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荷西殖民時期

1624年至1661年的殖民時期

台灣荷西殖民時期,從1624年荷蘭人佔領台灣算起,一直到1661年鄭成功趕走荷蘭人為止,前後一共有38年。

從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部隊登陸大員,開始佔領台灣算起,一直到1662年明帝國延平郡王鄭成功逼迫荷蘭末代總督揆一獻城投降為止,前後一共有38年。

時代背景


荷蘭獨立戰爭爆發后,荷蘭人成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發動一連串戰爭,以奪取西班牙、葡萄牙於東亞的殖民地。後來荷蘭人在雅加達安汶、平戶等地陸續開設商館,惟與中國貿易進展不順。
1571年,西班牙人馬尼拉建立殖民地后,就以此地為東亞貿易的中心,逐步征服菲律賓其他島嶼。雖然台灣很靠近呂宋島,但西班牙人選擇往南方的民答那峨島、摩鹿加群島擴張,並無意佔領台灣。等到豐臣秀吉打算以台灣為跳板進攻呂宋島,西班牙人才體會到台灣的戰略價值,不少官員催促馬尼拉當局佔領台灣,不過也有人反對,最後只派艦隊去偵查,卻遇上惡劣天候而無成果。後來豐臣秀吉於1598年去世,馬尼拉當局眼見威脅已緩和,不再打算佔領台灣。
到了17世紀初,馬尼拉當局的威脅很快就從日本人變成荷蘭人。荷蘭因為荷蘭獨立戰爭和西班牙敵對,所以荷蘭人擴張到東亞后,考量馬尼拉的繁榮來自中國的絲以及美洲的白銀貿易,首要之務就是攻擊這兩地出入馬尼拉的船隻。不過仍有華商願意冒險前往馬尼拉,讓荷蘭人了解只靠封鎖馬尼拉並不夠,因此改變戰略,決定在靠近中國的地方建立據點,搶走菲律賓群島的對華貿易。然而荷軍奪取澳門與澎湖的作戰都告失敗,便轉進南台灣的大員。這時馬尼拉當局才察覺事態嚴重,為了對抗荷蘭人,也決定在台灣建立據點。
1604年,韋麻郎(荷蘭語:Wybrand van Warwijck)打算進攻澳門,以作為與明朝貿易的基地。因被葡萄牙人擊退,韋麻郎轉而趁明軍無汛兵防守時,佔領澎湖。但明軍將領沈有容率兵到澎湖,要求韋麻郎離開。韋麻郎迫於此壓力下,且無法順利與中國貿易,因而離開。此事件留有《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碑,今仍豎立在澎湖天后宮中。
1622年,柯恩總督獲知西班牙人意圖佔領台灣,遂派雷約生(荷蘭語:Cornelis Reijersen)率領600人進攻澳門,若失敗則轉往澎湖或台灣設立貿易據點。只是荷軍遭西班牙、葡萄牙聯軍頑強抵抗,損失慘重,雷約生遂轉占澎湖,並在風櫃尾築城。1624年南居益上任福建巡撫后,打算硬逼荷蘭人退出澎湖,派兵包圍了風櫃尾城。經過八個月激戰以後,荷蘭人和明朝達成協議,同意摧毀風櫃尾的要塞和炮台,轉進至不屬於中國版圖的台灣島,明朝亦不干涉荷蘭對台灣的佔領。
荷蘭東印度公司乃於不受明朝政府管轄的福爾摩沙(今台灣)大員(今台南市安平區),建立台灣史上第一個統治政權。明帝國對於荷蘭人佔領台灣並無異議,因為台灣並非其所認為的領土。
根據中央研究院院士杜正勝曹永和的研究:“明朝雖實施海禁,但台灣不只明朝不管,甚至也不屬任何國家管轄,所以走私船早在當時就在基隆、安平與淡水會合明朝、日本與西班牙、葡萄牙與荷蘭的商船。...根據荷蘭史料,當時東印度公司指揮官萊爾森於1622年到福州談判,明朝官員為了勸誘他們撤出澎湖,建議他們到澎湖以東,一座不屬於明朝的島嶼,也就是台灣,間接同意明朝船隻到大員(今安平)與之通商。...當時明朝官員向萊爾森說:“你不知道大員怎麼去,我們派船帶你去”。這段史料,顯見明朝福建官員知道台灣,卻不把台灣當作屬地。而同樣年代,明代的史料記載的是,官員軟硬兼施,並請海商李旦居中協調,荷蘭的新任長官宋克,才在1624年拆除澎湖城堡的建材,搭乘熱蘭遮城號商船,來到大員上岸,宋克也成為荷蘭建立台灣政權的首任長官,他也在大員建立熱蘭遮城。。
新任長官宋克首先在北汕尾(今台南四草)建立簡易的商館,並於1625年,在大員一鯤鯓(今台南安平區)築熱蘭遮城,以此作為統治台灣的中心。這是台灣躍上國際舞台的開始,也為外來政權佔領的開始。

國際背景

15、16世紀,歐洲國家對外擴張勢力,開闢往東亞的新航路,發現美洲新大陸,縮短了亞洲與歐洲的距離,世界從此進入海權時代。在海權爭霸的國際環境下,台灣被迫走入新的歷史時期,進入近代的世界史。

遠東背景

17世紀初,除了一些零星的漢人、日本人、海盜遊走進出於台灣之外,西方重商主義國家也開始注意台灣。此時遠東海面已成為歐洲三國角逐的形勢∶租得明帝國之澳門的葡萄牙、殖民菲律賓呂宋島的西班牙、盤踞爪哇的荷蘭,在遠東海面展開商業和殖民的競爭。

荷西殖民


台灣荷西殖民時期
台灣荷西殖民時期
台灣荷蘭統治時期
為1624年至1662年,台灣受荷蘭東印度公司之殖民統治期間,也為第一個有系統統治台灣的政權。此時正逢地理大發現,歐洲強權紛紛前來東亞貿易,並建立殖民地,而荷蘭人為建立能與中國、日本貿易的據點,遂於1624年佔領台灣。在荷蘭人據台以前,台灣本島未有嚴格定義的漢人移民,大多數皆為短期僑居的漢人。荷蘭殖民當局為了開墾土地而急需勞動力,又缺乏本國移民發展殖民地,便招引大量漢人移民台灣。當時荷蘭人為漢人建立了適合移居的環境,漢人則提供了經濟發展所需的勞動力,而台灣經濟就在荷漢相互依賴之下快速成長,因此有學者稱其為共構殖民。
在原住民的治理方面,起先荷蘭人以發展貿易為重,無力擴張。等到1635年起,荷蘭殖民當局對外貿易開始穩定,才發起征服行動,與原住民部落訂定麻豆協約,確立荷蘭人為領主、原住民為封臣的封建關係。荷蘭人透過定期召開的地方會議(英語:landdag)(荷蘭語:landdag),維繫雙方的封建關係,並任命原住民首長,確立原住民社會的正式領袖,以協助荷蘭人推行政令。透過地方會議,荷蘭人也將原本以個別村社為政治實體、彼此攻伐的原住民部落,統合成互相聯盟的聯合村(荷蘭語:Verenigde Dorpen),置於荷蘭主權之下。荷蘭人便藉由攻擊聯合村的敵對部落,讓原住民出草,使得雙方的關係更為緊密。
1640年代以後,台灣殖民地的行政支出不斷地暴漲,收入也逐漸從轉口貿易轉移到本地稅收。為此,荷蘭人開始新增各種稅收,加上1650年後許多農民賴以維生的甘蔗業開始衰退,漢人對於荷蘭人的統治越來越不滿,引爆了郭懷一事件。事件平息之後,荷蘭人並沒有更改整個殖民地的結構,依然以剝削漢人勞力為經濟發展基礎。然而鄭成功崛起於福建沿海,為荷蘭人創建的荷漢殖民地帶來新的變數,鄭成功於1661年進攻台灣,翌年荷蘭人為其所擊敗,退出台灣。
台灣西班牙統治時期
台灣西班牙統治時期為1626到1642年間,西班牙人於北台灣歷時16年的殖民統治。雖然台灣很靠近已是西班牙帝國版圖的呂宋島,西班牙人卻沒有佔領台灣,反而讓荷蘭人奪得先機。直到1626年,為了突破荷蘭人對馬尼拉的貿易封鎖,才出兵雞籠,並逐步征服北台灣。可是西班牙人無力驅逐荷蘭人,也無法賺取足夠的利潤來維持駐軍的花費,反而要靠馬尼拉補助北台灣的經營。因此馬尼拉經濟衰退以後,西班牙人就縮減駐軍,給了荷蘭人可乘之機。最後在1642年荷蘭人攻陷雞籠,結束西班牙人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