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文學
展現人物精神風貌的文學體裁
傳記文學是運用除虛構以外的多種文學藝術手法,再現人物生平經歷和事迹,展現人物的精神風貌,刻畫其鮮明形象和生動個性的一種文學體裁。
以歷史上或現實生活中的人物為描寫對象﹐所寫的主要人物和事件必須符合史實﹐不允許虛構。在局部細節和次要人物上則可以運用想象或誇張﹐作一定的藝術加工﹐但這種加工也必須符合人物性格和生活的特定邏輯。在這一點上﹐它有別於以虛構為主的小說。所寫的人物生平經歷必須具有相當的完整性。在這一點上﹐它有別於只寫人物一事數事﹑突出性格某一方面的報告文學﹑人物特寫等。它必須寫出較鮮明的人物形象﹐較生動的情節和語言﹐具有一定的藝術感染力。在這一點上﹐它有別於普通的人物傳。傳記文學一般採用散文的形式和手法﹐有的和小說接近。
這種文體在中國有悠久的傳統。古代傳記文學大體上包括兩類﹐一類是歷史傳記文學即史傳文學﹐一類是雜體傳記文學即雜傳文學。司馬遷是第一位史傳作家﹐他的《史記》中的“本紀”﹑“世家”﹑“列傳”﹐幾乎都是優秀的傳記文學作品﹐一些歷史人物傳記具有強大的藝術魅力。司馬遷開創的以人物描寫為中心的“紀傳體”﹐成為以後歷代正史的標準文體。班固的《漢書》﹐陳壽的《三國志》﹐范曄的《後漢書》﹐沈約的《宋書》﹐李延壽的《南史》﹑《北史》﹐歐陽修的《新唐書》等﹐都包含一些較出色的史傳文學篇章。雜體傳記文學包括史傳之外的一切具有傳記性質的作品﹐如碑誄﹑傳狀﹑自傳等。秦漢時期即已出現這類作品﹐但它的發達興盛﹐主要在唐代以後﹐至明清尤盛。雜傳作家有韓愈﹑柳宗元﹑歐陽修﹑王安石﹑宋濂﹑顧炎武﹑黃宗羲﹑戴名世﹑全祖望等。雜傳作品往往能道正史所不能道﹐作家的感情和傾向也更鮮明強烈﹐有許多優秀篇章。專門成集的有《列女傳》《聖賢高士傳》《高僧傳》《明儒學案》《國壽錄》等﹐更多的作品則編入各家的文集中。
到了近代﹐正式的史書和個人的傳記逐漸分家﹔“五四”文學革命以後﹐文學創作又從一般的文學作品中獨立出來──史﹑傳﹑文三者的關係發生明顯的變化﹐傳記文學也由傳統的體裁向現代的文體演變。因為需要新的探索﹐也因為新文學作家中很少有人專門創作這種邊緣性文體的作品﹐在一個時期里傳記文學顯得比較沉寂。由文史學者朱東潤撰寫的《張居正大傳》﹐被公認為這個時期的代表作品。此外﹐象魯迅的自敘性散文《朝花夕拾》﹑郭沫若的長篇自傳《反正前後》《創造十年》《革命春秋》等﹐也可以看作是傳記文學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隨著回憶錄和人物傳記等文體的繁榮﹐這種情況有所改觀﹐陸續產生了一些有影響的作品﹐傳記文學出現興盛的趨勢﹔特別是一些英雄模範人物的傳記文學作品(如吳運鐸的《把一切獻給黨》等)﹐成為流傳很廣的青年讀物。《人物》《名人傳記》等刊物也經常刊些傳記文學作品。
2011年4月封面
《傳記文學》獨自經營,且一向秉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超黨派、超政治,摒棄舊有「完人思想」與「偶像崇拜」的框框,為現代史與傳記文學開拓一個寬闊的領域。旅美史學家唐德剛教授,比較海峽兩岸傳記文學發展有「一人敵一國」(梁啟超評李鴻章語)之評語,而耕耘逾三分之一世紀的劉紹唐先生也被譽為「野史館館長」。
《傳記文學》雜誌創刊於1984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管、中國藝術研究院主辦,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人物傳記類大型月刊。《傳記文學》的辦刊理念是:樸素高雅的審美品位,真實人物的深度開掘,新聞價值與歷史價值兼容的現實意義與珍存價值。令讀者獲得超值文化與思想享受。
特別關注、大家風範、非常人生、懷人憶舊、個人記憶、如是我聞、流年述往、海外大觀、傳記書架等。
喻靜
中國藝術研究院《傳記文學》雜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