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縣民政局
英山縣民政局
救災救濟股主要工作職責有協助組織國家救災和社會救濟政策法規的實施。協助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和統一發布災情,組織緊急轉移,搶救、安置災民。負責扶貧濟困和經常性捐贈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及其款物的接收工作。
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我縣國民經濟和發展規劃,協助制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規劃,編製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擬定民 政工作地方性規章和政策性規章,並協助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作。
3、負責文明創建和綜合治理、創安工作。
4、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
5、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信息、宣傳工作和民政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調研工作。
6、負責局機關接待、水電、車輛、信訪、文印等事務工作。
7、負責局機關保衛工作和城建城管等工作。
8、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協助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
5、指導災民生產自救,救災捐贈物資儲備、發放工作和社會慈善事業。
6、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組織實施五保“福星工程”。
7、承擔縣生產救災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8、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優撫安置股主要工作職責
保障國家對軍人的撫恤和優待,激勵軍人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獻身精神;堅持思想教育、扶持生產、群眾優待、國家撫恤的工作方針和“國家、社會、群眾”三結全的撫恤制度;保障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維護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
1、撫恤優待工作
(1)負責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家屬的定期撫恤工作。
(2)負責因戰、因公革命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等級的審查、呈報工作。
(3)督促農村義務兵統籌兌現工作。
(4)負責優撫經費管理、使用、檢查工作。
(5)負責享受定期定量補助優撫對象、“三屬”撫恤人員的審查、辦證工作。
(6)負責革命烈士褒揚工作。
2、退伍軍人安置
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必須堅持“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針。
(1)負責接收當年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工作。
(2)負責城鎮義務兵、轉業士官安置工作。
(3)負責軍地兩用人才開發工作。
(4)負責退役士兵的技術培訓教育工作。
3、負責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主要工作職責
2、協助主管社會福利工作,負責制訂和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和“星光計劃”,擬訂我縣各類福利設施的標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們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和指導社會福利社會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落實社會福利生的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城鄉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審批、宏觀管理和民辦福利機構的登記、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類活動的審批和組織工作,指導孤兒、殘疾人等特困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
4、協助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實施城市社會困難戶及其他特殊對象的救濟。
5、協助主管收養工作,宣傳收養法律法規,依法辦理收養登記,保障收養人、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6、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股主要工作職責
1、協助主管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承辦全縣性社團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及其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2、負責社團基金會的審批和監督,指導縣以下社團登記管理工作。
3、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查處其違法行為,指導縣以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4、負責宣傳和解釋社團法規。
5、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政權建設股主要工作職責
1、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2、指導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及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
4、負責鄉鎮長和村(居)委員會幹部培訓工作。
5、主管全縣婚姻登記工作,負責宣傳和解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工作條例》等。
6、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縣行政建制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變更,政府駐地遷移,城區及鄉鎮排列順序的審核報批。
7、負責鄉鎮以下行政區劃名稱及其他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和縣內校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規範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管理城鎮地名校牌工作,監督檢查地名使用情況。
8、負責我縣與毗鄰縣行政區域邊界的勘察、協商、報批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縣內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負責縣以下邊界管理及爭議調處工作。
9、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財務股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制訂並監督執行財務規章制度。
3、協助管理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國定資產。
4、負責和指導全縣民政統計工作。
5、負責對本級各項民政經費、基金的發放、使用、管理和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實施檢查、監督和內部審計。
6、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股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務、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工作。
2、負責組織幹部職工理論學習、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協調和指導民政系統工會、群團和青年工作。
4、負責協助辦理局紀檢、監察工作。
5、指導和管理民政系統計劃生育工作。
6、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書記、局長 姜文格
縣老齡辦主任、副局長 葉向東
副局長 劉慶鵬
副局長 鄭倫安
副局長 王國慶
紀檢組長 胡筱英
工會主任 馬雙進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擬訂優撫配套辦法,擬訂退役士兵、複員幹部安置辦法及計劃。管理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役軍人等人員的傷殘評定工作,負責承辦全縣雙擁、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工作,承辦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縣生產救災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五)負責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孤兒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分配和發放省市下撥的和縣級配套的保障金,並組織監督檢查保障金的落實。
(六)擬訂行政區劃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地名管理的實施辦法和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縣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縣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邊界爭議調處工作,審定縣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規範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管理城鎮地名標牌工作,監督檢查地名使用情況;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我縣與毗鄰縣行政區域邊界的勘察、協商、報批工作。
(七)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辦法,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辦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表彰事宜,並指導鄉、鎮的表彰工作。
(八)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事業、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的辦法,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和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九)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民政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以上職責涉及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執行。
辦 公 室
救災救濟股
優撫安置股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基層政權建設股
民間組織管理股
計劃財務股
政 工 股
英山縣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
英山縣老齡委辦公室
英山縣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所
英山縣城鄉救助管理局
英山縣社會福利中心
英山縣烈士陵園管理所
英山縣殯葬管理所
英山縣救助管理站
英山縣民政局有獎募捐辦公室
英山縣救災物資儲備中心(掛縣政府接收捐贈辦公室的牌子)
英山縣婚姻登記管理所
英山縣慈善事業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