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里昂中法大學
中國近代在海外設立的大學機構
1951年,由於經費斷絕,里昂中法大學停辦。從里昂中法大學到中法學院 從1952年起,里昂中法大學的聖伊雷內堡(FortS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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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近代中法最早的合作辦學形式,里昂中法大學(Institut Franco-Chinois de Lyon)曾對中國出國留學和中法教育交流產生過積極影響。筆者希望通過此文增進讀者對里昂中法大學這個特殊時期產物的了解,在緬懷歷史的同時更好地推動中法兩國在文化、教育方面的交流。
里昂中法大學創辦的歷史背景
中國向法國派遣留學生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清朝乾隆年間的1752年,而大批的中國學生到法學習則要推遲到20世紀初。1901年一批一批的中國學生開始到法國留學,他們中的很多人受到當時盛行的無政府主義思潮的影響,成為民主的信徒和孫中山民主開明政策的積極倡導者,李石曾就是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1915年,李石曾、蔡元培在法組織勤工儉學會,提倡“勤於做工、儉於求學”,旨在讓更多的普通中國人通過半工半讀的方式達到留學的目的。1916年“華法教育會”成立。在其組織下,1919年至1920年間,先後有20批1700多人到法國留學,形成了勤工儉學的高潮。其中一些熱血青年,如周恩來、鄧小平、陳毅等,深受馬克思主義影響,投身政治活動,後來成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領袖。
1919年巴黎和會期間,李石曾就法國退還部分庚子賠款進行活動,要求法國退還賠款用於海外大學建設。里昂大學醫學院院長雷賓(J.Lepine)建議中方不要等法國退還賠款再籌建海外大學,他指出:“退還賠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決,恐怕候款太久,建設中國大學之事,反至無形消失。不如先得一校舍,由中方分擔小款,辦一個雛形,可促成賠款的退還。”校址選擇在里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法方的建議和安排。早期里昂和中國的文化交流就有很好的基礎,因為那兒有絲綢工業,與中國有商業往來。當時的里昂政要,如愛得華•埃里奧Edouard Herriot市長這樣一些有影響的政治家對此表現出極大興趣,並積極支持在里昂建立海外中國大學。里昂大學校長儒朋(Joubin)指出:“與其設大學於巴黎繁華之區,不如創在里昂。里昂之大學分科,及高等專門學校,均尚完備。且附近山岡多荒廢兵營,可以借用。”里昂不僅有一個有利的文化環境,而且高等院校數量眾多,學科齊全,市政府又願意將西郊的聖伊雷內堡撥給學校作為校舍。上述許多因素促成了籌備中的海外中國大學最終選址在里昂。
里昂中法大學的運行和管理模式
里昂中法大學籌建之初,考慮到在法國建立高等學校手續極其嚴謹,中法雙方商定擬建的大學不具普通高校特性,而是依照法國1901年協會法的規定,以“協會”形式為法律基礎,於1921年7月正式註冊成立“中法大學協會”。1921年7月8日,“協會”舉行首次會議,宣布成立里昂中法大學。
從創辦歷史背景來看,里昂中法大學和當時的勤工儉學運動有很深的聯繫,但它並不是完全為勤工儉學生而設的。里昂中法大學的宗旨是為中國學生提供高等教育的機會,為中國培養一批高級學者和研究人員,同時為國內的大學提供合格的教授。台灣學者陳三井《里昂中國大學海外部的經過、性質、狀況》一文中論述,里昂中法大學對報考學生有嚴格的資格限制,並明確宣布學習期間不得實行勤工,指出“既勤了工,便無時間在海外部上課”,與“勤工儉學”所提倡的學習方式大相徑庭。
根據中法雙方的協定,里昂中法大學由中法大學協會負責管理,“協會”成立董事會,成員由中法雙方共同組成,主席由法國政府指定人士擔任,為惟一法人代表,有權參與具有法律效應的活動,進行法律訴訟及支配財政開支等。里昂中法大學校長由中方人士擔任,主要負責教學管理;校董會中,除財務長由法方單方擔任外,其餘職位均由中法共同兼任,即設有兩位會長、兩位副會長、兩位秘書長和一位財務長;名譽理事會則包括了“對該校創建作出貢獻和提供幫助的各界人士”,如中方的教育部部長、中國駐法公使和法方政界高層人士。但由於中方人員很多在國內,因此實際決策和管理還是以法方為主。
招考學生工作由中方全權負責,絕大部分學生在北京、廣東、上海等地通過公開招考產生。里昂中法大學的學制四年,招考錄取的學生先在國內接受兩年大學教育后,再前往法國繼續后兩年的學習,但實際上,根據學生所選學科和攻讀文憑的不同,在法學期為3至7年不等。一些已在法國勤工儉學的學生也在1928年和1929年經過特殊考試進入里昂中法大學學習。里昂中法大學的經費來源主要為李石曾等人在中國國內獲得的贊助、中國向法方支付的庚子賠款、法國政府和里昂市政府提供的資助以及學生所享有的政府助學金等。中國社科院葛夫平先生《關於里昂中法大學的幾個問題》一文,對經費來源進行了詳細分析。他認為,里昂中法大學從建立到1927年,經費主要由廣東政府、北京政府和法國政府提供,額度在40萬至76萬法郎之間,應該說經濟基礎比較薄弱;從1927年到1951年,里昂中法大學的經費完全由中法教育基金會從法國退還的庚子賠款中撥付,額度在85萬至115萬法郎之間,經費來源比較穩定,保證了學校的正常運轉。1951年,由於經費斷絕,里昂中法大學停辦。
里昂中法大學的社會影響
從1921年到1951年的30年間,到里昂中法大學註冊的中國學生人數為473名,學習專業以理工科為主,主要分佈在基礎科學、工業技術、紡織、商業貿易、市政工程、建築、航空等學科領域。大部分學生獲得了高等教育文憑,其中131人獲得博士學位,60人獲得工程師文憑。他們中的多數學成之後回國工作,不少人後來成為我國科學界、教育界和文化藝術界的中堅力量,如著名科學家朱洗、汪德耀、范秉哲,著名文學家和詩人羅大剛、戴望舒,著名藝術家常書鴻、王臨乙,著名學者楊等。應該說里昂中法大學雖然存在時間不長,但的確為我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領域培養了一批高級人才。
里昂中法大學作為中國大學的海外部,曾在中法教育、文化交流方面發揮了獨特作用,它在促進法國學術文化在中國傳播的同時,也向法國人民介紹了中國文化,加深了法國人民對中國的了解。
從里昂中法大學到中法學院
從1952年起,里昂中法大學的聖伊雷內堡(Fort Saint-Irénée)已沒有中國學生,1955年聖伊雷內堡成為大學生宿舍,但“中法大學協會”繼續存在,“中法大學”的校名也保留原地。 1978年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以後,赴法留學人員不斷增加。1980年在老校友的積極倡議下,經里昂大學馬萊基(mallet-Guy)教授的多方努力,中法大學(中國稱之為“中法學院”)重新成立。中法學院仍屬協會性質,但無論是管理形式,還是運行模式、招生等,都與原來的里昂中法大學有很大的差異。中法學院由法方單獨承擔管理工作;學生全部為進修生,學校規定“只為已有大學學歷或有專業特長的人員提供一學年高水平的進修學習”,同時規定學業結束后必須回國工作。
今天,當人們來到里昂聖伊雷內堡時,鑲在正門上方的“中法大學”的石匾依然清晰可見,它是近代中法兩國教育、文化交流的歷史見證。我們期望著有朝一日真正意義上的“中法大學”能夠得到重建,繼續發揮它在促進中法教育交流合作方面的作用。(本文作者系中國駐法使館教育處二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