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辦

農工辦

農工辦是黨委的一個職能部門。主要職能是把握政策,宣傳、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和制定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政策,協調製訂有關農村政策法規。

主要職責


參助決策,查辦督辦
參與制訂年度全市農村工作要點及有關重要會議的籌備方案,組織或參與起草市委農村工作重要文稿,協助市委作出農村工作部署;負責市委有關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重大工作措施的督查督辦,抓好落實檢查和情況反饋;承辦領導交辦的相關督查事項。
信息調研
負責收集、整理“三農”工作信息和外地農村工作經驗,加強信息交流,掌握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抓好年度和階段性農村經濟情況的綜合分析。對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見和工作措施,供市委、市政府決策。注重培養和總結農村改革、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先進典型,並加以宣傳推廣。
指導農村改革
參與籌劃並提出農村經濟體制、社會事業和農村其他改革的政策意見,供市委、市政府決策;負責農村有關重大改革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協調農村經濟利益關係,保護農民利益。負責全市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指導,抓好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綜合分析和政策指導。
指導農村經濟發展和管理
參與全市農村經濟和社會區域發展的研究指導,參與制定全市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農村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合理配置資源。負責指導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抓好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監督和服務;指導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業務,參與搞好村務公開,強化民主監督;負責全市農民負擔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指導全市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工作
搞好農村現代化建設和發展規劃,對全市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提出階段性工作部署,並抓好試點工作;加強對農村小城鎮建設等農村城市化發展的政策指導;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指導。
綜合協調
抓好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協調,履行市級農口目標項目歸口管理的職能。負責全市鄉鎮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制訂年度考核意見,抓好年終考評工作。
其他職能
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農村黨建和基層組織建設、農村社會綜合治理,維護農村穩定。
配合抓好農村基層幹部的培訓,負責農經隊伍建設。
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政策調研科)
承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文件處理、資料信息、文書檔案、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協調內外關係,搞好機關內部行政事務、財務管理和後勤工作,對領導布置的工作負責督查,督辦,負責農經系統隊伍的建設管理、機關人事調配、勞動工資、年度考核、老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農刊發行工作。
承擔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研究起草有關農村工作的政策文件;審核辦機關和領導小組有關規範性文件;綜合農業農村經濟情況,掌握農村動態;完成農工辦領導及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科(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科)
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參與農村綜合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內公益事業建設管理;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受理涉及農民負擔的信訪和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違法行為;負責農經統計工作。
(三)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科(農民合作社指導科)
研究提出各類農民合作社及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建議;依法指導農民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開展合作社發展機制創新研究;指導合作社加強財務核算和內部審計;指導開展合作社輔導培訓;協調扶持合作社發展和提供金融服務工作。負責擬定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農業產業化工作,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龍頭企業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擬定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招商引資考核、“三來一加”工作。
(四)農村發展科(小康建設科)
負責對農村實現小康的情況和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加強指導;負責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和縣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統籌城鄉發展的趨勢和政策;指導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指導推進新農村建設;負責農村人才和農民培訓工作;負責農民體協工作;指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
(五)扶貧開發中心
負責縣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扶貧開發的各項舉措;負責機關掛村幫扶工作的規劃、指導、督查和考核;牽頭協調農村實事工程的相關事宜;負責扶貧項目與資金的落實,指導開展扶貧小額貸款投放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實施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全縣扶貧工作開展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農村財務輔導站)
委託負責農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指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委託承擔農村承包土地糾紛調解、仲裁;制定村集體經濟發展計劃,並負責督查考核工作;負責鄉鎮農經綜合服務和有關農經基礎統計工作。

主要作用


一、農口關係進一步理順,牽頭協調職能得到充分發揮。根據農工辦工作職責,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支持,進一步明確了市委農工辦的農口牽頭職能,重申了農工辦工作職責,為順利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同時,加強與農口各部門的聯絡,堅持勤溝通,多交流,到位不越位,較好地發揮上下協調、左右聯絡、有序服務的部門職能。特別是通過創辦《市委農工辦系統半月工作動態》,及時反映農口各部門階段性工作,為市級領導掌握全市農業農村工作及部門業務工作進展情況提供了方便。?
二、調查研究取得新進展,參謀助手作用進一步加強。工作中堅持從大處入手、全局著眼,針對農業農村工作面臨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我市農業農村工作實際,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的調查研究活動。圍繞農業龍頭企業建設、稅費改革、結構調整、土地流轉、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及棉花、煙草、花生肉雞等產業,形成了一批有一定價值的調查材料,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了依據。同時,加強對上聯絡,積極反映工作。?
三、督促檢查力度加大,農業十項重點工作進展順利。根據政府要求,協調有關部門,認真搞好十項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了我市農業十項重點工作年度任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