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和體育局
德州市政府部門之一
德州市教育和體育局,整合市教育局、市體育局職責。不再保留市教育局、市體育局。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體育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制改革。負責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市屬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和體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五)統籌規劃中等及以下學校布局,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協助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做好全市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七)負責教育和體育外事有關工作,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和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接受外國留學生工作。
(八)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九)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市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市內外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加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網路安全工作。起草教育和體育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牽頭負責本系統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製系統內權責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行政許可事項有關協調工作。指導、組織體育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和服務保障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情況。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各級各類學校、新聞媒體以及公共服務行業普通話培訓與測試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參與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等有關規定的擬訂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教育和體育行政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師範類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服務指導工作。指導教育和體育對外開放以及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全市中外合作辦學、出國留學、來華留學、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對外漢語推廣工作。負責監督指導縣(市、區)對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管理直屬學校領導班子,提出相關意見建議。承擔直屬學校科級幹部的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計財科(加掛體育經濟科牌子)
擬訂全市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編製下達全市大中專學校招生計劃。對負責管理的所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計劃編製工作進行指導。負責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參與擬訂教育和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市級教育和體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和體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經費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教育援助資金、教育貸款的管理工作。負責規範全市教育收費管理工作。協調擬訂國家助學、學生資助有關政策,指導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承擔局(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引導和參與推進全市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場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體育彩票公益金、發行費的使用和管理。
基礎教育科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參與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標準,指導監督辦學辦園行為。指導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的德育工作和社會實踐活動。組織協調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關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學用書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負責直屬中小學、特教學校的管理工作。牽頭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貫徹落實國家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按照市教育綜合改革有關要求,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教育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教育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課程設置、開設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負責組織全市學生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協調指導學生藝術展演活動。
職業教育與民繼教育科
負責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指導職業院校條件裝備工作。參與高等教育體制改革、職業院校師資隊伍建設、督導和評估工作。指導、組織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活動。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發展規劃、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指導縣(市、區)對職業教育、民繼教育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指導全市社會教育工作,負責社區教育工作。負責直屬師範學校的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科
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系統安全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協調指導全市學校防範和處置邪教問題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校車安全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組織進行教育和體育督導,擬訂相關規劃和方案。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教育和體育工作、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協調和指導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檢查、評估工作。
教師工作科
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參與全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師培養、培訓和師德建設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以及教師考核工作。負責支教教師選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師在我市培訓工作。負責對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指導縣(市、區)對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
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配合推進教育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體育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對黨組織關係實行屬地管理的民辦高校,履行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領導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會同省委教育工委做好駐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維護穩定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全市抵禦和防範校園傳教滲透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青少年體育科
負責學校體育活動開展工作及青少年運動人才的選拔、培養工作。制定青少年體育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負責組織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特色學校、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青少年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開展全市青少年體育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協調全市學校體育活動和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組織市級青少年單項體育競賽。組織指導青少年參加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負責運動槍支的監管工作。指導市運動隊的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市運動項目設置與布局意見,組織實施市運動隊參加國內外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統籌協調監管全市職業體育。指導協調市內承辦的國際和全國性競技體育賽事。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統計全市運動成績,審批榮譽證書,負責體育裁判員、運動員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體育教練員的崗位培訓和市運動隊的文化教育工作。
群眾體育科
指導協調和推動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群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協調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負責監督指導縣(市、區)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和臨時佔用公共體育設施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
副局長(掛職,時間2年):段曉塵
2021年9月2日,德州市教育和體育局、德州市教育和體育局群眾體育科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群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