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國稅局

葫蘆島市國稅局

1.辦公室 7.徵收管理科 8.財務管理科

機構簡介


葫蘆島市國稅局於1994年9月30日正式掛牌成立,下轄直屬分局、市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車購稅徵收分局、龍港區局、連山區局、南票區局、高新區局、葫蘆島經濟開發區局、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局、興城市局、綏中縣局、建昌縣局十五個基層單位,市局機關內設12個行政科室和4個事業單位,共有幹部職工1152人。建局以來,全局上下遵從以“團結、務實、廉潔、高效”的宗旨,以組織收入為重心,以稅收法治為主線,以加強管理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技術為依託,以隊伍建設為保障,實現了稅收與經濟協調快速增長、納稅服務水平與辦稅效率明顯提高。在全市目標責任制考核、糾風工作評比中,連續多年被評為先進單位。2005年,葫蘆島市國稅局被評為國家級文明單位並保持至今。

內設機構職責


1.辦公室 擬訂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息、調研、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內部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牽頭抓好依法治稅和依法行政工作,擬定依法治稅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並組織貫徹實施;牽頭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組織開展稅收政策調研與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反饋工作;組織開展世貿稅收調查應對工作;配合審計。財務等部門開展對稅務部門的稅收執法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與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外部網站、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研究實施稅收征管數據和應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申報徵收、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負責業務運行維護工作。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負責本地區註冊稅務師行業的公告管理、報表及相關材料的匯總上報;負責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系統預算管理、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機關財務。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組織落實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辦理出國政審事項;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0.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1.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擔國際間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承擔境內機構辦理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憑證的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12.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進出口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參與編製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
13.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組織實施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14. 離退休幹部科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15. 信息中心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等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16. 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有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系統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物業管理等工作。
17. 票證中心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