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使用規範
中國知識產權局發布的政策
在日常監管工作中,不少企業在對外貿易活動中存在使用商標較為隨意、不夠規範等問題,商標侵權行為屢有發生,所以對此所進行的一系列規範措施便是我們常說的商標的使用規範。
2019年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於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將對“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非正常申請商標註冊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
一是商標使用的主體須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標須合法;
三是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範圍須合法。
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構成商標不規範使用行為。
主要指的是實際使用的商標須合法,既不得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也不得使用與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否則構成不規範使用行為。
商標不規範使用違背公平競爭的準則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違背《商標法》保護商標專用權的宗旨。商標不規範使用行為既包括一般不規範使用行為,也包括嚴重不規範使用行為即商標侵權行為。
主要表現:
1.企業進行分立、合併、轉制或更名等形態變化時,其商標權主體已經相應發生變化,卻沒有辦理商標轉讓或更名的行為,即商標權主體“當變不變”;
2.企業形態沒有發生變化,卻自行改變了商標註冊人的名義的行為,即商標權主體“不當變而變”;
3.自行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 並以他人名義進行使用的行為;;
4.商標許可使用不當的行為。
主要表現: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或其組合但仍然加註註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2.商標註冊有效期滿,原註冊人沒有申請續展仍然繼續使用並加註註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3廣告宣傳中商標使用不當。如在廣告語中,使用他人的商標抬高自己商標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標貶抑他人商標的行為;
4.純視覺意義的註冊商標(如熊貓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聽覺的意義註冊商標(如熊貓文字商標)的行為,或者純聽覺意義的註冊商標(如熊描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視覺意義的註冊商標並造成消費者誤認的行為;
5.組合商標使用不規範的行為。組合商標使用是商標註冊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註冊商標的行為。
主要表現: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其註冊商標並仍然加註註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2.服務商標使用不當的行為;
3.擅自改變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或者實際使用的商品名稱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標使用不當行為;
5.反向假冒行為。
1冒充註冊商標的使用行為;
2.在類似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註冊商標或近似的文字、圖形、顏色或其組合的行為;
3.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註冊商標的行為;
4.將他人註冊商標作為商品名稱的一部分使用的行為;
5.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在強制註冊的商品上使用未註冊商標的行為;
6.將他人註冊商標作為商號申請企業名稱註冊以及突出使用該商號的行為。
一是構成一般違法行為;
二是構成冒充註冊商標行為;
三是構成商標侵權行為。
當你買回一些標有“綠色食品”、“自然綠色”、“無公害”等字樣的食品放心地品嘗時,你可曾想到你所食用的“綠色食品”並非是真正的“綠色”?日前,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廣州的綠色食品市場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假冒的綠色食品。
據了解,自2003年1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正式實施后,國家對於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等有非常嚴格的認證過程,目的就是切實規範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行為,打擊市場假冒偽劣現象,維護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部分不法商家卻在包裝或者宣傳上打起了綠色食品的“擦邊球”,企圖以此蒙蔽誤導消費者,牟取非法利益。
記者近日調查了廣州市幾家大中型超市、農貿市場和菜市場,發現許多食品在包裝上都打著“綠色”、“天然”或者“無公害”等字樣的招牌,但是仔細看包裝竟然沒有任何關於“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的認證標示,這些所謂的“綠色食品”完全是廠家自己貼上的。
記者來到白雲區陳田村的某家農貿市場,剛進到門口就聞到一股嗆人的異味,掩鼻而行,記者在一家米糧店發現一白玉米袋上用很大的字樣印著“大自然的恩賜純正綠色食品”,但仔細看包裝卻沒有國家規定的任何綠色食品標誌圖案,也沒有任何機構的認證字樣。老闆娘說,這袋白玉米是江西某廠家生產的,賣得還不錯。
另外,記者在幾家大中型的超市看到,部分蔬菜、水果、休閑零食、食用油、榨菜等的包裝上也都寫有“天然綠色”、“無公害”等字樣,但大部分並不像上述那個生產白玉米的廠家明目張膽地稱自己是綠色食品,他們打的是綠色食品的“擦邊球”。
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簡正德認為,產品外包裝上的文字說明屬於廣告範疇,如果沒有經過相關機構認證,就標榜“綠色”、“有機”、“無公害”字樣是一種誇大宣傳的行為。企業之所以要鑽這個空子,一方面是因為利益的驅使,另一方面就是消費者對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的概念也很模糊。這也同時說明我們的市場制度還不完善,有關部門還需要進一步規範這方面的法律法規。
綠色標誌使用不規範
調查中還發現,即使有些食品的包裝上有綠色食品的認證標誌,但部分廠家的使用也不規範,甚至有些是假冒的。記者在一家超市看到湖北某廠家生產的鹹蛋系列產品,包裝上有綠色食品標誌圖形、“綠色食品”文字、編號但卻沒有防偽標籤和“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文字。而另一家四川省眉山市的某公司生產的什錦榨菜的包裝上,也是僅僅只有“無公害”標誌的圖形沒有任何機構的認證說明。
另外,記者在寶崗大道一家超市發現一種山東某地生產的“菱花”牌味精,在包裝的左上方赫然印著綠色食品標誌圖形和“綠色食品”字樣,但整個包裝袋就只有這兩個關於綠色食品的證明,至於法規中要求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唯一發放的使用該商標的批准編號和“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文字根本就沒有。
據廣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主任譚恩勝介紹,在廣東省,綠色食品標誌的使用權必須是“四位一體”,否則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假冒的。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相當大一部分消費者和經營者對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食品概念模糊,這為不法廠家提供了鑽空子的機會。在記者訪問過的大部分消費者中都認為綠色食品僅僅是環保型或者無污染的食品,比普通的食品質量好一點,吃得放心,而對於怎麼鑒別綠色食品和綠色食品的認證卻是一知半解。
一位姓李的小姐告訴記者,她在購買食品時從來沒有仔細地看過包裝,至於什麼是綠色食品和綠色食品認證的標誌就更不會關心。
一位對綠色食品略有了解的消費者王先生,拿著一包有綠色食品認證標誌一包沒有認證標誌的榨菜說,“國家對綠色食品標誌的審核和發放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如果廠家隨便在包裝上寫‘綠色食品’或者盜用綠色食品認證商標都是違反法規的。”當記者再問他知不知道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有什麼不同時,他就說不上來了。
而當記者問陳田村農貿市場的那家米店老闆娘什麼是綠色食品時,她說例如乾淨的蔬菜或者不施農藥的農作物就是綠色食品。再問她店裡還有沒有帶有“綠色食品”標誌的其它綠色食品時,她竟然指著一袋包裝上寫著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體系認證的米說:“這些通過質量認證的大米都是綠色食品,你可以放心食用的,不過我店裡的米都是那些質量好又便宜的賣得最快,大部分來買米的人不會關心它是不是綠色食品。”
同樣在另一家菜市場,記者問一個攤主有沒有有機蔬菜,那個攤主先是問有機蔬菜是一種菜名嗎?記者向他解釋了半天,他還是不知道記者說的是什麼,後來他索性就說:“我這裡的菜全部都是綠色食品、有機蔬菜。”
據廣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主任譚恩勝介紹,市場上某些廠家違規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現象,不僅危害到消費者的利益也危害到其他正當廠家的利益。
他表示,在消費者購買產品時,首先它會誤導消費者,如果它本身的價格等於或低於其它沒有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那麼消費者肯定會選擇有標誌的產品,這不僅危害了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如果產品沒達到綠色食品的要求,也有可能危害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另一方面,對於有綠色食品商標使用權的產品,這些違規商品因為生產的成本比較低,所以它的價格往往比正當的綠色食品低,這樣在競爭中就有比較大的競爭優勢,而最後吃虧的卻是正規廠家。
記者在一家超市看到,一家標有合法綠色食品認證標誌的榨菜每包賣2.5元,而另一家標有“純天然產品綠色健康”字樣的同樣榨菜僅僅賣每包2元。據銷售人員介紹,後者很明顯賣得比前者快很多,消費者在購買時往往看下價格就毫不猶豫地把后一種誇大宣傳的榨菜扔進購物籃。同樣在蔬菜專賣區,記者看到塑料袋包裝上標有“綠色健康”的蔬菜櫃檯,很明顯比沒有任何包裝的蔬菜櫃檯前人多。
譚主任介紹,目前我國真正獲得綠色食品商標使用權的廠家有3000多家、4000多個產品,在廣東省有110多家、180多個產品,但到目前,他們辦公室也沒碰到類似的案例。對於這些違規宣傳誤導消費者的廠家,譚主任表示,一經發現將採取有關措施,對“綠色食品”商標的侵權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根據《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要求,綠色食品生產企業在產品內、外包裝及產品標籤上使用綠色食品標誌時,包裝、標籤上必須做到“四位一體”,即綠色食品標誌圖形、“綠色食品”文字、編號及防偽標籤須全部體現在產品包裝上。凡標誌圖形出現時,必須附註冊商標符號“R”。在產品編號正後方或正下方須註明“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文字,其規範英文為“CertifiedChi?naGreenFoodProduct”。
有機食品更健康
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雖然都是以環保、安全、健康為目標的可持續食品,代表著未來食品發展的方向,但是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又有一定的區別。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區別就是有機食品的標準比綠色食品高,被人稱為“純而又純”的食品,它從基地到生產,從加工至上市都有著嚴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