劑量,僅增加血漿濃度3.5倍。本品靜脈注射后迅速分佈全身,不與血漿蛋白結合,不透過血腦屏障:但中毒動物經注射本品后,其腦組織和腦脊液中被抑制的膽鹼酯酶活力有所恢復,且中毒患者經本品治療后在數分鐘內自覺意識有清晰感,故對本品是否能通過血腦屏障尚有不同見解。本品在肝臟迅速代謝,4小時內由腎臟排泄83%,在體內無蓄積作用。羥苯磺銨不能延遲本品排泄,維生素B1 能延長本品半衰期。報告對硫磷中毒患者靜脈注射本品,0.8g(16mg/kg),數分鐘后被抑制的血膽鹼酯酶活力即有升高,15分鐘測定已由用藥前的正常值20%上升到50%~60%,臨床中毒癥狀亦有緩解, 24~48小時的血膽鹼酯酶仍可稍有上升。部分中毒患者在注射本品后30分鐘血膽鹼酯酶開始下降,2~4小時降至正常值的40%左右。6小時降至接近用藥前水平。患者臨床中毒癥狀在1.5~8小時(平均5小時)又重現或加重。血膽鹼酯酶水平與臨床中毒癥狀基本相符。

適應症


對急性有機磷殺蟲劑抑制的膽鹼酯酶活力有不同程度的復活作用,用於解救多種有機磷酸酯類殺蟲劑的中毒。但對馬拉硫磷、敵百蟲、敵敵畏、樂果、甲氟磷(dimefox)、丙胺氟磷(mipafox)和八甲磷(schradan)等的中毒效果較差;對氨基甲酸酯殺蟲劑所抑制的膽鹼酯酶無復活作用。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 靜脈注射一次0.5~1g,視病情需要可重複注射。

不良反應


注射后可引起噁心、嘔吐、心率增快、心電圖出現暫時性S-T段壓低和Q-T時間延長。注射速度過快引起眩暈、視力模糊、復視、動作不協調。劑量過大可抑制膽鹼酯酶、抑制呼吸和引起癲癎發作。口中苦味和腮腺腫脹與碘有關。

禁忌症


注意事項

(1)對碘過敏患者,禁用本品,應改用氯解磷定。
(2)老年人的心、腎潛在代償功能減退,應適當減少用量和減慢靜脈注射速度。
(3)有機磷殺蟲劑中毒患者越早應用本品越好。皮膚吸收引起中毒的患者,應用本品的同時要脫去被污染的衣服,並用肥皂清洗頭髮和皮膚。眼部用2.5%碳酸氫鈉溶液和生理氯化鈉溶液沖洗。口服中毒患者用2.5%碳酸氫鈉溶液徹底洗胃。由於有機磷殺蟲劑可在下消化道吸收,因此口服患者應用本品至少要維持48~72小時,以防引起延遲吸收后加重中毒,甚至致死。昏迷患者要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抑制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4)用藥過程中要隨時測定血膽鹼酯酶作為用藥監護指標。要求血膽鹼酯酶維持在50 %~60%以上。急性中毒患者的血膽鹼酯酶水平與臨床癥狀有關,因此密切觀察臨床表現亦可及時重複應用本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兒童用藥

小兒:緩慢靜注或靜滴,1.輕度中毒:每次15mg/kg。2.中度中毒:每次15~30mg/kg。 3.重度中毒:每次30mg/kg。

老年患者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①本品系膽鹼酯酶復活劑。可間接減少乙醯膽鹼的積聚,對骨骼肌神經肌肉接頭處作用明顯。而阿托品有直接拮抗積聚乙醯膽鹼的作用,對植物神經的作用較強,二葯聯合應用臨床效果顯著。本品有增強阿托品的生物效應,故在二葯同時應用時要減少阿托品劑量。阿托品首次劑量一般中毒為2~4mg,每10分鐘一次,嚴重中毒為4~6mg,每5~10分鐘,肌內或靜脈注射,直到出現阿托品化。阿托品化要維持48小時,以後逐漸減少阿托品劑量或延長注射時間。②本品在鹼性溶液中易分解,禁與鹼性藥物配伍。③首次劑量一般中毒患者用0.8g,嚴重患者用1.6g,以後按臨床癥狀和血膽鹼酯酶水平,每2~6小時重複注射1次,或靜脈滴注每分鐘100~300mg,共2~3次。嚴重和口服中毒患者本品的治療需要持續數天。
藥物過量 藥物過量時,亦可抑制膽鹼酯酶,加重中毒。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適合檢查人群


● 有機磷農藥中毒的患者。
● 肝損傷患者。

標本採集


● 採集方法:靜脈采血。

檢查前

● 是否空腹:否。
● 檢查前天清淡飲食,忌煙酒。

檢查后

● 抽血后,需在針孔處進行局部按壓3~5分鐘,注意不要揉。
● 若出現暈針,如頭暈、眼花、乏力等情況時,應立即平卧,並少量飲用糖水,待癥狀緩解后再進行其他檢查。

參考區間


● PChE:30 000~80 000U/L
● AChE:80 000~120 000U/L
● (數據來源:萬學紅,盧雪峰。診斷學。第9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8.)

臨床意義


ChE增高

● 多見於腎臟疾病、肥胖、脂肪肝、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等,也可見於精神分裂症、溶血性貧血、巨幼細胞貧血等。

ChE減低

● 有機磷中毒,ChE的活性是有機磷中毒的診斷和監測指標。
● 肝臟疾病,見於慢性肝炎、肝纖維化、肝硬化和肝癌等。
● 其他,如惡性腫瘤、營養不良、惡性貧血、口服雌激素或避孕藥等。
ChE酶活性與肝臟損傷程度平行,持續性減低,提示預后不良。檢驗結果的臨床意義必須由臨床專業醫師結合臨床病史、癥狀、體征以及其他輔助檢查等資料,全面綜合分析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