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報關

進出口報關

進出口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進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向海關辦理貨物、物品或運輸工具進出境手續及相關海關事務的過程,包括向海關申報、交驗單據證件,並接受海關的監管和檢查等。

報關條件


申請自營進出口資格的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並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2、註冊資本(金)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3、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人;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3年內未曾擔任過被撤銷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申請自營進出口資格要提交的數據:
1、書面申請並註明: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3年內未曾擔任過被撤銷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由各市、縣(市、區)外經貿局加註意見);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工商管理部門此件複印件與原件相同證明章;
3、《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非法人企業需提供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複印件;
7、證明其符合申請自營進出口資格條件的其它材料取得進出口資格后,再辦理電子口岸IC卡就可以報關了。

提交單證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進出口報關流程
進出口報關流程
2、發票。貨物形式發票一式二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箱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籤章放行退還報關單,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裝箱單。其份數等同貨物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貿易合同。進出口貨物報關時需提供買賣雙方簽訂的外貿合同。
6、進口付匯核銷單\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進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付匯""章的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單,並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7、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8、其它有關單證。包括:
(1)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報關流程


進口

確定進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後。開始進行進口的操作。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換取單
二、將貨物提至海關監管倉庫
三、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託書各一份。
2.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製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製的提供無木製包包裝。
3.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4.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四、進口申報后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原廠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五、海關列印稅單后,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六、報關查驗放行后,即可提貨回家(倉庫)。另: 貨物到港后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
七、繳稅後即可提貨放行。

出口

一、首先向船公司訂好艙。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託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2.如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製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如熏蒸產品是木製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24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后,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繫,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后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后,及時到海關列印退稅核銷聯。

放行程序


一、除有價格和歸類爭議的及涉及多項商品的應稅貨物報關單外,其他報關單審核無誤后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予以放行。二、對進口量大、價值小的,有價格和歸類爭議的,憑保證金或擔保金放行。
三、報關單、稅單簽發時,報關員 須憑本人 報關員 證和《納稅手冊》,核對有關 單證 后在《納稅手冊》上簽收,並經經辦關員簽名
確認。在繳款期限內將《海關 (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第五聯交回該科核銷,逾期繳納稅款的,須按日納交滯納金。
四、凡已交銀行擔保的報關行、公司,從出稅單之日起四天內要將已交稅的稅單第五聯交回給海關註銷,如超出四天時限的,即刻取消該公司的銀行擔保。

稅前複議


對因海關審價而引起的繳稅爭議,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及其代理人可在繳納了相當於稅款額的保證金的基礎上,向開具稅款繳納書的海關書面申請重新核定價格,並須提供下列單證:
1、複議申請;
2、報關單、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
3、結匯單證或付匯核銷單(付匯聯複印件蓋附件章);
4、法定商檢證、樣品;
5、原產地證書;
6、屬高科技、新產品、非常見商品的,需提供說明書、樣品、海關驗貨報告;
7、商品的標籤、報檢 樣品或 報檢 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