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郢
唐代太常協律郎
肅宗至德初年,郭子儀收復洛陽后,嚴郢被擢為大理司直。後來江陵節度使呂誣推薦他任節度府判官。肅宗崇佛,曾請密宗僧人不空領著100名和尚住進宮中念經。有一江湖方士申泰芝以巫術騙得肅宗信任,仗著皇帝權勢浪遊江南,騙取錢財數萬,被潭州刺史龐承鼎查辦。肅宗得知,下令放申回京。反將刺史龐承鼎治罪,押入江陵獄中。嚴郢認為不公,即將事情如實上奏肅宗,又遭到斥責,被罷官流放於建州(今福建建甌縣)。
代宗即位后,召嚴郢回到京城,在朝擔任監察御史,署帥府司馬。郭子儀見他有才幹,便保薦他任副元帥府判官,后遷為行軍司馬。郭子儀領兵抵抗吐蕃,駐軍邰州(今陝西彬縣),他主持大營留守事。后經御史大夫李某向皇帝推薦,他升任河南尹兼水陸轉運使。大曆末年(778年前後),調任京兆(治所在長安)尹。他管理京城。執法嚴明,打擊豪強,保護百姓,捕治盜賊,維護社會秩序安定。他為了減輕財政負擔,裁減了京兆府的機構和官吏,減少了隸官匠丁近千人,受到稱讚。
宰相楊炎主張實行屯田,便調遣長安和洛陽的百姓開鑿陵陽渠,要在豐州開荒造田。嚴郢提出反對,他認為,原來開墾的屯田,土地肥沃,由於人力不足,致使多數荒蕪廢棄,且關中土壤肥沃,只要精心耕作,提高產量,就可取得豐收,不必再讓百姓開渠,加重勞役之苦。楊炎對嚴郢不滿,仍堅持開渠的主張,結果渠不成半途而廢。
御史台制定的處罰罪犯的條令中,對犯人輕重不分,一律流放。嚴郢認為除殺人者以外,尚有10種犯罪行為還應當從重治罪。他認為處治太輕,不足以禁止犯罪的發生。楊炎對他的意見很反感,便暗中唆使御史張著向皇帝誣告嚴郢,使嚴郢被捕。長安城百姓數千人在建福門前為嚴郢鳴冤,皇帝被迫釋放了他,又將他降職為御史中丞。秋季關中大旱,他奏請減百姓賦稅,楊炎令度支御史查核。結果誣嚴郢言之不實,再將他降職為大理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