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根據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樂委辦〔2010〕67號),設立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為自治縣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峨邊彝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樂委辦〔2019〕13號),將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測繪地理信息職責整合,組建峨邊彝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將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排污口設置相關職責整合,划入樂山市生態環境局派出的峨邊生態環境局;將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草原等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峨邊彝族自治縣林業局;將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峨邊彝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更名為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簡介


根據《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樂委辦〔2010〕67號),設立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為自治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規劃和建設局除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含計程車行業管理)、環境保護以外的職責以及縣政府辦公室承擔的人民防空職責整合划入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二)將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職責(含計程車行業管理)划給縣交通運輸局。
(三)將環境保護職責划給縣環境保護局。
(四)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增加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職責。
(六)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的職責。
(七)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的職責。
(八)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九)加強對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管理和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主要職責


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測繪、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風景名勝與園林綠化事業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及相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貫徹國家和省、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擬訂廉租住房規劃,推進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編製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責任。擬訂全縣城鄉發展戰略和城鄉規劃的規範性文件,組織縣城市總體規劃的編製和報批;負責村鎮規劃和各類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備案、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工作;負責組織編製城市建設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核定出讓地塊規劃條件,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城鎮建設項目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城鎮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城鎮建設工程(包括城鎮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臨時建築、構築物、門面裝修、廣告、城市道路、綠化、環衛、市政公用設施等)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鄉、村規劃區內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佔用農田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四)承擔縣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五)承擔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組織實施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貫徹執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六)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貫徹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配套辦法;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貫徹房地產業政策和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危房鑒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征地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七)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綜合管理和指導建築活動;貫徹實施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貫徹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產業和技術政策,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執行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技術地方規範和標準圖集;組織開展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鑒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築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九)承擔全縣測繪管理的責任。貫徹測繪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監督管理勘測、測繪市場;組織協調城市測繪項目的實施;負責全縣行政區域內各種比例尺地形圖測量管理;負責全縣測繪資料和測量標誌管理。
(十)承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工作。
(十一)承擔城鎮建設管理的責任。貫徹城鎮建設的相關政策,擬訂城鎮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鎮道路、燃氣、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城市綜合開發、城鎮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市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全縣小城鎮規劃建設、村鎮房屋產權管理和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風景名勝區和城市園林綠化監督管理工作。貫徹風景名勝區的相關政策;負責縣域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城市公園、城市廣場、城市雕塑、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古樹名木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縣城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縣城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負責縣城建築物及公共設施容貌管理,建築工地文明施工、渣土管理、沖洗行業管理;負責縣城區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內的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運輸、無害化處理工作。
(十四)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貫徹執行建築節能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節能減排;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五)制定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業協會、學會以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系統的信訪工作。
(十六)承擔貫徹執行縣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責任。負責縣政府非經營性投資有關項目“代建制”的推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協調;負責文電處理和文書檔案管理;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政務信息、宣傳、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目標管理和政務督查;組織籌辦重要會議;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交辦和督辦工作;負責政務接待;負責全局的人事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後勤事務;負責城建檔案工作。
負責日常財務工作和綜合管理各類專項經費;擬定城市維護費的計劃安排;負責全局系統的勞動工資、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管理及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
(二)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管理股
擬訂全縣城鄉規劃的發展計劃和年度規劃任務;負責縣城區各類規劃的組織編製、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與交通、水利、產業等各類規劃及相應縣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銜接工作;負責縣城區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總平面和方案的審查報審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會審;承辦縣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核定縣城規劃區內具體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條件或提供規劃設計控制文件,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負責建設工程規劃選址管理工作,確定建設項目的具體用地範圍;負責縣城規劃區工程放線、驗線及規劃核實工作;參與建設項目選址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作;參與縣城區規劃活動的監督執法。
負責縣域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工作;貫徹測繪法律法規;擬訂縣城市測繪計劃,組織協調城市測繪項目的實施;收集、整理、儲存和管理測繪、遙感成果資料;按照規定檢查、維護永久性測量標誌。
(三)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建設管理股
貫徹建築業行業政策,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監督執行招標代理、建築施工、工程監理、工程檢測、工程擔保等市場准入與清出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持證上崗、項目管理、資質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檢查;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縣域內從事建設類企業及個人行為的監督管理;參與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工作;指導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備案,實施建設工程民工保證金制度;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領空佔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門面裝修、戶外廣告設置審批工作;參與城市道路佔用、開挖審批工作;參與建築活動監督執法。
貫徹勘察設計諮詢業產業及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勘察設計諮詢業行業發展規劃;管理勘察設計諮詢業和勘察設計市場;推廣工程建設設計標準;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工作;負責行業信息化工作。
負責城鎮燃氣和城鎮污水處理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沼氣管理;負責管理城市節約用水及規劃內地下水的利用保護。
(四)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村鎮建設股
貫徹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鎮鄉和村莊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建設質量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農村建築工匠的培訓和管理;指導農村公用設施建設和小城鎮、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參與村鎮建設項目選址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縣重點鎮的建設工作;參與鎮、鄉、村規劃活動的監督執法。
(五)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住房保障股
貫徹住房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製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縣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行政審批股
貫徹執行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審核)的政策、規定、標準、規程細則;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和局授權的公共服務事項的諮詢、受理、辦理、收費、發證工作;負責局系統行政許可事項的協調管理工作。

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機關行政編製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6名。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長1名。另核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