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陸豬
滇陸豬
滇陸豬,雲南省曲靖市陸良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滇陸豬全身被毛白色,頭中等大,面部清秀,嘴筒平直而稍短,顏面微凹,耳中等大,前傾稍下垂,背腰平直,腹部緊湊,后軀較豐滿,四肢粗壯,肢蹄結實,乳頭數6對以上,排列均勻、整齊。滇陸豬的主要優點:一是初情期較早,一般為5月齡,母豬發情明顯,好配種。二是產仔數高,窩均初產仔11.45±1.62頭,經產12.59±2.22頭,產活仔10.18±2.25頭。三是生長速度較快,飼料報酬和瘦肉率較高。
2014年11月18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滇陸豬”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滇陸豬全身被毛白色,頭中等大,面部清秀,嘴筒平直而稍短,顏面微凹,耳中等大,前傾稍下垂,背腰平直,腹部緊湊,后軀較豐滿,四肢粗壯,肢蹄結實,乳頭數6對以上,排列均勻、整齊。滇陸豬的主要優點:一是初情期較早,一般為5月齡,母豬發情明顯,好配種。二是產仔數高,窩均初產仔11.45±1.62頭,經產12.59±2.22頭,產活仔10.18±2.25頭。三是生長速度較快,飼料報酬和瘦肉率較高。
滇陸豬
滇陸豬養殖區土壤類型以紅壤、黃壤、棕紅壤、紫色土、沼澤土、石灰土、水稻土為主,表土層深厚、肥沃,光、熱、水資源充沛。地形三面環山,中部是平坦開闊的陸良壩子,略呈三角形,形成高原、山地、丘陵、盆地相間的地貌特徵,是滇東北較典型的岩溶地貌,平壩面積772平方千米。最高海拔2687米,最低海拔1640米,平均海拔1840米,適宜進行滇陸豬養殖的海拔高度為1200—3500米的壩區、半山區和山區。
滇陸豬養殖區有南盤江、篆長河、永清河、杜公河、莊上河、麥子河、馬街大河、馬家河、謝家河、阿油堡河、小百戶河、萬家河、赫非河、甘河、普山河、閻芳河、西華寺河等主要河流,屬珠江水系;南盤江由東北向西南貫穿縣境,水資源豐富,總量≥17.3億立方米,無污染、清潔。
滇陸豬
陸良縣是傳統農業大縣,養豬業在該地是傳統產業,老百姓家家戶戶把養豬作為家庭經濟主要來源之一,歷史悠久。由於陸良該地豬產仔數少、初生個體小、生長速度慢等不利特點大大制約了陸良縣的畜牧業發展。據《陸良縣畜禽疫病志》、《雲南省曲靖地區畜禽疫病志》記載:“為了提高該地豬的生產性能,1956年由華僑農場、畜牧和食品部門分別從北京等地引進優良豬種,對該地豬進行雜交改良”。
1992年—2008年,歷經17年在陸良縣種豬試驗場培育出國家級新品種。
2009年3月,通過了農業部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的審定,證書編號:“農01新品種證字第16號”。
2010年,雲南省實施了財政部下達的“滇陸豬良種擴繁與推廣”項目。
2011年,國家農業部下達“雲南省陸良縣滇陸豬良種場擴建項目”,雲南省下達的“第一批農業標準化示範區滇陸豬標準化養殖項目”。
2014年,滇陸豬養殖區域範圍2096平方千米,出欄100萬頭。
滇陸豬新品種選育先後於1999年、2005年和2008年榮獲雲南省政府科技進步二等獎、三等獎和雲南省農業廳一等獎。
2011年,滇陸豬被評定為雲南省“六大名豬”之一。
2014年11月18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滇陸豬”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2020年5月,被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名錄》。
滇陸豬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陸良縣所轄中樞鎮、板橋鎮、三岔河鎮、活水鄉、馬街鎮、龍海鄉、召誇鎮、大莫古鎮、小百戶鎮、芳華鎮、華僑管理區共10個鄉鎮1個華僑管理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03°22′—104°02′,北緯24°44′—25°18′。
● 特定養殖方式
1、產地選擇
選擇養殖區的年平均氣溫12℃—15℃,年總積溫3500℃—5326℃,無霜期180—260天,年日照時數2242.5小時,海拔在1200—3500米的壩區、半山區和山區。豬場應選擇在地勢高燥、背風向陽、地下水位較低的地方建蓋。圈舍要求清潔衛生、通風良好、明亮乾燥、水源充足,距離交通幹道、城鎮街道、工廠、學校1千米以上。
2、品種
3、養殖規程
3.1選育方式
嚴格按制定的《滇陸新品系豬核心群選育技術標準》進行選種。
採用階段選(70日齡初選、120日齡二選、180日齡終選。)、個體選、窩選、家系內選,並參考同胞、半同胞表現,再結合綜合選擇指數和公母豬種用體型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選種。70日齡初選和120日齡二選要多留精選,根據6月齡測定結果,終選留♂10—14頭,♀50—60頭,轉入備配世代核心群。待240日齡時,剔除個別發育較差豬只后,編製配種計劃,進行下一世代繁殖配種。以確保滇陸豬育種質量,為面上提供量多質優的雜交配套母本。
3.2飼養方式
3.2.1 飼養管理
根據滇陸豬標準化規範飼養的要求,再結合滇陸豬所處不同生長發育階段,給予科學合理的營養供給,滿足其生長發育的需要,確保豬群的健康體況。把滇陸豬按後備母豬、妊娠母豬哺乳母豬、空懷母豬、種公豬及仔豬培育等不同階段進行科學管理。
3.2.2飼餵方式
後備母豬60千克以前,自由採食,日喂3—4次,不定量,充分發揮其骨骼、器官的生長潛能;60千克以後適當限飼,日喂2次,嚴格控制其七—八成膘的種用體況,不得超過八成膘。
妊娠母豬嚴格控制懷孕前期(初期)與中期的能量攝入,日喂2次,日喂量2.2千克—2.4千克。注重後期能量水平的增加,日喂2次,日喂量2.8千克—3千克。有利於提高仔豬出生個體重和健康水平。
哺乳母豬管理的關鍵是保證母豬的飼餵量和營養水平,確保母豬的乳汁分泌。日喂2次,日喂量5.5千克—6千克。
仔豬培育分兩階段(乳豬階段、仔豬階段)、兩早(早誘食、早補飼)、兩料(乳豬料、仔豬料)的培育方法。自由採食,日喂4—5次,夜間再添加一次。
種公豬要加強運動,轉群后單欄飼養,遠離母豬舍,7月齡開始調教,日喂2次,日喂量2.2—2.4千克,配種旺季,增加蛋白喂量。
3.3飲水
飲水水質必須使用符合NY5027—2008《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標準的山泉水、井水或自來水。
3.4疫病防制
滇陸豬的疫病防控,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雲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疫苗的使用嚴格按NY5149的規定使用,獸葯的使用嚴格按NY5148的規定使用,衛生消毒:消毒劑的選用應符合NY 5148的規定。病死豬只處理按GB 16548進行無害化處理,豬出欄上市前30天,嚴格執行國家及省規定的停、休葯期規定。
3.5疫病監測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規的要求,再結合本場飼養實際,制訂符合本場的疫病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
3.6出欄調運
商品豬養殖到5—6月齡、體重達到100千克—120千克為出欄最佳時期。商品豬調運應經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根據GB 16549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明,合格者方可出欄上市或屠宰。
3.8屠宰加工
屠宰加工場所、設施設備等應符合GB/T 17237的要求,加工用水應符合NY 5028的要求;屠宰加工放血要完全,修割整齊,沖洗乾淨,胴體無病變組織、糞污、膽污、泥污和血凝塊;冷凍加工產品,應符合以下要求:冷卻胴體豬肉,其後腿深層中心溫度不高於4℃,不低於0℃;凍胴體豬肉,其後腿深層中心溫度不高於-15℃。
3.7生產記錄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滇陸豬豬養殖和銷售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產品質量嚴格按NY 5030-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葯使用準則》,NY5031-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 5032-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料使用準則》,NY 5033-2001《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飼管理準則》的規定執行。
嚴格遵守《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使用制度。在保護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簽定標誌使用協議,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