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糧長制度
明代糧長制度
梁方仲教授是我國當代著名經濟史學家;是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的奠基人之一,梁方仲先生堪稱是研究明代賦役制度的世界權威;是我國最早以現代統計學和社會調查的方法進行社會經濟史研究的開創者之一;也是利用地方志、檔案、族譜、契約、文書等非正史資料研究“王朝制度和地方社會的學者最成功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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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方仲教授是我國當代著名經濟史學家;是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的奠基人之一,梁方仲先生堪稱是研究明代賦役制度的世界權威;是我國最早以現代統計學和社會調查的方法進行社會經濟史研究的開創者之一;也是利用地方志、檔案、族譜、契約、文書等非正史資料研究“王朝制度和地方社會的學者最成功的一位”。
他畢生追求學術研究的自由和獨立,努力從事中國社會經濟史的研究和教學工作,撰寫了數百萬字的論著,尤以明代賦役制度研究最為精深,被譽為研究“明代賦役制度的世界權威”。他潛心研究,博覽群書,取材宏博,勤於筆耕,嚴謹治學,勇於探索,其論著闡述精邃,論斷周詳,眼光超前,具有真知灼見。《梁方仲文集》(以下簡稱《文集》)按論著的內容歸類編輯成八冊:第一冊是《明代賦役制度》,第二冊是《明清賦稅與社會經濟》,第三冊是《中國社會經濟史論》,第四冊是《明代糧長制度》(校補本),第五冊是《中國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第六冊是《中國經濟史講稿》,第七冊是《梁方仲讀書札記》,第八冊是《梁方仲文存》。
引言
第一章糧長制的歷史淵源及其設立目的
一、歷史淵源
二、設立糧長的目的
第二章糧長的職務和特權
一、正常任務
二、附帶任務和法外特權
第三章糧長制的演變
一、兩點辨正
二、編簽糧長的標準和制度的演變
第四章糧長的階級分化及糧長制對人民的禍害
一、從田賦收入的增減說到糧長社會地位的升降”
二、國都北遷后糧長經濟掠奪方式之改變
三、從糧長的階級分化說到糧長制對社會的禍害
附錄糧長占田傾畝
後記
朱元璋建立糧長制度,以良民治良民籠絡糧長。
浦江的鄭宅鎮,北依仙華山,南臨浦陽江,蜿蜒的白麟溪穿鎮而過,景色秀麗,歷史悠久。這個江南小鎮之所以叫鄭宅,不僅因鄭姓家族長期聚居在此,還與明初鄭氏族長擔任糧長,送賦糧到南京受到開國皇帝朱元璋的嘉獎有關。
秦漢時期稅收實行“田租口賦力役”制度,田租要到實地估產,口賦則以年齡為標準交納。漢末,連年戰亂和災荒,地方官既沒有力量組織人力去農村實地估產,也由於失去戶口記錄,無法弄清民眾年齡以徵收口賦和分派力役。為此曹操不得不改行“租調法”,田租按土地面積徵收,戶調則按戶徵收。戶調從戶而稅,家庭人口越多,其單位人口納稅越少,聚族而居成了避稅的極好辦法。所以,隋唐時代的政府不主張聚族而居。
隨著唐代建中元年,宰相楊炎進行稅制改革,實行按資產徵稅的“兩稅法”后,家庭規模的大小已不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而且大家庭互助能力強,資產集中生產效率高,有利社會穩定,所以宋代政府有意識地提倡“孝”道,鼓勵累世同居,不分炊。
由於鄭氏家族合族義居的規模罕見,宋、元、明三朝屢受旌表。尤其是明初,鄭氏的族長擔任了當地的糧長,負責徵集賦糧運送至南京,由於完成任務出色受到了朱元璋的接見和表彰。朱元璋敕建旌表孝義之門木牌坊,稱其為“江南第一家”,並親書:“孝義家”三字以賜。
明初,朝廷要將全國3000萬石的田賦挨家挨戶徵收上來,集中運送到京師及其他缺糧的地方,工程浩繁艱巨。貧苦農民出身的朱元璋別出心裁地建立了糧長制度,設計了一套“以良民治良民”的民收民解辦法:把繳納田賦一萬石左右的地方劃為一區,政府指派該地區土地最多、納糧最多、且具有威望的大地主擔任糧長,替政府負責催收和解運田賦。
朱元璋為了籠絡這些糧長,規定了許多優待的辦法,如糧長可以參加鄉村訴訟案件的會審和裁判;糧長如犯法,甚至死罪都可以用納錢贖罪,並可以繼續當糧長。糧長把糧食運到京城時不僅能受到皇帝的接見和嘉獎,一些優秀的糧長還能封官晉爵,最高可擔任省一級的布政司(相當於今財政廳兼民政廳廳長)。鄭氏族長就是利用運送田賦糧到南京的機會,在明代“開國文臣之首”宋濂的引見下,獲得了朱元璋的題字和表彰的。宋濂早年自金華潛溪遷來鄭宅相近的青蘿山下定居,與鄭氏有著歷史上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