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根據《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武發〔2009〕14號)精神,設立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汪普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孫中元: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
潘臻肇: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新政: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立: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林暉: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鄧緒海: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楊進: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級調研員;
周健:武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副局級)。
(一)划入的職責
將原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職責、市城市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的職責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監管職責。
2.加強對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監督管理和政策指導職責。
(三)下放和取消的職責
1.將三級(含暫定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申報受理和證書發放許可權下放給各區房產管理部門承擔。
2.將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銷售、售後管理等職責和廉租住房的建設、分配及租賃管理職責下放給各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3.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以及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本市房地產開發、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以及房地產行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經批准后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根據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發展規劃和住房保障專項規劃,組織制訂全市房地產開發建設計劃、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住宅產業科技進步規劃及產業政策。
(三)負責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監督本市轄區內各單位貫徹執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預(銷)售許可和合同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按許可權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交易行為和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市場監測、市場分析和定期發布市場信息工作;負責房地產中介(估價)行業監督與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
(七)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住宅科技信息交流與科技合作;組織協調本系統信息化建設;推進國家住宅產業技術標準和行業規範的實施,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市住宅產業現代化及節能省地型住宅產業發展。
(十)負責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全市危舊房屋改造計劃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鑒定、危房督修改造工作;指導全市危險房屋管理及防災搶險工作;負責優秀歷史建築的安全、使用、修繕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本市直管公房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市白蟻防治工作。
(十一)加強對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監督管理和政策指導;負責推行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制度,核准項目資本金;負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保障性住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和監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
(十二)負責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屋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各類投訴和糾紛。
(十四)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政治處(離退休幹部處)
(三)住房改革與發展處
(四)住房保障管理處
(五)房地產開發管理處
(六)房地產市場監管處
(七)科技信息處
(八)產權管理處
(九)物業管理處
(十)房屋安全維護管理處(市優秀歷史建築保護辦公室)
(十一)資金監管處
(十二)政策法規處
(十三)財務處
紀檢監察機構、機關黨委和工會按照章程和有關規定設置。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為8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6名(含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工會職數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2名。
(一)將市土地房產登記發證中心更名為市房產登記發證中心,列事業編製30名,核定領導職數1正2副,其他維持不變。
(二)將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更名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列自收自支事業編製10名,與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用工額度統一使用,核定領導職數1正1副,其他維持不變。
(三)將市國土資源房產信息中心更名為市房產信息中心,掛市房產檔案館牌子,列事業編製39名,其他維持不變。
(四)將市國土房產測繪中心更名為市房產測繪中心,列事業編製89名,其他維持不變。
(五)將市新建房屋白蟻預防辦公室更名為市白蟻防治管理辦公室,仍在市白蟻防治研究所掛牌,其他維持不變。
(六)原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下屬的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民用建築設計研究院、市房屋安全鑒定站4個單位調整為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管理,其他維持不變。
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江漢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硚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漢陽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昌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青山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房產管理局
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房產管理局
東西湖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蔡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江夏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漢南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黃陂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新洲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江夏區城市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
漢南區城市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
黃陂區建設局開發辦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市房產交易和登記發證中心
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市房產測繪中心
市房產信息中心(市房產檔案館)
市房屋安全鑒定站
市白蟻防治研究所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地址:建設大道7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