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片
合成抗菌葯
嚴禁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
成份:甲硝唑。
化學名稱: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0.2g。
1、成人常用量
①腸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2-3片),一日3次,療程7日;腸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3-4片),一日3次,療程20日。
②賈第蟲病,一次0.4g(2片),一日3次,療程5~10日。
③麥地那龍線蟲病,一次0.2(1片)g,一日3次,療程7日。
④小袋蟲病,一次0.2g(1片),一日2次,療程5日。
⑤皮膚利什曼病,一次0.2g(1片),一日4次,療程10日。間隔10日後重複一療程。
⑦厭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3-6片),分3次服,7~10日為一療程。
2、小兒常用量
①阿米巴病,每日按體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為一療程。
②賈第蟲病,每日按體重15~25mg/kg,分3次口服,連服10日;治療麥地那龍線蟲病、小袋蟲病、滴蟲病的劑量同賈第蟲病。
③厭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體重20~50mg/kg。
15%~30徠%病例出現不良反應,以消化道反應最為常見,包括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腹部絞痛,一般不影響治療;神經系統癥狀有頭痛、眩暈,偶有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多發性神經炎等,大劑量可致抽搐。少數病例發生蕁麻疹、潮紅、瘙癢、膀胱炎、排尿困難、口中金屬味及白細胞減少等,均屬可逆性,停葯后自行恢復。
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1)對診斷的干擾:本品的代謝產物可使尿液呈深紅色。
(2)原有肝臟疾患者劑量應減少。出現運動失調或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癥狀時應停葯。重複一個療程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厭氧菌感染合併腎功能衰竭者,給葯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謝,用藥期間應戒酒,飲酒後可能出現腹痛、嘔吐、頭痛等癥狀。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參照用法用量
尚不明確。
大劑量可致抽搐。
本品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蟲的氧化還原反應,使原蟲氮鏈發生斷裂。體外試驗證明,藥物濃度為1~2mg/L時,溶組織阿米巴於6~20小時即可發生形態改變,24小時內全部被殺滅,濃度為0.2mg/L的,72小時內可殺死溶組織阿米巴。本品有強大的殺滅滴蟲的作用,其機理未明。
甲硝唑對厭氧微生物有殺滅作用,它在人體中還原時生成的代謝物也具有抗厭氧菌作用,抑制細菌的脫氧核糖核酸的合成,從而干擾細菌的生長、繁殖,最終致細菌死亡。
對某些動物有致癌作用。
口服或直腸給葯后能迅速而完全吸收,蛋白結合率[5%,吸收后廣泛分佈於各組織和體液中,且能通過血腦屏障,藥物有效濃度能夠出現在唾液、胎盤、膽汁、乳汁、羊水、精液、尿液、膿液和腦脊液中。有報道,藥物在胎盤、乳汁、膽汁的濃度與血葯濃度相似。健康人腦脊液中血葯濃度為同期血葯濃度的43%。少數腦膿腫患者,每日服用1.2~1.8g后,膿液的葯濃度(34~45mg/L)高於同期的血葯濃度(11~35mg/L)。耳內感染后其膿液內的藥物濃度在8.5 mg/L以上。口服后1~2小時血葯濃度達高峰,有效濃度能維持12小時。口服0.25g、0.4g、0.5g 、2g后的血葯濃度分別為6、9、12、40 mg/L。本品經腎排出60~80%,約20%的原形葯從尿中排出,其餘以代謝產物(25%為葡萄糖醛酸結合物,14%為其他代謝結合物)形式由尿排出,10%隨糞便排出,14%從皮膚排泄。
遮光,密封保存。
口服固體藥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每瓶100片;藥品包裝用複合袋 每袋21片;鋁塑板 每板20片,每盒1板;每盒2板。
24個月。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