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
北宋宰相
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江西南豐人。漢族江右民系。北宋大臣,曾易占之子,曾鞏異母弟,曾任北宋右相。世稱“南豐七曾”(曾鞏、曾肇、曾布、曾紆、曾紘、曾協、曾敦)之一。曾作為王安石的助手推行新政,徽宗時出任丞相,謚“文肅”,《宋史》有傳。
13歲時喪父,從學於兄曾鞏。嘉祐二年(1057年)登進士,初任宣州司戶參軍、懷仁縣令。熙寧二年(1069年)到開封,由知府韓維聘為開封府檢校庫監庫,經韓維、王安石推薦,上書言政。
大觀元年八月乙卯(初二)日(8月21日)卒於潤州,年七十二。謚文肅。《宋史》卷四七一入《奸臣傳》。
人物關係
曾布畫像
熙寧二年(1069年),曾布被遷往首都開封為官,因為韓維和王安石的推薦,曾布上書言政,說為政的根本有二:曰厲風俗、擇人才;其要點有八:曰勸農桑、理財賦、興學校、審選舉、責吏課、敘宗室、修武備、制遠人,這些政治主張基本上都是王安石所提倡的。
曾布又受到宋神宗的召見,因為他的建議符合宋神宗的施政理念,被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的職位,不久又授予集賢校理、判司農寺、檢正中書五房的職位,在三日之內就接連收到了皇帝的五份任職文書。
因為曾布的才能受到了王安石的器重,得以和呂惠卿一同主持開創青苗、助役、保甲、農田水利等新法。新法大興,曾布因此而得到重用,擔任起居注、知制誥、翰林學士兼三司使等職。
熙寧七年(1074年),天下大旱,宋神宗下詔徵求直言,曾布上書奏秉市易務的判官呂嘉問在執行市易法時用重稅來剝削人民,曾布論述說:“國家財用匱乏是因為貨物不流通;貨物不流通則是因為商賈不流動;商賈不流動,是因為兼并之家想方設法阻礙他們。所以在京城設市易務買賣各地的貨物來不時調控物價,使價錢或高或低以保護普通商販和平民的利益,官府也不失得到二分息錢,那麼商賈自然就流動了。如今呂嘉問竟派官吏到各地買貨物,嚴禁商人先交易,以收息多少作為賞罰和政績高下等級的標準,所以官吏、牙人唯恐貨物不被搜羅光和息錢不多,這是官府自己成為兼并勢力,不是市易法的本意。”曾布此奏實質上是背叛了變法派,宋神宗把這事交給兩制議論,呂惠卿認為曾布阻撓新法的施行,王安石氣憤,曾布就被罷官。
元豐元年(1078年),曾布以龍圖閣待制的身份出知桂州。又進為直學士,知秦州。後來又歷任陳州、蔡州和慶州的知州。
曾布書籍
元祐元年(1086年),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為太原知府,又歷任真定、河陽知府和青、瀛知州。
紹聖元年(1094年),宋哲宗親政,曾布調任江寧,路過京城時,被留在京城任翰林學士,後來又升為承旨兼侍讀,拜同知樞密院,又進官為知樞密院事。
宋哲宗執政期間,章惇為宰相,曾布草擬制書時對他極其讚美,希望推薦他為相,但是章惇頗顧忌他,只推薦他在樞密院任職,所以他們倆越發不和睦。
成為執政后,曾布極力支持章惇繼承新法的主張,請求鑒別賞賜那些在元佑年間說改變役法不利的臣僚百姓來鼓勵輿論。章惇因此興起大獄,處罰那些舊黨成員,官吏被流放、貶職、降級,廢罷的幾乎天天都有,曾布也在其中多有陷害。皇宮中奉旨查處一樁案件,宋哲宗交付給執政判罪,法官認為他們詛咒並沒有成功,不應當處以極刑,曾布說:“他們帶著驢駒媚,使自己增加媚力,又出現蛇霧,這是沒成嗎?”眾人都十分驚悸,於是處死了三個宮人。
章惇為獲得士大夫的支持,推薦名士彭汝礪、陳瓘、張庭堅等人,又請求恢復被削奪的司馬光、呂公著的贈謚,並保護二人的墳墓和墓碑,曾布卻加以反對並認為這是無益之事。曾布又上奏說:”皇帝操持權柄不可倒持,如今從宰輔到言官都只知道怕宰相而不畏陛下,如果我不揭發此事又有誰敢言呢?”曾布是想排擠章惇卻沒有成功。
元符三年(1100年),宋哲宗駕崩,皇太后招來宰輔詢問誰可立為皇帝,章惇厲聲說:“按禮法而言,同母胞弟簡王當立。”皇太后說:“我無子嗣,諸王都是神宗的庶子。”章惇復言:“既然都是庶子,按長幼應立申王。”皇太后說:“申王有疾病,不能立為帝。”章惇還想說話,曾布斥責說:“章惇,聽太后處置。”太后決定立端王,乃是宋徽宗。
宋徽宗繼位后,章惇得罪被罷免,曾布得以拜相,韓忠彥為左僕射,曾布為右僕射。韓忠彥雖然在曾布之上,但因為他的性格柔懦,事情多由曾布決定,但曾布仍不能容他為相。
當時政治氣氛認為宋哲宗時期的政事有過失,想用大公至正解除朋黨。第二年,就改元建中靖國,新黨和舊黨的人並用,韓忠彥被罷職,曾布獨自掌權,逐漸獻上“紹述”的政治主張。
崇寧元年(1102年),宋徽宗任用蔡京為左僕射,蔡京和曾布並不和睦。恰逢曾布想提拔他的親家陳佑甫為戶部侍郎,蔡京上奏說:“爵祿是陛下之賞,怎麼能讓宰相私自授予親信呢?”曾布憤然爭辯,聲色都越來越嚴厲了。溫益呵斥曾布說:“曾布你怎能在皇上面前失禮?”徽宗不悅而退,御史領會了上意去攻擊曾布。曾布便被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潤州知州。
蔡京依然對曾布存有積怨,給曾布加以貪污的罪名,又命開封府呂嘉問逮捕曾布諸子,又羅織罪名進行審訊,利誘無罪的佐證認罪使自己脫罪而加罪於曾布諸子。曾布落職,為提舉太清宮,在太平州居住,后又降為分管南京的司農卿。又因為曾經推薦過的學官趙諗反叛,曾布被降為散官,衡州安置。又因為曾布在建中靖國元年執政時放棄湟州,被降為賀州別駕,又降為廉州司戶。四年後,被轉到舒州,恢復太中大夫的官職,提舉崇福宮。
大觀元年(1107年),在潤州去世,終年七十二歲。死後被贈為觀文殿大學士,謚號“文肅”。
北宋期間的王安石變法,雖然在頒布后都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還是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的發展,神宗時期國家收入進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地主的兼并勢力,並依靠軍事制度上的幾個行之有效的改革取得了如熙河開邊等軍事成就。
曾布做為王安石變法過程中的重要助手,王安石對其的評價為:“自議新法,始終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在變法期間,曾布一人身兼起居注、知制誥、翰林學士、三司使等等數職,在同為王安石的重要助手呂惠卿服喪期間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和呂惠卿一同主持開創了青苗、助役、保甲、農田水利等新法,並對反對變法的舊黨進行了辯駁。
熙寧七年(1074年),曾布對市易法進行抨擊,政治傾向轉為中立,並與新黨重要人員進行內鬥,先後與章惇、韓忠彥、蔡京等人爆發矛盾,在哲宗、徽宗期間有“紹述”的政治主張。
《江南好/憶江南》《水調歌頭·魏豪有馮燕》《水調歌頭·袖籠鞭敲鐙》《水調歌頭·說良人滑將張嬰》《水調歌頭·一夕還家醉》《水調歌頭·鳳凰釵》《水調歌頭·向紅塵里》《水調歌頭·義城元靖賢相國》《二月》等。
關係 | 人物 | 備註 |
祖父 | 曾致堯 | 北宋散文家,宋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進士,官至禮部郎中。后追封寧國公。 |
父親 | 曾易占 | 字不疑,天聖二年(1024年)進士,官至太常博士。后追封封魯國公。 |
兄長 | 曾鞏 | 字子固,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北宋散文家、史學家、政治家,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稱“南豐先生”。 |
夫人 | 魏玩 | 字玉汝,自幼博覽群書,尤以詩詞見長,編有《魏夫人集》,封魯國夫人。 |
兒子 | 曾紆 | 文學家,擅詩文、書法。一生仕途坎坷。 |
孫子 | 曾惇 | |
曾忻 | ||
曾憕 |
王安石:自議新法,始終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
梁啟超:“曾子宣者,千古骨鯁之士”、“其才其學,皆足以輔之,南豐可雲有弟,而荊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並為其辯白:“荊公之冤,數百年來為之昭雪者,尚有數十人。而子宣之冤,乃萬古如長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