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審計局

洛陽市政府工作部門

洛陽市審計局,是洛陽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權


洛陽市審計局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其主要許可權有:
(一)要求提供資料權。有權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規定報送預算或者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財務報告,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包括被審計單位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設立賬戶的情況、委託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以及辦理企業、事業單位合併、分立、清算事宜出具的有關報告等。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拖延、謊報。
(二)檢查權。有權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包括被審計單位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財務會計核算系統,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
(三)調查權。有權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並取得有關證明材料,包括有權查詢被審計單位在金融機構的各項存款。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協助審計機關工作,如實向審計機關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四)通知暫停撥付權和暫停使用權。有權制止被審計單位正在進行的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制止無效的,經審計廳有關領導批准,有權通知財政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暫停撥付與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直接有關的款項;已經撥付的,有權要求暫停使用。
(五)採取取證措施權和封存資料權。審計廳有根據認為被審計單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財務收支有關資料的,有權採取取證措施;必要時,經審計廳有關領導批准,有權暫時封存被審計單位與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賬冊資料。
(六)建議權和提請處理權。有權建議被審計單位的主管部門糾正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規定;有關主管部門不予糾正的,審計廳有權提請有權處理的機關依法處理。
(七)通報和公布權。在遵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被審計單位商業秘密的情況下,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材料、公文處理、財務、會務、信息、安全、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信息化、新聞宣傳、網站管理等工作;管理、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聯繫特約審計員
(二)組織人事科
指導全市審計系統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承辦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法規科(審理科)
承擔審計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參與起草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全市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全市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
(四)計劃管理督察科
負責審計項目計劃編製和管理及審計組織協調有關事項;負責辦理授權審計事項及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統計匯總等綜合工作;承擔市審計整改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大數據和政策跟蹤審計科
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負責在線實時聯網審計監督和大數據審計工作,督促、指導全市在線實時聯網審計監督和大數據審計工作的開展;負責對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開展跟蹤審計監督和綜合分析研究;負責全市審計機關政策跟蹤審計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動態督導、匯總上報等工作。
(六)財政審計科
負責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擬訂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實施方案,匯總審計結果;審計市級財政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市級國庫辦理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審計相關縣(市、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有關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
(七)行政政法審計科
負責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部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負責市委部門、群團組織、民主黨派的審計工作;負責市直政法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組織對縣(市、區)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八)科教文審計科
負責科技、教育、文化旅遊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組織對各縣(市、區)政府管理的科教文專項資金進行審計。
(九)農業農村審計科
負責農業農村、水利、扶貧開發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十)重大項目投資審計科
負責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有關市級投資、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工作;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
(十一)城鄉基礎設施投資審計科
負責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有關市級投資、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工作。
(十二)金融經貿和外資運用審計科
負責市屬國有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工作;負責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含直屬單位)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和市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審計工作。
(十三)企業審計科(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科)
負責組織實施對有關市屬國有企業、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工作;組織對市屬國有企業領導幹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
(十四)社會保障審計科
負責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管理,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審計工作;負責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市管醫院的審計工作。
(十五)市直部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研究擬訂全市經濟責任審計有關規定,負責對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組織實施有關市直部門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科
組織實施有關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的審計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張克軒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雅紅、韓喜燕
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審計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劉宇
黨組成員、審計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李永

獲得榮譽


2020年11月20日,洛陽市審計局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1年5月,洛陽市審計局農業農村審計科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11月,洛陽市審計局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