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糜蛋白酶
注射用糜蛋白酶
注射用糜蛋白酶,蛋白分解酶類葯。能促進血凝塊、膿性分泌物和壞死組織等的消化清除,用於眼科手術以鬆弛睫狀韌帶,減輕創傷性虹膜睫狀體炎;也可用於創口或局部炎症,以減少局部分泌和水腫。
本品為白色凍干塊狀物。
4000單位
用前將本品以氯化鈉注射液適量溶解。
1、肌內注射:一次4000單位
2、眼科注入後房:一次800單位,3分鐘後用氯化鈉注射液沖洗前後房中遺留的藥物。
1、肌內注射偶可致過敏性休克,用前應先做皮膚過敏試驗。
2、本品可引起組胺釋放,招致注射局部疼痛、腫脹。
1、本品可靜脈注射。
2、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因此在用藥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
3、如引起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用抗組胺類藥物治療。
4、本品溶解后不穩定,宜用時新鮮配製。
尚不明確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考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考參考文獻
2、對本品引起的青光眼癥狀,於術后滴入β受體阻滯葯(如噻嗎洛爾),或口服碳酸酐酶抑製劑(如乙醯唑胺),可望得到減輕。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考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考參考文獻。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持。
2毫升管制瓶,每盒兩瓶。
24個月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國葯准字H31022112
酸度 取本品5支,每支加水2ml,溶解后,合併,混勻,依法測定(中
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33頁),pH值應為5.5~6.5。
溶液的澄明度與顏色 取本品,每支加澄明水2ml溶解后,溶液應澄明幾乎無色。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60℃減壓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8.0%(中國藥典1985
年版二部附錄40頁)。
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4頁)。
取本品3支,分別加鹽酸液(0.0012mol/L)溶解並使成每1ml中含12~
16單位的溶液,照糜蛋白酶項下的方法測定,每支的效價均應符合規定。若有1支不合格;
另取3支複試,均應符合規定。
A<>-A<>
計算式 含糜蛋白酶標示量的百分率=─────────×100%
0.0075TM
式中 A<>=直線上開始的吸收度
A<>=直線上終止的吸收度
T=A<>至A<1讀數的時間(分)
M=測定液中糜蛋白酶的標示單位數
0.0075=在上述條件下,吸收度每分鐘改變0.0075相當一個糜蛋白酶單位