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政府機關
武漢市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政府職能部門。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區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規章。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調控管理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區級經濟政策,牽頭研究經濟應對措施。調節全區經濟運行,協調相關部門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按許可權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完善全區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推進開發區發展工作。
(五)牽頭推進落實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
(六)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擬訂全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組織擬訂全區重點項目計劃草案並推動實施。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管理協調區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協調推進全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戰略規劃。綜合研判全區消費變動趨勢。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會同相關部門推進落實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區級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區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銜接能源生產建設,上報全區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石油、天然氣儲備設施項目。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科研創新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規範能源市場秩序,監管能源市場運行,參與商業石油、天然氣儲備、長輸管道等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協調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市場監管,負責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統籌儲備糧管理。推進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全區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區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十九)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管理、重要事項督辦、新聞宣傳、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全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以及幹部人事和宣傳文化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從嚴治黨、維護穩定和績效管理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區級發展規劃,統籌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區級發展規劃。組織研究編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全區經濟發展態勢趨勢。負責轄區內外地駐漢辦事機構、外地在漢商會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鄂西地區幫扶和對口援疆工作。統籌銜接工業和高技術發展工作。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工作,協調社會事業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建議。指導區糧食辦公室做好有關糧食工作。承擔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績效管理工作。
(三)綜合改革科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全面創新改革的工作部署,指導全區全面系統推進創新改革試驗工作。協調推進開發區發展工作。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基本生態控制線區域生態補償工作。協調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能源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的推進工作,組織做好能源戰略合作相關工作。推進全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工作。承擔局深化改革績效管理工作。
(四)項目管理科
負責項目審批的綜合協調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重大項目。負責管理局政務服務窗口。擬訂下達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劃,組織編製區級政府投資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組織建設全區重大項目庫和謀划全區重大項目,負責重大項目“三庫”管理。組織或會同相關部門編製、下達基礎設施建設年度計劃。承擔支持鐵路建設的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有關農村發展工作。
(五)法規和價格管理科
(六)服務業科
指導全區服務業發展,負責全區現代服務業發展綜合協調工作,監測全區服務業經濟發展趨勢。研究分析財政、金融、商貿、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外貿發展等形勢和問題,審核財政、金融、物流業發展規劃。負責完成有關物流工作任務。負責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七)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一)洪山區節能監察中心
(二)洪山區糧食辦公室(洪山區總部經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