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社會

宗法社會

實行宗法制度的社會。亦以泛稱封建社會。

詞目釋義


【出處】:瞿秋白 《亂彈·紅蘿蔔》:“十二年前的‘五四’運動前後,反對宗法社會的運動還是大逆不道的。”
【示例】:胡適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這一大群人為什麼要在訃聞上佔一個位置呢?因為這是古代宗法社會遺傳下來的風俗如此。”朱自清 《海行雜記》:“他們的結團,是宗法社會而兼 梁山泊 式的:所以未可輕侮,正和別的‘寧波幫’一樣。”

社會影響


宗法制度的產生與確立
1、由於自然環境和各地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血緣關係在居民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表現形態也有很大的差異。地中海沿岸國家較早從事海上的工商業貿易活動,形成了以地域和財產關係為基礎的城邦社會。中國人則過著與世隔絕、聚族而居的生活,較多地保留了血緣家族的社會組織形式。
2 、宗法制度是氏族社會的血緣關係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演化而成的,產生於商代後期。主要內容包括嫡長子繼承製、封邦建國制和宗廟祭祀制。
3 、西周宗法制度的創立者是周公
宗法制度影響下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的特徵
1 、宗法制度影響下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的特徵有四:一是家天下的延續,一部中國史,就是一部家族統治史;二是封國制度不斷;三是家族制度長盛不衰;四是家國同構
2 、戰國時期,一些不同於西周禮制的新制度不斷產生,而且已經相當成熟,如郡縣制官僚制、俸祿制、符璽制、上計制、耕田制等。
3 、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實施中央集權,廢分封制,行郡縣制,實行編戶齊民。
4 、宗法制度一直深深影響中華民族的主要原因是小農自然經濟生活方式的一直延續。
5 、宗法制度的本質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
6 、中國封建時代,統治和束縛人民的有四權:政權、神權夫權族權。族權是從父系社會家長制演化而來的,即是政權的補充,又能起到政權無法起到的特殊的社會作用。宋代以後族權膨脹與宋明理學學發展宗法制度的推波助瀾是分不開的。
7 、家國同構是指家庭、家族和國家在組織結構方面的共同性。中國傳統社會家與國的組織系統都是嚴格的父家長制。受中國長期以商品經濟不發達的小農經濟主導地位的影響,中國的國家結構一直有著很深的家族結構的印記。家與國的組織系統與權力配置都是嚴格的父家長制。
8 、宗族和宗法關係在中國長期存在,導致了“家國同構”的格局。
9 、商鞅制定連坐法,把百姓按5 家一伍,10家一什的戶籍辦法編製起來。
專制制度與中國社會政治結構
1 、歐洲政治與文化源於地中海沿岸國家,主要有古代埃及兩河流域古希臘
2 、歐洲封建皇權的專制一直受到宗教力量的抗衡,宗教勢力一直制約著皇權。
3 、中國從邁向文明開始,統治者就憑藉武力使神職人員成了它的奴僕,形成了以個人為核心的權力專制體制。
4 、中國君主專制的階級基礎是奴隸主和地主,所依賴的經濟基礎是小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統治者普遍採取對工商業和貿易壓制的態度,重農抑商成為歷代統治者的基本國策。
5 、中國君主專制制度的特點有四:
一是以武力為先導,控制宗教勢力,專制時間漫長。
二是經濟基礎穩固,土地國有和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維護了專制者的統治。
三是君主專制中央集權走向極端,以皇帝與以丞相為首的百官共同決策的機制逐步被皇帝獨斷所取代。
四是對人身控制嚴密。
6 、從春秋時期開始,以郡縣製為其外在形式的君主官僚政體產生,這種新的專制一直持續到封建社會末期。
7 、以宗法色彩濃厚和君主專制度高度發達為主要特徵的中國傳統社會政治結構對中國文化的影響有三:
一是社會結構的宗法型特徵導致中國文化形成倫理型範式。其正麵價值是使中華民族凝聚力增強,注重道德修養,成為禮儀之邦;其負面影響是使三綱五常的倫理說教,“存理滅欲”修身養性和排外心理等成為中國文化健康發展的障礙。
二是中國社會結構的專制型特徵導致中國文化形成政治型範式。其正麵價值是造就了中華民族的整體觀念、國家利益至上的觀念和民族心理上的文化認同;其負麵價值是使國人存有嚴重的服從心態,對權威和權力迷信,缺乏個人自信心。
三是宗法與專制相結合,在政治上表現為儒法合流,在文化上反映為倫理政治化和政治倫理化,突出地表現為內聖外王的心態,即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