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骨折脫位

頸椎骨折脫位

頸椎骨折脫位指頸椎椎體骨折與椎節脫位同時發生,這種典型的完全性損傷在臨床上並不少見,且多伴有脊髓損傷,好發於頸4~5、頸5~6及頸6~7三個頸椎節段,為頸椎損傷中的嚴重型。

病因


屈曲、伸展、垂直壓縮、剪切、旋轉等暴力均可致傷。

臨床表現


1.頸椎損傷的一般癥狀多較嚴重,有脊髓損傷者因損傷平面不同而癥狀不同,脊髓損傷程度的不同造成癱瘓程度也不同。
2.脊髓損傷除個別椎管矢狀徑較寬的“幸運性損傷”外,一般均有程度不同的癱瘓,且完全性脊髓損傷的比例較高。
3.併發症多因傷情嚴重,常因呼吸肌麻痹等而引起呼吸困難,並繼發墜積性肺炎;引起癱瘓者在長期卧床中也易發生壓瘡等,應注意檢查和護理。

檢查


骨折脫位的判定主要依據X線平片及CT掃描;但對軟組織損傷情況及脊髓狀態的判定,仍以MRI圖像為清晰,應設法及早進行檢查。

診斷


根據病因、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即可做出診斷。

治療


除一般非手術療法及脫水療法外,尚應注意以下幾點:
1.保持呼吸道通暢
尤其是對頸5椎節以上的完全性脊髓損傷者更應注意,宜及早行氣管切開。
2.恢復椎管形態及椎節穩定
通過非手術或手術方法首先恢復椎管的列線,方可消除對脊髓的壓迫。與此同時還應設法保證受損椎節的穩定,以防引起或加重脊髓損傷。除用牽引療法使頸椎制動外,還可酌情採取前路或後路手術療法。
3.切除椎管內致壓物
凡經CT或MRI等檢查已明確椎管內有致壓物時,均應設法及早切除,並同時行內固定術。一般多選擇頸前路手術。對個別病情嚴重者,也需同時予以頸後路固定術。對全身情況不佳者則可暫緩施術。
4.促進脊髓功能的恢復
在減壓的基礎上,儘快地消除脊髓水腫及創傷反應,給予神經營養劑及改善血循環的藥物。對脊髓完全性損傷者,應著眼於手部功能的恢復與重建,包括根性減壓(傷者必須保存腕部功能)及肌腱轉移性手術等。
5.後期病例
對不全性癱瘓者,主要是切除妨礙脊髓功能進一步恢復的致壓物及功能重建;而對完全性脊髓損傷者則以椎節穩定、預防併發症及康復為主。

預后


頸椎骨折脫位因其脊髓損傷的發生率高,且較嚴重,因此預后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