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丙中
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所教授
高丙中,男,1962年生,湖北京山人,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所教授、博士生導師。曾經先後在湖北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大學學習,先後在美國的夏威夷大學和UC Berkeley做一年的訪問學者。主要專著有《民俗文化與民俗生活》、《中國社會發展與文化研究的探索》、《現代化與民族生活方式的變遷》(合著)、《民俗志》、《居住在文化空間里》等,主要論文有《社會團體的合法性問題》、《中國民族文化的多樣性與族際文化共享
1988年9月~1991年7月 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民俗學博士
1986年9月~1988年7月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文學系文學碩士
高丙中
2001年2月~2002年7月 美國UC Berkeley訪問學者
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在美國夏威夷大學做訪問學者
1993年8月起任職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北京大學百年校慶辦公室信息部部長(1998)
高丙中
1982年8月~1986年7月任湖北省京山一中教師
1、1992年1月至1996年12月:費孝通教授主持的國家八五重點規劃課題"中華民族凝聚力的形成與發展"課題組主要成員。
3、1994年1月至1996年12月:國家教委八五課題"現代化與民族生活方式的變遷",課題負責人。
5、2001年9月至2004年8月: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國家對民間組織的治理問題研究",課題負責人。
(一)著作
1、《居住在文化空間里》,中山大學出版社1999年。
3、《現代化與民族生活方式的變遷》(合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
4、《民俗文化與民俗生活》,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
(二)譯著
高丙中
(三)論文
1、Gao Bingzhong, "The Rise of Associations in China and the Question of Their Legitimacy", in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Vol. XXII, No. 1, Spring 2001.
2、"民間的儀式與國家的在場",載《北京大學學報》2001年1期。
3、"社會團體的合法性問題",載《中國社會科學》, 2000年2期。
5、"從人生意義的設計看家族文化的復興", 載馬戎、周星主編《21世紀:文化自覺與跨文化對話》,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5月。
6、"青海土族社會文化調查報告",載馬戎、潘乃谷、周星主編《中國民族社區發展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5月。
7、"社會團體的興起及其合法性問題", "非營利組織發展和中國希望工程國際研討會"(1999年10月北京)論文。
8、"民間文化和民間社會的興起",載高丙中《居住在文化空間里》,中山大學出版社,1999年9月,第28-35頁。
9、"中國民族文化的多樣性與族際文化共享",載馬戎、周星主編《中華民族凝聚力形成與發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11月。
10、 "文化影響與文化重構",費孝通編《甘肅土人的婚姻》,遼寧教育出版社社1998年。
13、 "中國文化與世界文化的碰撞與會通",《中國文化研究》96年4期。
17、 "中國民俗學的人類學傾向",載《民俗研究》1996年第2期。
18、"東北滿族的血緣組織--從氏族到家族再到家戶的演變",《滿族研究》96年1期。
19、 "社會轉型時期的文化戰略:文化整合還是文化平衡?"載《文化評論--中國當代文化戰略》,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1995年。
20、 "現代化與時空設置的轉型",載《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4年6期。
21、"民俗模式:民俗研究的操作單位及其屬性",《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94年第4期。
22、"新疆維漢民族交融諸因素的量化分析"(與吉平合作),載《中國邊遠地區開發研究》,潘乃谷、馬戎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4年。
23、"中國學者論民俗之'俗'",載《思想戰線》1993年第5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文化研究》1993年第6期轉載。
24、"文本和生活:民俗研究的兩種學術取向",載《民族文學研究》1993年第2期。
25、"英美學者論民俗之'俗'",載《思想戰線》1992年第4期。
26、"生活世界:民俗學的領域和學科位置",載《社會科學戰線》1992年第3期。
27、"民俗生活:民俗學的研究對象和學術取向",載《民俗研究》1991年第3期。
《從民間到公民——民俗學在其中的作用》
如果在現代學術領域沒有民俗研究這一塊,中國從一個傳統的帝國,以儒家經典或者士大夫的文化為認同標準的帝國,到一個現代國家,是轉不過來的。這樣最基本的一個概念就是“民間”。從梁啟超、康有為等思想家、政治家的思考來看,有一段時間,他們主張說,我們這個國家是要變,但我們儒家傳統,一個更極端的概念孔教、儒教,不能變。也就是我們要有一個根本,比如“國魂”等等,用這些定位儒家、儒教。可是對後來新文化運動的人來說,他們就是要否定這樣一個東西,要有一個新的認同。因為如果沒有新的認同的話,從一個傳統帝國到現代國家,觀念上沒有辦法轉變過來。要不然,我們就徹底否定我們自己,就像一種極端的說法,比如陳獨秀曾經說,這種政府對於人民的戕害還大於我們沒有政府。但是真正在從傳統國家向現代國家轉型的過程中,如果沒有思想空間上的轉變是做不到的。因為有“民間”的認同,才有從傳統國家向現代國家認同的轉變,這是說第一個“民間”概念在當初所起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核心是“人民”。這個“人民”的產生也緣於我們對民間文學的研究,比如我們用人民口頭的創作,包括延安的一些文學運動,它所提煉推出的一個觀念是,真正最有創造性的、最有創造力的,在我們這個民族是“人民”。那麼“人民”的創造力體現在哪裡呢?因為在原來的表述裡面,“人民”是體力勞動者而且是吃力氣飯的,不可能是一個創造者,不可能產生這種認知。只有通過民間文學,通過他們的這些作品才可以說,這個群體真正是一個創造者,真正具有創造性。“人民”這個概念作為我們立國的基礎能夠成立,民俗學關於民間文學的研究在這裡也起了一個關鍵性的作用。再往下一步就是“公民”。只有“公民”這個概念進來,才能說我們個人的價值觀、群體的合作才有可能。這個時候的民俗學研究怎麼跟這個概念聯繫起來呢?這是我們今天仍要討論的問題。不是說我們民俗學的研究已經將這個今天作為立國基礎的概念做好了,而是說“民間”、“人民”的概念在建立現代人民共和國中做出了不可缺少的貢獻。今天我們民俗學要有一個新的機會,我們要為我們新的國家變換到一個新的認同、新的形象來做出我們的貢獻,就是怎麼樣結合“公民”概念來做!
《中國民俗概論》
作者:高丙中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ISBN:9787301080696
頁碼:357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出版時間:2009-10-1
印刷時間:2009-10-1
字 數:382000
本書通過建構“中國民俗”的概念來描述中國人的生活傳統,具體從生產、工商、生活、社會組織、節慶、人生禮儀、遊戲和觀念等方面描述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細節,對於讀者理解中國社會生活中的活傳統,對於了解中國民俗的巨大文化資源具有一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