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紙幣
中國古代紙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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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紙幣10世紀末至11世紀初,四川地區商業繁榮,交易擴大。當時本地行使鐵錢,大的每千錢重25斤,中等的重 13斤,流通不便。於是商人用紙製成“楮券”,通稱交子,代替鐵錢流通。交子起初由分散的“交子鋪”發行,後來發行權集中到16家富商主持的“交子戶”,用同一色紙印造,上有屋木人物圖案,朱黑二色間錯,並有鋪戶押字及隱密題號以防偽。后因不能如期兌現,常引起擠兌糾紛。天聖元年 (1023)宋廷設益州“交子務”,將交子收歸官辦,禁民私造。官交子幣面形制大體同前,但加蓋兩顆官印。崇寧五年(1106)還曾發行一種名為小鈔的紙幣。大觀元年(1107)對紙幣進行改革,新紙幣稱為錢引,分3種顏色,加蓋官印6顆。南宋初,又發行關子、會子等紙幣,其行使的地區也由四川擴大到江淮、兩浙一帶。
中國古代紙幣
宋代紙幣無實物存世。有一塊流入日本的印鈔銅版,約為北宋實物,面積17.1× 9.5厘米,下部為房屋、人物和大袋包裝物的圖案,上部刻有“除四川外,許於諸路州縣公私從便,主管並同,見錢七百七十陌,流轉行使”等字。目前對它的定名尚不一致,或稱交子,或稱錢引,或稱小鈔,或稱鹽引。南宋的會子也只留下一塊印鈔銅版,陳仁濤舊藏,面積18.5×12.4厘米,當中橫印“行在會子庫” 5字,上部印有“敕:偽造會子犯人處斬。賞錢壹阡貫。如不願支賞,與補進義校尉。若徒中及窩藏之家,能自告首,特與免罪,亦支上件賞錢,或願補前項名目者聽”等文句。以上兩塊銅版,有人認為所印之物具有紙幣性質,也有人認為真偽難定。
金代紙幣金代建國初期用遼、宋舊錢。因金統治區內缺乏銅礦,貞元二年(1154)遂開始印製交鈔,與遼、宋錢并行。至正隆三年(1157)金代才開始鑄造銅錢。交鈔分大鈔、小鈔兩種。大鈔又分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 5等,小鈔又分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七百文 5等。交鈔是一種地區性紙幣,最初只限在一個路流通,後來由幾個地區聯合發行。兩方聯合者稱合同交鈔,三方聯合稱三合同交鈔,五方稱五合同交鈔。其中,后一種是流通地區最廣的交鈔。交鈔起初規定 7年為一界,到期以舊換新。大定二十九年(1189)廢除了 7年厘革之制,變為永久流通。此後,金代紙幣雖不再分界,但由於通貨膨脹,時常更換新鈔,改變鈔名,先後發行的有貞祐寶券(1215)、興定寶泉(1222)、元光重寶(1223)、天興寶會(1233)等。
金代紙幣的實物尚未發現,但有多例印鈔銅版存世,如山東東路交鈔壹拾貫版、五合同交鈔壹拾貫版、北京路交鈔壹百貫版、陝西東路交鈔壹拾貫版、貞祐寶券二合同伍貫版、興定寶泉貳貫聞省版等。其形制以五合同交鈔壹拾貫版為例:面積21.6×14.3厘米,花欄上部左右兩邊有篆書“偽造交鈔處斬,賞錢萬貫文”字樣;花欄下部為發行機關、年月、告偽賞格及負責人押印等;花欄右邊文字說明每張的工墨錢以及納舊換新的手續費;左邊斜蓋五行合同印記,指明南京、中都等 5個地區中可以通行。
面額分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一貫、二貫,凡10等。中統鈔以銀為率,每二貫等於白銀一兩。這時將市面上流通的各種紙幣均以中統鈔收回, 並禁止金銀和銅錢的流通,中統鈔成為全國唯一合法的通貨。其後又曾發行至元通行寶鈔 (1287,(圖2)、至大銀鈔 (1309)和至正交鈔 (1350)等不同名稱的紙幣。后因濫發無度,導致流通阻滯,各地恢復實物交易。這種情形一直延續到元代滅亡。
元代紙幣有實物存世,各地收藏的有中統鈔一十文、三百文、五百文,至元鈔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一貫、二貫,至正年間印製的中統鈔五百文、一貫等。此外還有元代印鈔銅版中統鈔一貫、至元鈔一百文、二百文、二貫諸種。鈔幣形制以青海諾木洪地區出土的五百文交鈔為例:面積27.2×18.8厘米,上部橫印“中統元寶交鈔” 6字;中間印金額及兩旁的字料和字型大小;金額下面有橫列的錢貫圖案;字料和字型大小之上各有兩行字,一行漢字,一行八思巴蒙古字,下印“中書省奏准印造中統元寶交鈔,宣課差役內,并行收受,不限年月;諸路通行”以及“偽造者斬。賞銀伍錠,仍給犯人財產”字樣;背面蓋有“至正印造元寶交鈔”印章,說明此鈔是至正十年(1350)用中統鈔舊版印造的至正鈔。
明代紙幣明洪武七年(1374)在中書省設寶鈔提舉司,次年發行大明通行寶鈔,分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一貫,凡6等。洪武十三年(1380)明廷廢中書省,發鈔事務歸戶部掌管。明鈔只有大明通行寶鈔一種,鈔上一直用洪武年號,鈔面最大的金額為一貫,明亡前,未曾改變。明代寶鈔在開始流通的20年間還比較穩定,后因只發不收或多發少收,貶值的情況愈來愈嚴重,終因惡性通貨膨脹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