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煙草專賣局
國有企業
吉林省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吉林省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經營管理體制,負責全省的捲煙經營、煙葉生產經營和市場管理。
吉林省局(公司)機關設14個職能處(室)、8個專業部門,下轄長春、吉林、延邊、四平、通化、白城、遼源、松原、白山9個市、州局(公司)和3個直屬公司,其中,全省9個市、州局(公司)下轄縣級煙草專賣局(分公司)40個,縣級煙葉生產管理部2個。全省煙草商業現有從業人員5390人。
吉林省局(公司)這屆領導班子於1998年5月組建。多年來,在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的正確領導和地方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局的重大決策,深刻理解國家局對行業全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緊密結合吉林煙草實際,始終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努力提高經濟運行質量,不斷完善體制機制,持續加大打私打假和市場監管力度,高度重視企業文化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使全省煙草系統實現了九年三個階段的快速發展,為增加國家財政積累、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第一階段是從1999年至2001年的三年,通過實施“1234”改革與發展思路,實現了吉林煙草經濟效益的恢復性增長。2001年全系統實現稅利9.8億元,比1998年翻了一番;第二階段是從2002年至2004年的三年,通過“1146”發展戰略的全面順利實施,實現了吉林煙草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2004年全系統實現稅利22.21億元,比2001年增長了127%;第三階段是2005年至2007年的三年,通過“1134”發展戰略的貫徹實施,走出了一條提高效率、注重自律、構建和諧、科學發展的道路。2007年全系統實現稅利16.45億元,按可比口徑比2004年增長了102.53%。
2008年以來,吉林煙草進入了第四個三年發展階段,吉林省局(公司)提出了2008—2010年“1151”三年發展戰略。目前,全系統緊緊圍繞牢固樹立並認真踐行“兩個至上”行業共同價值觀這個中心,始終堅持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暨建設嚴格規範、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吉林煙草為主線,著力提高效率、加強管理、深化改革、加強建設、構建和諧,正向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大步邁進。2008年,全省煙草系統實現利稅20.35億元,同比增長20.22%;其中實現利潤15.17億元,同比增長19.23%。捲煙經營企業銷售捲煙91.85萬箱,同比增長3.68%;實現利潤14.3億元,同比增長19.43%。煙葉種植17.11萬畝,收購烤煙55.1萬擔,實現利潤8837萬元,同比增長20.02%。
1.辦公室(外事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政務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範;負責政務協調、調研督辦、會議管理、文檔管理、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保密管理、信訪穩定、應急值守、外事管理等工作。
2.綜合計劃處(經濟運行處)
擬訂全系統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編製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審核總公司授權投資項目;擬訂年度煙草專賣品產供銷及進出口的年度計劃;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負責煙草專賣品價格管理工作;掌握和分析產銷動態,協調產供銷的銜接;承擔精益管理、貫標、對標、QC等企業管理工作。
科技處負責研究制訂全系統科技發展規劃;承擔創新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和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及科技成果應用推廣工作;承擔技術監督和標準化工作。
科技處與綜合計劃處合署辦公。
3.專賣監督管理處(專賣稽查總隊)
監督檢查轄區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執行情況,制訂實施轄區專賣管理監督制度;組織指導並承辦涉煙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打擊假冒偽劣、走私煙草專賣品等違法行為;承擔相關專賣許可證件的核發、監督、管理工作。
4.內部專賣管理監督處
監督檢查轄區行業內部生產經營企業遵守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情況,制訂實施轄區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制度;組織協調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對行業內部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對違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問題的查處。
5.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系統體制改革方案;承擔所屬企業設立、分立、合併、撤銷、更名等的審核、報批工作;審核規範性文件等管理制度及重大決策;組織法律風險防控;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處理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負責專賣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等法治監督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企業法務工作。
6.財務管理處(資金管理中心)
提出全系統有關經濟政策建議;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財務管理、預算管理、資產經營管理、會計核算的制度、辦法,管理監督財務資金;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標準。
7.審計處
負責擬訂全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辦法;負責擬訂內部審計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審計派駐機構的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考核;負責對本級實施同級審計監督。
8.人事處
負責擬訂全系統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承擔省級以下煙草專賣局的設立、撤銷、合併、更名等的報批工作;負責機構編製、幹部人事、人才隊伍、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教育培訓等工作。
特有職業(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負責全系統特有職業(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9.黨建工作處(與機關黨委合署辦公)
負責全省煙草商業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省煙草商業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省局(公司)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省煙草商業評先表彰的工作;負責中煙政研會課題研究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組織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組織協調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各黨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承擔機關團委、婦工委工作。
10.紀檢監察處(與黨組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履行監督責任,協助黨組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受理對黨員幹部的檢舉、控告,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受理不服處分的申訴。
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組紀檢組。負責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1.安全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負責全系統消防安全、生產安全、交通安全、職業健康和內部治安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報告等工作;依法協調處理生產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2.煙葉管理處
負責擬訂全系統煙葉生產經營規劃、煙葉產業經濟政策;負責煙葉生產、收購、調撥、經營、基地建設、復烤加工、基層建設等管理工作;負責現代農業建設的組織與實施;負責煙葉生產技術推廣應用;負責煙葉基礎設施建設、煙草援建水源工程建設的管理工作。
13.捲煙銷售管理處
負責擬訂全系統捲煙營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監管、檢查所屬單位捲煙營銷和品牌培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系統捲煙營銷網路建設工作;負責捲煙市場信息監測及分析工作;負責監督和檢查捲煙價格執行情況。
14.物流管理處
15.離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16.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安全保衛、物業管理、車輛管理等相關工作。
17.信息中心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系統信息化規劃、管理制度和標準;負責全系統統計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網路和信息安全工作;負責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資產管理工作。
18.教育培訓中心
負責全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與具體實施;負責教育培訓需求分析、效果評估;負責師資、教材、課程等培訓資源建設。
19.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
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任務;負責對銷售或查獲的國內外捲煙產品的真偽進行鑒別與仲裁性檢驗;負責面向社會開展煙草產品質量、真假捲煙識別等技術諮詢與宣傳服務工作。
20.群團工作處(工會辦公室)
負責全系統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工作;協助做好煙草行業全國勞模、“五一”勞動獎狀等榮譽稱號的推薦工作,負責行業勞模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工會日常工作。
21.煙草學會秘書處
負責組織學術年會、學術研究、學術交流、科研諮詢活動;負責組織科學普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負責組織編撰煙草志書工作;負責編輯出版全系統相關刊物;負責組織煙草文物的收集整理;指導基層煙草學會及專業委員會、學組的工作。
22.規範管理辦公室
為議事協調機構。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系統規範管理工作計劃;制訂細化行業規範管理制度的運作規則、配套辦法、保障機制;組織對規範管理制度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辦督查。
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楊俊同志
領導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全面工作,主管審計處、離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代管捲煙銷售管理處、物流管理處。
黨組成員、副局長:聶樹忠同志
分管人事處、特有職業(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黨建工作處(機關黨委)、教育培訓中心、群團工作處(工會辦公室),協管離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牛千同志
分管辦公室(外事辦)、綜合計劃處(經濟運行處、科技處)、財務管理處(資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曉宇同志
分管黨組紀檢組、紀檢監察處(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規範管理辦公室,協管審計處。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繼坤同志
分管專賣監督管理處(專賣稽查總隊)、內部專賣管理監督處、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安全管理處、機關服務中心、吉林省金葉嘉園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副巡視員:何成同志
分管吉林省金葉煙草有限責任公司、長春順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協管捲煙銷售管理處、物流管理處。
副巡視員:龐曉龍同志
分管煙葉管理處、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煙草學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