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因中毒

咖啡因中毒

咖啡因中毒,是過度食用含有咖啡因的飲料或含有咖啡因的藥物所引起的,中毒包括上癮和一系列的身體與心理的不良反應,比如:神經過敏、易怒、焦慮、震顫、肌肉抽搐(反射亢進)、失眠和心悸

簡介


咖啡因是一種黃嘌呤生物鹼化合物,對人類來說是一種興奮劑。它存在於咖啡樹、茶樹、巴拉圭冬青(瑪黛茶)及瓜拿納的果實及葉片里,少量的咖啡因也存在於可可樹可樂果及代茶冬青樹。存在於瓜拿納中的咖啡因有時也被稱為瓜拿納因(guaranine),而存在於瑪黛茶中的被稱為馬黛因(mateine),在茶中的則被稱為茶素(theine)。
咖啡因是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能暫時的驅走睡意並恢復精力。有咖啡因成分的咖啡、茶、軟飲料及能量飲料十分暢銷,因此,咖啡因也是世界上最普遍被使用的精神藥品。在北美,90%成年人每天都攝入咖啡因。

來源


烘焙咖啡豆,世界咖啡因的主要來源
烘焙咖啡豆,世界咖啡因的主要來源
世界上最主要的咖啡因來源是咖啡豆(咖啡樹的種子),同時咖啡豆也是咖啡的原料。
茶是另外一個咖啡因的重要來源,每杯茶的咖啡因含量一般只有每杯咖啡的一半,這與制茶工藝有關。特定品種的茶,例如紅茶和烏龍茶,比其他茶的咖啡因含量高。
咖啡因也是軟飲料中的常見成分,例如可樂,最初就是由可樂果製得。一瓶軟飲料中一般含有10毫克至50毫克的咖啡因。能量飲料,例如紅牛,每瓶含有80毫克咖啡因。這些飲料中的咖啡因來源於它們所用的原始成分或由脫咖啡因咖啡所得的添加劑,也有是通過化學合成的。瓜拿納,很多能量飲料的基本成分,含有大量的咖啡因及少量的可可鹼。自然存在的緩釋賦形劑中含有少量茶鹼

歷史


一個位於巴勒斯坦的咖啡屋, 大約1900年
一個位於巴勒斯坦的咖啡屋, 大約1900年
早在石器時代,人類已經開始使用咖啡因。早期的人們發現咀嚼特定植物的種子、樹皮或樹葉有減輕疲勞和提神的功效。直到很多年以後,人們才發現使用熱水泡這些植物能夠增加咖啡因的效用。許多文化都有關於遠古時期的人們發現這些植物的神話。
茶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仰韶文化中發現的茶樹。宋代陸羽在《茶經》中提到,茶作為飲品的歷史“發乎神農氏”。西漢時期,茶已經成為宮廷中的飲料。晉代以後,茶逐漸成為普通飲料。
咖啡早期的歷史十分模糊,不過一個流傳廣泛的神話能讓我們回溯到阿拉伯咖啡的發源地衣索比亞。根據這個神話,一個名叫卡迪的牧羊人發現,當山羊食用了咖啡灌木上的漿果時會變得興奮異常並且在夜裡失眠,山羊也會不斷地再次食用該漿果,體驗相同的活力。最早的有關咖啡的書面記載可能是9世紀波斯醫師al-Razi所著的Bunchum。
1819年德國化學家弗里德里希·費迪南·龍格第一次分離得到純的咖啡因。
現在(截止2013年),每年咖啡因的國際銷量已達到120000噸,這個數字相當於每天每個人消耗一份咖啡飲品,這也使它成為了世界最流行的影響精神的物質。在北美,90%的成年人每天消耗一定量的咖啡因。

病因


咖啡因中毒多由於誤服或治療用量過大引起,少數因攝入含大量咖啡因的飲料所致;偶有嬰幼兒對咖啡因敏感性高,可因進入微量而發生急性中毒癥狀。

癥狀


在短時間內過多的咖啡因可以導致上癮和一系列的身體與心理的不良反應
在短時間內過多的咖啡因可以導致上癮和一系列的身體與心理的不良反應
太多咖啡因可以導致咖啡因中毒。其癥狀是煩躁、緊張、刺激感、失眠、面紅、多尿和消化道不適。有些人在每日服用250毫克以下時就會有這些癥狀。每天多於1克可以導致痙攣、思想和語言突然轉換、心跳不穩、心動過速和精神運動性激越。咖啡因中毒的癥狀有點類似恐慌症和全面化焦慮症。192毫克/體重千克,或對普通成年人來說,72杯咖啡可能可以導致半數人死亡。
目前沒有明確證據指咖啡因與骨質流失及骨質疏鬆症有相關性。在一項與可樂有關而不包括其他碳酸飲料的研究當中發現咖啡因並不是導致骨質流失的原因,相反當中磷酸的分量與年長女性出現骨質疏鬆有較直接的關係。

急救處理


• 應該在患者服藥早期就進行催吐,用1:2000高錳酸鉀溶液洗胃,然後用硫酸鈉導瀉。
• 同時在靜脈滴注葡萄糖溶液,促使已吸收的藥物排泄。
• 肌肉出現抽搐及驚厥的患者可用地西泮、巴比妥類或水合氯醛等。

專家建議


最好根據咖啡因對睡眠、血壓、消化系統的影響來決定喝多還是喝少,而哺乳期婦女和孕婦則應少攝入咖啡因。

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把純咖啡因列為“第二類精神藥品”管制,其生產、供應必須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經營。醫師處方中的用量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並需存根2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7條,非法走私、販賣、運輸、製造咖啡因,無論數量多少,屬刑事罪行。按刑法第347條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涉及“數量大”(200公斤咖啡因以上)者最高刑罰為死刑,涉及“數量較大”(50公斤以上但不滿200公斤咖啡因)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348條把非法持有“數量大”或“數量較大”的咖啡因列為可判處監禁的罪行。
美國法律中咖啡因不在管製藥物之列,其藥用和食用都是合法的。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為只要飲料中作為食物添加劑的咖啡因含量在每千克200毫克(200ppm)以下,就是安全的。然而,含有咖啡因的食物和藥物都必須在包裝上註明咖啡因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