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東地區

“茶馬古道”的要地

藏東指西藏東部地區,主要是昌都地區及林芝地區東部(察隅縣墨脫縣波密縣)。總面積達22.6175萬平方公里。總人口85.26萬人。藏東地區地處橫斷山脈和三江(金沙江、瀾滄江、怒江)流域,位於西藏東部,處在西藏與四川、青海、雲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經之地,也是“茶馬古道”的要地。以昌都為中心,東與四川省相望,東南面與雲南省接壤,西南面與緬甸和印度接壤,西北與西藏那曲地區相連,北面與青海省交界,西望西藏自治區首府拉薩,處在商貿往來的樞紐地位,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

概況


藏東昌都地區

昌都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所轄七個地區(地級市)之一,地處橫斷山脈和三江(金沙江、瀾滄江、怒江)流域,西南面與西藏林芝地區毗鄰。

東部三縣

察隅縣位於西藏自治區東南部,林芝地區東部的伯舒拉嶺地帶,屬喜馬拉雅山與橫斷山過渡的藏東南高山峽谷區。東臨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德欽縣和昌都市左貢縣,南面與緬甸和印度接壤,西與墨脫縣相鄰,北與昌都市相接。面積31659平方公里(2003年)。耕地面積3.5萬畝,森林面積864萬畝。總人口25823人(2003年)。轄3鄉3鎮。2005年,察隅縣實現國內生產總值17625萬元。
波密縣,位於西藏自治區東南部,是西藏商品糧基地縣之一,是出口菌類松茸、羊肚菌的重要產地之一,境內海洋型冰川發育極好,有著名的卡欽、則普、若果、古鄉等冰川。
波密縣位於西藏自治區東南部,帕隆藏布河北岸。地處東經94度0007-96度3004,北緯29度2106-30度4026。全縣總面積16578平方公里,318國道從縣中心穿過,距自治區首府拉薩市636公里,距林芝地區政府駐地林芝縣八一鎮230公里,距昌都市八宿縣217公里。1959年成立波密縣委。地處喜馬拉雅山脈東段北麓。為沖積平原。最高峰明朴不登山,海拔6118米。
墨脫在喜馬拉雅山脈南麓,與印度毗鄰,意為“隱秘的蓮花”,“墨脫”一詞在藏文中是“花”的意思。墨脫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林芝市(2015.04獲批設立)下轄的一個縣,位於西藏東南部,雅魯藏布江下游,平均海拔1200米,最低海拔115米。面積31394.67平方千米,耕地面積2萬畝,森林面積3200萬畝。截至2011年,墨脫縣轄1個鎮7個鄉(含1個民族鄉),60個村。境內的居民主要為門巴族珞巴族雅魯藏布大峽谷主體段都在該縣境內。

歷史沿革


昌都市坐落在群山懷中,它被稱作從四川和雲南入藏的門戶。昌都是藏語,其意為“水匯合處”。扎曲和昂曲在昌都相匯為瀾滄江。這也是昌都這一名稱的由來。
昌都古稱“康”或“客木”,以區別於衛、藏、阿里等地區。昌都具有悠久的歷史,1977年和1980年相繼發現的新石器時代遺址——昌都卡若遺址和昌都小恩達遺址表明,早在五千年以前,昌都就已有人類繁衍生息,並已形成了初級村落。當地的居民已開始種植易於生長的穀子,飼養適應性廣泛的家畜豬,同時也以狩獵狐、青羊馬鹿等作為補充。昌都的察雅一帶是藏族史詩《格薩爾王》中《槳巴》所記述的格薩爾與“炯巴”人為爭奪食鹽而發生交戰的地區。按照藏族傳統的地理概念,這裡同時是“朵康六崗”中的察瓦崗,系有名的產鹽之地。考古發現與實地調查,也可以發現不少當地居民傳說是“炯巴”人留下來的石牆、石階等建築遺址。
吐蕃時期(公元7-9世紀),昌都是著名的“東女國”和蘇毗王國的所在地。據《舊唐書》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蠻西南蠻傳》記載:“東女國,西羌之別稱,以西海中復有女國,故稱東女焉。俗以女為王。東與茂州、黨項接,東南與雅州接,界隔羅女蠻及百狼夷。其境東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行。有大小八十餘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為船以渡。”我國著名藏學家任乃強先生考證也稱,今昌都一帶為東女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今日在昌都還可以看到吐蕃東女國和蘇毗王國文化的痕迹。
公元13世紀,元朝將西藏歸於中國版圖后,在昌都和四川甘孜設置了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帥府。明朝時西藏佛教格魯派興起,其影響逐漸深入康區,在昌都形成若干呼圖克圖--大活佛轉世系統。明朝政府在此設置了朵甘都指揮使司,委任各地的部落酋長和各大頭人與寺廟的大喇嘛管理。明(1368-1644年)末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白利土司后,昌都也受固始汗的統治。
清朝(1616-1911年)在這個地區封委了一些大活佛和土司各轄其地,受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的管理。清朝還在昌都設立了糧站,委派糧台、游擊等文武官員駐守昌都,並從四川、雲南派有制兵130名駐紮昌都,傳遞諭旨奏摺,保護昌都寺大活佛和糧台。清末趙爾豐在昌都地區的一些地方實行改土歸流,昌都地區改稱川邊。
民國(1912年)以後,是西康省的一部分。
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將其改稱為朵麥地區,設立了“朵麥基巧”,划昌都為25個宗。
1950年10月19日,成立了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並下設3個管轄區,即昌都解放委員會直轄13個宗、三十九族地區第一辦事處所轄10個宗和波密地區第二辦事處所轄3個宗及鹽井、察隅共28個宗,直屬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管轄。
1955年西藏藏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后,昌都地區則划規其管轄,1960年初設昌都地區行署。地區行署駐昌都鎮。

地理環境


氣候
昌都屬高原亞溫帶亞濕潤氣候。夏季氣候溫和濕潤,冬季氣候乾冷,年溫差小,日溫差大。年平均日照數為2100—2700小時,年無霜期46—162天,年降水量為477.7毫米,集中在5—9月。常見的自然災害有霜凍、雪災、冰雹。
昌都的氣候以寒冷為基本特點。由於受南北平行峽谷及中低緯度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響,具有垂直分佈明顯和區域性差異大的特點。日照充足,太陽輻射強;日溫差大,年溫差小;降雨集中,季節分佈不均,蒸發量大,相對濕度小。昌都地區山脈河流的南北縱向排列有利於暖濕氣流的南北輸送,峽谷高差懸殊,氣候垂直變化大於水平變化。
昌都平均海拔在3500米以上,空氣稀薄,年平均氣壓和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氧量僅有平原地區的2/3。日溫差大,年溫差小,氣溫偏低。昌都地區各地年平均氣溫為2.4℃—12.6℃。降雨集中,季節分佈不均。5—9月的降水量在182.3—538.2毫米之間,佔全年降雨量的77.9%—95.8%。10月至次年的5月降水量為19.6—102.6毫米,僅佔全年降水量的4.3%—21.2%。蒸發量大,相對濕度小。各地的年蒸發量在1325.3—2617.2毫米之間,地處怒江河谷的八宿年蒸發量最高,為2617.2毫米,是年降水量的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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