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昆蟲學會
江蘇省昆蟲學會
江蘇省昆蟲學會(The Entomological Society of Jiangsu)是由江蘇省範圍內從事昆蟲學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具有公益性的非營利性和學術性的獨立法人社會團體,是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掛靠單位為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
江蘇省昆蟲學會是由中國昆蟲學會南京、南通、揚州3個地區性分會合併而成。學會前身是我國第一個昆蟲學術團體——六足學會,早在1920年由國立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南大前身)張巨伯等20餘人聯合發起。為了擴大影響,1927年曾將“六足學會”更名為中國昆蟲學會,開展活動。1932年,因學會掛靠單位江蘇省昆蟲局經費無著而停辦,學會活動亦隨之結束,歷時共12年。
1934年南通學院農科師生髮起成立了“昆蟲趣味會”,尤其偉為名譽會長,第一、二、三屆會長分別為周堯(現任西北農大教授)、王鼎定、王彤官。“昆蟲趣味會”還自籌經費創辦了我國第一本昆蟲學期刊“趣味的昆蟲”。1934—1937年共出版了3卷22期,因抗日戰爭爆發而停刊。內容包括研究報告、譯叢、淺說、中國昆蟲學文獻目錄索引等,是我國昆蟲學對外交流的重要刊物。
抗戰期間,1944年在重慶成立中華昆蟲學會,江蘇代表約佔三分之一以上。1945年中華昆蟲學會自重慶遷回南京。於1947年11月在南京勵志社(今江蘇省會議中心、南京中山東路307招待所)與中華農學會、中華林學會、中國植物病理學會聯合召開了第二次年會,出席會議的昆蟲學家有50餘人,宣讀論文17篇。亦以江蘇的會員居多。內容涉及昆蟲分類,農業害蟲、醫學昆蟲、植物檢疫、殺蟲劑等各方面的工作成果,反映出當時我國昆蟲學進展的概況。與此同時,滯留在南京的一些科技人員,亦對水稻螟蟲、棉蟲及飛蝗等開展了研究與推廣工作,但因歷史條件所限,未能進行正常的學術活動。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昆蟲學會南京、南通、揚州3個地區性分會合併成江蘇省昆蟲學會。鄒鍾琳任理事長,學會確定在每月月初第一個星期日下午,在南京大學、金陵大學、衛生實驗院、華東農科所等單位輪流舉行學術講演會,講演內容涉及到農、林、果、醫、倉庫害蟲等個分支學科,學會學術氛圍較為濃烈。1953年至1960年,學會活動分別在南京、揚州、南通3個分會場進行,由南京分會主席鄒鍾琳、南通分會主席尤其倜、揚州分會吳達璋主持。在此期間以學術報告及支持抗美援朝、反細菌戰滅殺媒介生物為主要活動內容。
1959年底,省科聯、省科普合併成為省科協以後,各學會亦隨之作了相應的調整,原中國昆蟲學會南京、南通、揚州分會亦合併成為省一級學會,於1960年2月27日正式成立了江蘇省昆蟲學會。合併后的江蘇省昆蟲學會理事會考慮到以前的分會歷史,所以定為第二屆理事會,黃其林(南京農學院)任理事長。
1978年4月16日,江蘇省昆蟲學會與農學會、植物病理學會等一起恢復了活動,為便於領導和開展工作,隸屬於江蘇省農學會成為二級學會,組成了第三屆理事會,鄒鍾琳(江蘇農學院)任理事長,鄒樹文、杜正文任副理事長、陸培文任秘書長。第三屆理事會在黨和政府的支持關心下,恢復學會活動,健全了學會組織,會員發展至140人,為學會日後蓬勃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1981年12月,學會選舉產生四屆理事會,鄒鍾琳任名譽理事長、尤子平任理事長、鄭漢業任副理事長、陸培文任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1983年11月,學會會員增加至400餘人,成立了各專業委員會及市級學組,開展了“昆蟲性信息素的研究進展”、“化學防治的技術革命”、“害蟲綜合治理新進展”、“昆蟲的遷飛”等二十餘次學術報告、學術研討、培訓活動近百次,對推動學科進步,繁榮學術交流起到較大的促進作用。
1986年,尤子平任學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長,杜正文、張孝羲、孟陽春任副理事長、曹赤陽任副理事長兼任秘書長。會員增加至650餘人。在此期間,學會邀請國內外專家進行較為頻繁的學術交流,開展了近30場專題學術報告、印發了7份專題彙編材料。學會活動得到進一步繁榮發展。
1988年1月8日,《人民日報》頭版頭條顯著位置發表了由省昆蟲學會、省植病學會、省林學會聯合向省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趕快防治蟲害保護松林資源”一文,在全國引起了很大的反響,為松材線蟲的綜合防治起到重大的推動作用。1990年,學會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授予“學會之星”稱號。
1989年11月經過會員代表大會,產生第七屆理事會,張孝羲任理事長,杜正文、王紀平、李周直、孟陽春、高中興任副理事長,張永孝任秘書長。學會設立了農業昆蟲、林桑昆蟲、醫學昆蟲、城市昆蟲、葯械、鼠害和科普生產7個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學術活動由專業委員會負責召集進行。為了擴大通訊,交流信息,學會自1990年起編印了《昆蟲學會通訊》,以季刊的形式印發,受到了廣大會員的歡迎和全國各省市昆蟲學會同仁的肯定。1992年學會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評為年度先進單位。
1993年5月學會經會員代表大會暨華東昆蟲學術年會上產生第八屆理事會,張孝羲任理事長、顧正遠、陸振新、李周直、庄大桓、趙學忠、高中興任副理事長、韓麗娟任秘書長。學會會員達1100餘人。分別於1993年、1995年在蘇州、杭州召開了華東昆蟲大會、全國城市昆蟲大會,開展了青少年昆蟲競賽等科普工作。
1996年學會選舉產生第九屆理事會,王蔭長任理事長,顧正遠、王振榮、李周直、庄大桓、趙學忠、徐尚成、任副理事長,韓麗娟任秘書長。學會在理事會主持下開展了各項學術活動,組織召開了“園林植物有害生物的調控措施及效果現場會”、“全國媒介生物學及控制學術交流會暨第十五屆全國衛生殺蟲藥械年會”等活動。
1999年學會通過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十屆理事會,韓召軍人理事長,陳新和、劉賢金、趙博光、郭錫傑、姜志寬、張湘寧任副理事長,柏立新任秘書長。學會開展了“動植物檢疫與加入WTO研討論”等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活動。學會於2000年召開江蘇省昆蟲學會80周年紀念活動,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昆蟲學會理事長張廣學院士,中國醫學研究院陸寶麟院士等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出席了慶典。活動與會人員近200餘人,獲得較好的社會反響。在此會議上,學會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了第十一屆理事會,韓召軍任理事長,方繼朝、吳進才、刁春友、葛明宏、嵇保中、陳建東、郭錫傑、姜志寬、孫俊、張敦陽任副理事長,柏立新任秘書長。2004年學會通過學術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十二屆理事會,韓召軍任理事長,方繼朝、吳進才、刁春友、葛明宏、嵇保中、郭錫傑、姜志寬、孫俊任副理事長,在此期間,學會成立了江蘇省昆蟲學會司法鑒定委員會、江蘇省綠保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並開展相應的社會工作,獲得社會各界的認可和好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會名稱
中文名稱:江蘇省昆蟲學會
英文名稱:THE ENTOMOLOGICAL SOCIETY OF JIANGSU
本會會徽為圓形、七星瓢蟲圖案,外形為本會中、英文名。
第二條:本學會社團登記號為江蘇省民政廳社證字第00132號,社團代碼為50915518-7。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的領導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江蘇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及上級昆蟲學會的業務指導。辦事機構設在南京鐘靈街50號,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內,同時接受掛靠單位的行政管理。
第三條:江蘇省昆蟲學會是由江蘇省範圍內從事昆蟲學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具有公益性的非營利性和學術性的獨立法人社會團體,是發展我省昆蟲學事業的重要力量。是黨和政府聯繫昆蟲學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政府開展昆蟲學事業的參謀與助手。為政府重大科技項目諮詢、決策服務。
第四條:本會的宗旨是要團結廣大昆蟲學工作者,促進學科發展與繁榮,促進昆蟲學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促進昆蟲學科技人才的成長與提高,促進昆蟲學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加速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貢獻。
第五條:本會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倡導“科教興國”,促進昆蟲學科向世界科技水平的提高與發展。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祖國統一。
第六條: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聯合昆蟲學科技工作者為科教興省和昆蟲學科的可持續發展服務,為農村、農業、農民服務。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會的業務範圍是圍繞昆蟲學科及相關學科領域開展以下業務活動:
2、對江蘇省有關昆蟲學科發展戰略、政策和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學論證和科技諮詢,提出合理化建議;接受有關部門的委託,組織昆蟲學科技項目論證、科技成果鑒定、技術職務資格評定、科技文獻的編審和技術標準制訂,司法鑒定,科技知識更新,繼續教育和培訓及職業技能鑒定;科技諮詢、服務以及拓展相關的業務工作。
3、舉薦人才、表彰、獎勵在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昆蟲學工作者;反映會員和昆蟲學工作者的意見和呼聲,維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舉辦為本會會員和昆蟲學工作者服務的各種事業和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凡承認江蘇省昆蟲學會章程並符合會員條件者,均可申請入會,個人會員由本人申請、填寫入會申請表。本會會員介紹或單位推薦,經理事會批准后成為本會會員。學會應定期將批准入會會員名單報省科協備案。團體會員需經本會理事會批准。
第九條:會員條件
1、個人會員:具有助理研究員、講師、工程師、農藝師、主治醫師等以上水平的科技人員;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從事本學科工作三年以上、專科四年以上、中等專科畢業五年以上或自學成才並有實際工作經驗和一定學術水平者;或熱心積極支持本會工作的領導幹部並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個人會員是本會的主體。
2、團體會員:與本專業有關,具有一定數量科技隊伍,並願意參加本會有關活動,支持本會工作的科研、教學、生產等企事業單位以及有關依法登記的學術性社會團體。本會與團體會員建立聯繫和業務指導關係。
第十條:凡對本學科的發展有重要貢獻,具有較高學術威望,並熱心參加或支持本會活動的昆蟲學專家、學者,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可以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第十一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個人會員:
1.擁護並遵守本會章程。在本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優先參加本會有關學術活動;優先取得本會有關學術資料,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2.執行理事會決議和接受所委託的工作,維護本團體合法利益;積極撰寫學術論文和參加科普活動,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3.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4.會員需按規定繳納會費、連續2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團體會員:
1.擁護並遵守本會章程。在本會內優先參加本會有關學術活動,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優先取得本會有關學術資料,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可要求本會優先給予技術諮詢、協助舉辦培訓班等技術服務;
2.執行學會決議及接受所委託的工作,維護本團體合法利益,有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並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協助本會開展有關的學術和科普活動;
3.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4.團體會員應按規定繳納會費、連續2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經批准的會員由本會頒發會員證。凡觸犯刑律和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者,經常務理事會決定,予以取消會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會員代表大會每4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人員半數以上通過才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職責:
1.制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並根據有關規定製定和修改章程;
2.制定學會活動方案,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與財務報告;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3.選舉或罷免理事,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三條:理事會是在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領導機構。理事會理事應通過充分醞釀、協商、採用無記名等額(或差額)投票選舉產生。
1、理事會每年舉行一至二次(或以通訊方式進行)經常務理事會決定,由理事長或秘書長主持召集。其決議需經到會理事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2、本會理事會由個人理事和單位理事組成。理事人選應是學術上有成就、學風正派、熱心學會工作的科學家、專家和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和支持學會工作並從事相關學科組織工作的管理工作者。理事會的組成,要體現老、中、青結合,並有一定婦女代表。理事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
3、本會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會常務理事會推薦對學會有貢獻的團體會員單位作理事會的理事單位,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通過確認。單位理事由理事單位的法人擔任。
理事會職責: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制定本會活動計劃;領導所屬機構開展活動;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3.籌措和分配活動經費,監督其使用情況,並向理事會及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制定內部管理制度,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及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5.籌備召開下屆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理事會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及由若干人組成的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會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需由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負責行使理事會的職責。
常務理事會職責: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各項決議,領導和組織各項決議的實施;
2.審議本會有關規章、條例,並報省科協、省民政廳審批備案;
3.審議和批准年度工作計劃;決定各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提交討論的事項;
4.審定本會刊物、電子網路等交流資料的出版發行;
5.審議會員提出的重要意見和建議,並做出答覆;確定本會會員發展和除名工作;
6.監督、檢查各專業委員會和辦事機構對本會決議執行情況;審議學會活動經費,監督其使用情況;
7.積極參與國家或省級科技項目立項認證與成果評審,向國家和省有關部門推薦重大科技成果和優秀人才;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
8.籌備召開下屆會員代表大會,提出代表分配名額及下屆理事會的理事人數、理事結構、候選人名額分配方案和產生辦法。
第十五條:為便於各分支學科開展學術活動,本會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
專業委員會:
1.農業昆蟲專業委員會;
2.林業、園藝昆蟲專業委員會;
3.資源昆蟲專業委員會
4.植物檢疫專業委員會;
5.醫學昆蟲專業委員會;
6.城市昆蟲專業委員會;
7.農藥專業委員會
8.葯械專業委員會
工作委員會:
1.組織工作委員會
2.教育工作委員會
3.財務工作委員會
4.司法鑒定委員會
5.職業技能鑒定委員會
6.科技成果評審委員會
7.生產指導工作委員會
8.科普、青少年工作委員會
第十六條:專業委員會是在理事會領導下的學術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其名稱不得冠以“江蘇”“全省”等字樣,不另立章程。
專業委員會由正、副主任和若干名委員組成,由常務理事會聘任。
專業委員會的職責:編製本專業委員會的學術活動計劃;組織學術討論;承接有關諮詢、評議、專業培訓和推薦優秀人才。專業委員會亦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學組。
本會為密切與會員間聯繫,可在會員較多的基層單位建立會員學組。
第十七條:本會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由若干專職和兼職人員組成,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由秘書長或副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實施工作計劃,協調各專業機構開展工作,處理其它日常事務。學會專職工作人員由掛靠單位按其管理許可權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理事長是本會的法人代表,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人代表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1、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等主要負責人應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並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擔當。
2、理事會成員每屆更新不少於三分之一,理事長原則上任期一屆,不得兼任其它學會理事長職務。常務理事兼任職務不超過兩個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其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3、本團體法人代表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4、理事長職權為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5、秘書長職權為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處理其他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