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公安局
政府職能部門
大慶市公安局是黑龍江省大慶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開展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社區警務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治安行政管理、治安案件查處及協調跨區域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工作。
市公安局設置派出機關18個,即:薩爾圖分局(大慶市薩爾圖區緯二路16號)、東安分局(大慶市薩爾圖區晚報大街8號)、會戰分局(大慶市薩爾圖區中成路63號)、鐵人分局(大慶市薩爾圖區友誼大街13號)、讓胡路分局(大慶市讓胡路區中央大街100號)、喇嘛甸分局(大慶市讓胡路區方小街20號)、龍崗分局(大慶市讓胡路區玉門街190號)、龍南分局(大慶市讓胡路區金盾街1號)、東湖分局(大慶市讓胡路區南二路77號)、乘風分局(大慶市讓胡區銀浪大街8號)、紅崗分局(大慶市紅崗區南5街1-1號)、八百垧分局(大慶市紅崗區八百垧北街15號)、龍鳳分局(大慶市龍鳳區萬峰路20號)、大同分局(大慶市大同區同陽路218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大慶市薩爾圖區安薩路11號)、卧里屯分局(大慶市龍鳳區興化北街6號)、東光分局(大慶市龍鳳區卧龍路33號)、油田分局(掛油田保衛支隊牌子)(大慶市薩爾圖區中五路650號)。各公安分局行使縣級公安機關職權。
大慶市公安局大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負責全市公安工作,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領導和指揮機關。
(二)組織、指導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警察公共關係建設及公安民警教育訓練工作。
(三)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審計和警務督察工作;組織、協調公安機關的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四)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掌握、分析全市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狀況,制定相應對策;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騷亂和暴力恐怖活動;承擔全市各類突發事件和應急求助的協調、指揮處置工作。
(五)承辦勞動教養審批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六)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對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的防範及處理工作;承擔市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日常工作責任。
(七)負責對公安機關管轄各類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信息網路安全保衛工作。
(八)組織、指導公安科學技術工作及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管理;規劃和組織、指導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工作。
(九)負責來我市的國家規定特定人員的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等監管場所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政治部
政治部既是市公安局黨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也是負責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機構。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1號樓。
大慶市公安局接待處
2、裝備財務辦公室
負責管理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監督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和其它專項經費;負責市公安局的財務管理、基建、房產、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1號樓。
3、科技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公安信息化建設;負責公安科技建設及公共安全技術防範。薩爾圖區經一街65號。
4、公共關係辦公室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與社會公眾的信息溝通;開展和諧警民關係建設;承擔輿情現場管理、公安宣傳導向引領、安全防範常識傳播、公安先進典型宣傳等工作;開展公安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和公安文化建設等工作。高新區科技大廈。
5、信訪辦公室
負責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負責辦理、督辦信訪案件;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2號樓。
6、人民警察訓練中心(掛大慶市人民警察學校牌子)
負責公安民警教育訓練和培訓基地建設;承擔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任務和企事業安保等社會培訓任務;負責總結公安工作實踐經驗,以及公安理論研究與創新。薩爾圖區學偉大街214號。
7、指揮中心(掛大慶市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負責受理和指揮處置全市各類突發事件和應急求助報警;負責公安政策理論以及事關全局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機關公文及事務文書流轉、處理工作;負責機要、保密、統計、督辦、檔案和通訊保障等工作。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1號樓。
8、警務督察支隊
負責指導並組織全市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受理、核查群眾對公安機關和民警的檢舉和控告;負責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高新區科技大廈。
9、法制支隊(掛直屬分局、案件管理中心牌子)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負責擬訂、審核市公安局規範性文件、執法制度;辦理公安機關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案件;負責開展案件審核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直屬分局工作職責。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3號樓。
10、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掌握分析經濟犯罪的動態、特點、規律;組織打擊經濟犯罪的專項鬥爭;負責指導和組織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2號樓。
11、治安管理支隊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治安管理、治安(行政)案件查處及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全市重大治安案件的協調查處;負責指導行業場所、槍支彈藥、危爆物品管理;負責組織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5號樓。
12、巡特警支隊
負責在處置暴亂、騷亂事件中擔負攻堅、突擊任務;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依法實施現場管制和強制措施;依法處置嚴重暴力犯罪;承擔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和緊急救助任務;負責社會面重點區域巡邏。薩爾圖區熱源街昌升皮革城西側200米。
13、刑事偵查支隊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刑事案件偵查工作;掌握分析刑事犯罪動態、特點、規律,制定預防、打擊措施;組織偵查有組織犯罪、嚴重暴力犯罪、跨區域犯罪以及殺人、綁架等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組織、指導和打擊全市扒竊、拎包等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刑事犯罪打擊體系建設和刑偵基礎工作建設。薩爾圖經三街57號。
14、禁毒支隊。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禁毒工作;開展毒品犯罪活動的情報調研;組織指導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2號樓。
15、刑事技術支隊(掛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牌子)
負責公安刑事技術工作的規劃管理、刑事案件現場勘查及檢驗鑒定;負責痕迹物證的鑒定複核和公安機關承擔的司法鑒定工作。薩爾圖區經一街65號。
16、出入境管理局
17、警衛支隊
負責來我市的國家規定特定人員的安全警衛工作。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2號樓。
18、監所管理支隊
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羈押人員的看管、教育改造和獄偵工作;指導縣看守所、拘留所工作;龍鳳區光明產業園區光禧南街1號。
19、交通警察支隊(掛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牌子)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道路交通和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下設8個機關部門、8個基層交警大隊、1個直屬大隊、1個市車輛管理所和5個車輛管理所(交管綜合服務中心)。薩爾圖區經一街1號。
20、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支隊
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危害公共衛生、破壞環境資源保護和部分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案件;會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收集、分析全市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危害公共衛生、破壞環境資源保護和部分侵犯知識產權等刑事犯罪動態,研究制定打擊對策及措施;負責辦理上級交辦的跨區域或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危害公共衛生、破壞環境資源保護和部分侵犯知識產權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等工作。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市公安局3號樓。
21、社區警務支隊(掛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牌子)
1、宋鴻源:大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3、孫化呈:大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食葯環偵支隊、經偵支隊、監管支隊、禁毒支隊、油田保衛支隊,聯繫指導龍崗分局、龍南分局、東湖分局、乘風分局。
4、艾長君:大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刑偵支隊、交警支隊、刑事技術支隊、警衛支隊,聯繫指導大同分局、高新分局。
5、蘭乘水:大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國保支隊、治安支隊、特警支隊、社區警務支隊、信訪辦公室,聯繫指導薩爾圖分局、東安分局、會戰分局、鐵人分局。
6、王春儒:大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負責分管市局工會委員會工作,分管出入境管理局,協助艾長君同志抓好警衛工作,聯繫指導紅崗分局、八百垧分局。
7、劉國富:大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負責政治部工作,分管人民警察訓練中心、公共關係處,聯繫指導讓胡路分局、喇嘛甸分局。
8、何偉平:大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協助蘭乘水同志工作,聯繫指導肇州縣局、肇源縣局。
9、嚴發全,大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協助艾長君同志工作,分管科信處,聯繫指導林甸縣局、杜蒙縣局。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12月,獲評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2021年10月,被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表彰為“2017—2019年度黑龍江省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先進單位”。
2021年11月25日,被表揚為2016-2020年黑龍江省普法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