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翰珍
陳翰珍
1897年8月24日出生,四川省自貢市人,青年中國黨籍。北京師範大學農科畢業。1925年加入中國青年黨,1927年任該黨北平市黨部主席。1931年起先後任重慶市黨部主席,四川省黨部委員、主席、中央委員,第21軍政務考察員、內政科主任,四川善後督辦公署行署政務處主任,四川省政府民政廳視察組長兼農業改進所主任秘書,省秘書處視察主任,內江甘蔗改良農場場長等。1946年當選制憲“國大代表”。1948年當選監察委員。到台後歷任青年黨台灣省黨部委員、中央執行委員、中央常務委員兼組織部長,中央主席團主席、中央執委會幹事長,中央評審委員會評審長等。1989年初脫離中國青年黨,與謝學賢、李公權另組青年中國黨,並任第一任主席。
中文名:陳香貽 別名:字翰珍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四川自貢 | 出生日期: 1897年7月27日 逝世日期: 1996年10月29日 職業:政治家,教育家 主要成就:中國青年黨中央主席,青年中國黨主席 |
陳翰珍諱香貽,字翰珍,以字行。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七月二十七日生於四川省自貢市大山鄉。曾祖緒榮公,以鹽井業起家,稱富於鄉。祖理先公,恪守家業,多善舉。翰珍父為澤棻公,英年入泮,急公好義;母吳太夫人,為前清拔貢吳泮香女,秀外慧中,知書達理,擅女紅,育有三子,翰珍為其仲子也。光緒二十六年,翰珍年僅四歲,父即棄養而孤,兼以體弱多病,至八歲,太夫人始授以「三字經」、 「詩經」及「四書」,督課綦嚴,后雖從外傅,仍如此。其時,翰珍家道因鹽井業不振而中落,課餘常從長兄壽貽務農,間亦助人耕作。辛亥鼎立,民國肇建,太夫人以時局維新,非讀書無以納新知,無新知則難以自立,乃極力張羅學費,使翰珍小學卒業后能順利升入中學就讀。
民國八年(1919),翰珍畢業於富順縣立中學,旋考入成都留法勤工儉學會預備學校,與鄧小平是同學(是上下鋪舍友)。原擬赴法深造,後有感於四川天府之國,天時地利最宜桑蠶,為服務鄉梓,乃轉學成都高等蠶桑學校。民國九年,翰珍出省至南京高等師範學校肄業,選修農科,后以志趣不合,半年後,復轉學浙江省立蠶桑學校。民國十年,翰珍又入南京金陵大學蠶桑特科,未幾轉學張季直(張謇)所辦之南通大學農科,肄業兩年,北上就讀北京農業大學,后合併為國立京師大學之農科,至十七年七月始畢業。其間,校歷七所,時經九年,或困於川旅之貲,或窮於膏火之費,而瀕於輟學者屢,乃或告貸於鄉親,或受濟於師友,而幸得以完成大學教育。翰珍嘗謂其「工以佐讀,學以苦積」,求學歷程之艱辛,可見一斑。
翰珍於蓉就讀時,即為學生愛國運動健將之一,其後負笈江南冀北,目睹列強之欺凌,軍閥混戰之無休,更堅定其救亡圖存之志。每遇有愛國風潮,翰珍無不攘臂急呼,不落人後。民國十二年(1923)十二月二日,四川同鄉曾琦、李璜、何魯之等人於巴黎創立中國青年黨,積極鼓吹「內除國賊、外抗強權」之國家主義運動。翰珍以其宗旨符合私衷,於十四年與同學林德懿等人遂毅然加入,並任青年黨北京市黨部委員,其後,又代表北京農業大學與他校大學生共組「國魂社」 ,發行「國魂周刊」及「救亡月刊」,宣傳國家主義,為青年黨在北京之主要據點。
民國十五年(1926),翰珍有鑒於文宣之重要,獨力創辦「北京書店」,並自任總經理,以該店提供同志互通聲息及刊行文物之所。十六年秋,翰珍因表現優異,膺選為青年黨北京市黨部主席。十七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以國家主義派屢以言論嚴厲抨擊國民黨及政府,國民黨乃全力鎮壓取締國家主義派分子。十八年十二月底,翰珍所負責的青年黨北京市黨部終遭破獲,翰珍被捕系獄,次第被捕者尚有餘家菊等八十餘人,書店亦被查封。十九年二月,翰珍獲保得釋,隨即至太原小憩;后返北京任教於北京市立一中及一女中,暗地仍積極推動黨務。
民國二十年六月,翰珍奉青年黨主席曾琦之命,返川策進黨務,曾琦並以專函向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一軍軍長劉湘致意,且告以翰珍返鄉之目的;九月,劉湘在渝召集戍區各縣教育行政主管與各中學校長舉行教育會議,邀翰珍演講「南通之教建事業」,翰珍於會中析論翔實,見解精闢,並仔細檢討戍區教建之得失,侃侃陳詞,立論中肯,深得劉湘及與會人士之讚賞。不久,劉湘即委翰珍為合川、武勝、銅梁、壁山四縣政務考察員之職,剋期出發,既畢返渝,報撤重大失職之縣長、科長及中學校長多人,俱如翰珍議。旋調翰珍為政務處內政科主任,專司縣長之考核。嗣又改任四川善後公署行營政務處長,隨軍辦理行政事宜,察及川西、川南各縣之實際需要,力主加強團練、清剿土匪,以安定地方為先務,並提出若干實務上之興革意見與方案,劉湘均一一核准推行。
二十四年二月,四川省政府成立於重慶,翰珍調任為民政廳視察員;八月,省治遷回成都,隨往供職。不久,大足縣長楊希震被誣去職,將付查辦,翰珍奉命喬裝查訪,始明冤抑,力為平反,楊氏得改以古藺縣縣長復任。又有彭縣縣長皮鬆雲,儒雅端謹,惜治事無能,縣內盜案迭起,為民眾所不滿,然皮有奧援在省政府,縣民無可如何。翰珍因查該縣中學校長控案,獲悉上情,返蓉后,無所隱徇,面報秘書長,皮氏卒調職,民怨乃平。又邛崍大邑之三河壩,因爭鄉長而引發仇殺案,經時年余,雖專署及省府屢次派員,莫敢前往,翰珍奉派,乃親履其地,澈查真相,方將元兇治罪,人心大快。二十六年夏,川省旱魃成災,廣達五十餘縣,翰珍隨中樞勘查專員曹仲植及中央社記者等多人實地勘查災情,事後並提出多項具體方案呈報中央參考。三十一年,翰珍奉派兼任四川省農業改良所主任秘書及指導室主任。三十二年,省府增設視察室,隸秘書處,各廳處之視察人員均隨同改隸。翰珍改任省府視察,辭原兼二職,改兼內江縣甘蔗改良場場長。三十四年,升視察室組長,仍兼場長,迄於三十六年辭職為止。此數年中,翰珍於各兼職投注之心力至大,貢獻良多。
抗戰勝利后,政府決心實施憲政,還政於民。民國三十五年,翰珍為青年黨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之一,參與制憲工作。三十六年七月,翰珍任國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三十七年元月九日,四川省參議會選舉川籍監察委員五名,翰珍以最高票當選;六月五日,行憲第一屆監察院於南京成立。翰珍就職后,鑒於監察委員身分今昔之不同,因之認為今後監察權之行使,應特重政事之監察及實際問題之解決,而非僅以糾彈官吏之違法失職為已足。比及來台,仍持此觀點肅官方、勵忠良、求民隱、蠲弊政。懍於風霜之任,凡所職事,莫不悉心以赴,但計國家之安危利害,民胞之憂樂疾苦,於論定被調查機關或人員之責任時,均兼顧法理而為之斷,前後四十餘年中,所提糾正、糾舉、彈劾各案,及每年一度之巡察考察,莫不秉此原則處理。
又三十七年行憲之初,翰珍以青年黨中央委員兼四川省黨部主席之職,為發揚政黨政治,鞏固民治基礎與加強戡亂工作,經商得四川省主席王陵基、省參議會議長向傳義、國民黨四川省黨部主任委員曾擴情、民社黨四川省黨部主任委員張凌高等之同意,召開全省擴大行政會議六日,各區行政督察專員、各縣市長、各縣市議會議長及三黨各縣市負責人均參加。翰珍等五人輪值主持。自九月起,每月舉行聯合會報一次,研商省政問題,也由三黨負責人逐月輪流召集並任會報主席。至有關重大省政之集會,亦均如擴大行政會議輪流主持之。如此坦誠合作,誠我國民治史上前所未有之創舉,而於省政興革與省民福祉,更是裨益良多。1949年底,大局逆轉,樞府遷台,此一創舉終成曇花一現,翰珍每語及此,莫不慨嘆久之!
1950年,翰珍兼任青年黨台灣省黨部委員,嗣當選中央委員兼組織部長。 1965年,青年黨召開第十三屆全代會,翰珍膺選為中央主席之一,且一度兼任幹事長。 1966年,翰珍有見中藥在國人心中仍占重要地位,惜乏科學之管理研究,乃提「台灣地區內部事務主管部門亟應成立中藥研究機構,專作學術上之研究指導,並在公保聯合門診中心設立中醫門診部,使信賴中醫之公教人員能有就醫之機會」一案,經院會通過後,去函台灣地區行政機構而施行之。
1976年9月,針對中共可能即將實行中文拉丁化之際,翰珍在台灣地區監察機構提案促請「發行有關中文演進遞嬗之郵票,使國際人士及國人認識中國文字之博大精深、彌足珍貴」,其後郵政總局發行中國文字篆隸楷行各體書法郵票一套七組,即源此而來。 1981年6月,有關“憲政體制”之闡明者,翰珍提「台灣地區司法機構就其所掌事項有無向台灣地區立法機構提出法案之權,請解釋案」,經院會議交司法委員會審議后,曾四度催請提出審查報告,1982年3月,該委員會提報院會,復經反覆討論,乃議決通過,旋去函台灣地區司法機構。該院大法官會議於5月25日解釋為「得向台灣地區立法機構提出法律案」,翰珍聞之提案成功,甚感欣慰,並認為此可以釋憲法闕文之疑。
1988年,以青年黨內訌迭起,爭鬥不休,翰珍雖斡旋其間,以弭爭息紛,和衷共濟為要務,然力竭聲嘶,仍難允協如初。痛惜之餘,念及中國青年黨之創立宗旨,為糾合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安民,且當初黨人多為「少年中國學會」之中堅,乃決意另立門戶,創「青年中國黨」以恢宏救國安民之志,並被推選為黨主席。 1991年12月30日,翰珍暨台灣地區監察機構第一屆全體資深監委退職,綜翰珍在台灣地區監察機構四十餘年中,前後經其主提之糾彈案件有四十多件,參與連署而提出者倍之,糾彈案外之提案則近百數,后彙輯成「陳翰珍先生肅政紀要全集」一書,翰珍之盡忠職守,勤於任事,由此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